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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超帅房东很热情

宋玉迷茫中不知不觉的就回到了住的地方。

他一进门就遇到了一个人,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镌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泥,但眼里不注意表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蔑视。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颀长的桃花眼,布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候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颜。

那张脸虽不至于英俊到无人可比,却容易叫人过目不忘。浓密但细而修长的双眉或浓或淡的隐藏于斜刘海之下,眼眶的睫毛倒是浓密乌黑到无人可比。两颗眼球泛着血色的光芒,仿佛是两袋子被灌满鲜血的透明水袋,随时随地就会有红色的液体迸发出来一般,偏偏是那眸子叫人邪魅到窒息。鼻梁高挺,嘴唇薄薄的。皮肤白皙,仿佛触感很好一般,瓜子脸的骨架修饰着略长的脖子——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这长相不仅会让男人们嫉妒,更会让自以为面容姣好的女人都陷入绝望。

温文尔雅,是对他最完美的诠释。再加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迷人的王者气息,令人不舍得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开。他美丽得似乎模糊了男女,邪魅的脸庞上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

这个男子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一身黑衣也掩不住他卓尔不群英姿。天生一副君临天下王者气势,英俊无匹五官,仿佛是用大理石雕刻出来,棱角分明线条,锐利深邃目光,不自觉得给人一种压迫感!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还有白皙的皮肤……只见他身材伟岸,肤色古铜,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质地复杂的黑色大衣用哥特式的方法紧裹着看样子结实且有力的六块腹肌,虽说并不明显,仔细看还是有点勒痕。

大衣下如油漆一般漆黑发亮的爵士裤似乎并没有紧绷住他线条颇好的长腿,相反倒是宽松了许多,在小膝前收了裤口缩进一双正巧和黑亮的裤子形成对比的、如润滑油一样白净的皮靴中,鞋跟约莫三厘米左右高,将原本就修长纤瘦的腿部线条拉的更柔和。

他是谁呢?他就是房东。据说他曾经是个特种兵,至于为什么他现在退伍在家,这里就有一个很凄惨的爱情故事在里面了。他叫云梦天,今年已经45了,但外表就像30岁一般。他至今仍是单身一人,为人却很是热情。这不,宋玉一进门就看见他啦。

“刚刚我送了一些饭菜到你房间里,却发现你不在,你去哪里啦?哎呦,你看看你这孩子,下雨时出门也不多穿件衣服,受凉了就不好了。”云梦天温和的对宋玉说着话,同时将身上的黑色大衣脱下,披在了宋玉的身上。

“一看你这孩子就没单独过活过,一个人在外也不知道爱惜自己。你说你早晨出去也不说一声,害的我为你担心了半天,要是你再晚一会还不回来,我就要出去寻你啦。以后需要什么告诉我,我给你买。要知道外面很乱的,你一个出去很危险的。记住以后出去要跟我说一声,免得我为你担心。”云梦天感慨的说道。

“谢谢云叔,我只是有点闷的慌,所以一个人出去转了转,让云叔你担心了,真是对不起!”宋玉看着云梦天那张英俊无比的脸害羞的回答。

“呵,不要叫我叔,都被你叫老了。叫我云哥或天哥吧。”云梦天笑眯眯地说道。

“好啊,云叔。不对,是云哥。云哥?天哥?我还是觉得叫天哥好一点,我以后就叫你天哥了怎么样?”宋玉匆匆忙忙的回答着。

“好啊。只要你觉得顺口,你想怎么叫都行。”云梦天笑眯眯地抚摸着宋玉的头说道:“快回去吃饭吧,我已经送到你房里啦。有什么事来找我就是啦。”

“好的天哥,那我走啦。”宋玉红着脸含糊地说完这句话,就急匆匆地跑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这小子,还害羞呢?真是一个……”云梦天满脸含笑地摇了摇头,然后叹了口气,接着就陷入了回忆中去了。

宋玉回到房间里,一眼就看见摆在饭桌上的饭菜。虽然只是简单的四菜一汤,却很是丰盛,有鸡,有肉,有鱼,有虾,还有一个蛋汤。看见如此鲜嫩的菜,宋玉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宋玉再也忍受不住,放开肚皮大吃起来。

而此时,在文华市正有两伙人在火拼。战火延伸到了文华市的各个大街小巷,可是让人们感到奇怪的是,平时到处可见的警察此时竟然不见了身影。一时间,整个文华市都是人心慌慌,怕连累自己。幸好那两帮人,只是他们之间胡砍乱斗,丝毫不涉及周围的人。只要你不去凑热闹,就没有丝毫的危险。

见到没有什么危险,一些胆大的人就开始议论了起来。……(细节就不再说了)他们大多聊到的就是黑社会这个话题,同时牵扯出了流氓混混只类的一些事。众人中有些人说累了,就散了。有些人却越说越起劲,一时间整个文华市都仿佛热闹了起来。

其实,现实中的黑社会和我们想象中的是有很大区别的。像这种火拼其实是很少会发生的。因为这些混黑的其实是有组织的,他们内部有分工,外面有地盘,一般都做点儿买卖,如小歌厅、餐厅、托运站等;地痞要低下一点儿,收个保护费、罩着十个八个小姐什么的;混子更没出息了,给大哥们跑跑腿,欺负个女学生,街头巷尾讨点儿小便宜。这些都以本地人为主,如果请些外地人,里面有在逃的、亡命的,外面又能与白道坐地分赃,就可以叫黑社会了。

如今最厉害的都在干搬迁公司。去任何城市,当地最大的搬迁公司总经理就是那儿最牛的大哥,个别的还做了搬迁办主任。不过这活儿非常不好干,杜月笙都说自己是个尿壶,憋着了就用一用,用完了往角落一扔,为什么?怕有味儿!

江湖上冷硬的事儿太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表面上争的是面子,其实都为利益。打打杀杀的不受我们所爱,我们都喜欢好玩一点儿的,譬如有个段子:小痞子喝高了,夜里晃着膀子在街上喊:“谁敢惹我,谁敢惹我?”这时一狠角色过去厉声说:“我他妈的就敢惹你!”小痞子眼皮都不眨,抱着人家的粗胳膊再喊:“谁敢惹我俩!”

和现在的商人艺人一样,混江湖的也不在家吃饭,而且每顿都得多少来点儿酒,先白的后啤的,讲些见闻,吹点儿牛,咋咋呼呼地就要这种劲儿。有时候,双方冲突之后,会坐下来喝讲和酒,这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打起来,双方的老大认识或是觉得不值,得利的一方会请顿酒,讲讲数;另一种是打完以后,败了的一方摆酒认输。

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有过这种场面,在莫斯科餐厅几百人狂欢,现实中没那么夸张,但很好玩儿。双方坐定,小弟们各自下面坐定,老大们和中间人坐在包间或上桌,输的一方已经没有面子可言,硬着头皮装孙子,先点烟,后敬酒,答应种种屈辱性条款,最后是埋单。赢者得意扬扬,一副“不服我就再揍你”的样子,讲些过五关斩六将的事迹。中间人属于有面子调和的,一般替输了的周旋,多少保留最后的底线。

有些做小买卖的外地人,有时不懂地方的规矩,被教训了以后,通常摆酒请流氓大哥手下留情。这种“挨揍了请客”的传统久已有之,比较有名的是北洋时期,“马桶将军”王怀庆把部将揍完以后,一般都提拔重用。所以他手下们都盼着挨打,一旦挨了打,同僚们和自己的部属都会为他摆酒庆贺,这种酒局很是透着些喜剧色彩。

你想,在京城某大酒楼,一位鼻青脸肿的将军拱手迎客,一批身份很高的客人走进来,还送上贵重的礼物。酒局开始后,美酒佳肴流水般地上来,酒客们吆五喝六、推杯换盏,还不时地进来几位八大胡同的当红**凑趣,气氛非常热烈。客人不无忌妒地说些恭喜之词,主人则满脸喜气地连连说道:

“同喜同喜!”想一想那场景简直是美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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