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男扭过头来望着林嘉南:“你要什么?”
“烈酒、白布、金创药,小刀、针和线。”
疤痕男冷哼一声:“好一个狮子大开口,若是有金创药,还用拖到现在!我看你是不想进这个帐篷了。”
“没有金创药也行,止血草有没有?你若是想这姑娘后背留疤,就随意吧。”
疤痕男狠狠地盯着林嘉南,目光在她腰际停留一瞬,猛地怔了怔。
“你看着我也没用,越早处理伤口她越快脱险,再拖下去的,就不好说了。针和线一定要,不缝合的,伤口很难长好。”
沉吟片刻,疤痕男丢下一把匕首,转身大步走出帐篷。
好一把奢华的匕首,长不过30厘米,柄用纯金打造,镶嵌着五颗石子大小的红宝石。
李慎望着那匕首,眸色幽幽转深。
随即,帐篷外传来马匹的嘶啼声。
林嘉南拾起匕首,将一小卷布条塞进那小娘子的嘴里,低头小心翼翼地划开那些与血肉混合着的衣服,将伤口曝露出来。
她手腕沉稳,刀法干脆,眼神里又透着温柔细致,李慎不由地望着那些如蝴蝶般轻盈飞舞的手指,陷入痴迷中。
直到冰冷冷的声音响起:“你还要看多久?”
李慎才猛地回过神,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去。
约莫两个时辰,疤痕男回到帐篷。
林嘉南接过他递来的东西,麻利地用烈酒清洗伤口,又细细地挑出腐败的肉,敷上止血草,再用布条包扎。
小娘子的呼吸总算平稳下来。
林嘉南也松了口气,这一松懈便觉得饥肠饿肚,骨头都似乎散架,再也打不起一丝精神。
她身形晃了晃,眼前一黑,就要往后倒。
李慎及时扶住了她。
他们相互倚靠,就着酒,缓慢地吞咽着疤痕男留下的牛肉和馕。
四周静悄悄地,没有风,除了帐篷里燃烧的火堆发出细微的炸裂声。但林嘉南知道,那些奇奇怪怪的沙盗一定就在附近,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恢复点体力,她在李慎手心里一笔一划地写着:“西南方向,一个时辰,有人家。”
她逼着疤痕男找针线,就是为了打探附近有没有人家。
李慎看着她,手心里传来的瘙痒仿佛搔到心底,那里有一根细细的丝线,在被轻轻地拨动。
那根丝线,这么多年来因为四面楚歌举步维艰早已生锈,此刻竟然在这小小的充满危险的帐篷里,在这沉寂的夜晚里,微微发出细小却惊心动魄的颤音。
他的视线逃离般地落在那小娘子身上,一时竟有些慌乱而不知所措。
林嘉南翻了个白眼,这种·马,从刚开始就一直盯着那小娘子看,现在明明在跟他说着攸关性命的事情,他居然还盯着那小娘子看!
怎么,不准备逃了?
忍不住捏了把李慎受伤的左臂。
“嘶——”李慎回过头来,手心里又传来瘙痒:“半夜出发?”
李慎抬眸,见林嘉南歪着脑袋用询问的眼神望着他,而他却只看到她眼底微红、目光明净,素来稳定的手也不禁微微一颤。
见李慎没有回应,林嘉南索性闭上眼休养精神。今晚是最佳的逃离时间,过了今晚,小娘子伤情稳定下来,沙盗或者会离开此地,或者会杀人灭口,不管是哪一种,对他们都极为不利。
深夜,天空难得挂了一轮弯月,周围一圈淡青的月晕,看样子风暴是过去了。两个黑漆漆的身影小心地从帐篷里溜出来,转瞬融入幽深的夜色之中。
随即,帐篷旁现出两个人,大胡子啐一口,拔出弯刀,骂道:“小兔崽子,居然敢逃!”
小矮子发出一声尖锐的笑声:“我说,女人都是些麻烦的东西。”
说话间他们已经朝林嘉南追去。
陡地,一个身影拦在前面,冷冷地说道:“别追了。”
“嗯?”大胡子眉毛一横,诧异地望着疤痕男。
疤痕男没有回答。
他认得那块佩玉,是海涛大师的东西。虽然不知道这个婢女与海涛大师的关系,但佩玉在,他都应该留点情面。
何况,她以为耍了个小聪明知道附近人家的方向,却不知道他将计就计,指了条错误的道路。
这边,林嘉南整整走了一个晚上,直到天际发亮,一轮红色的太阳冉冉升起。她已经知道自己被骗了!更悲催的是,为了轻便,她只带了一小袋酒。
瞧着眼前无边无际的沙漠,支撑自己的信念轰然崩塌,她快要坚持不住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跑一万米马拉松,自以为只剩下最后一百米开始冲刺,冲到最后发现其实是错觉,终点遥遥无期。
“走不动了……方向不对,没有水没有食物……我们要死在这片沙漠里了……”林嘉南猛地坐在沙堆上,说话的声音在抖,身子也在抖。
“走吧,趁着我们还有力气。”李慎艰难地开口,他嗓子干渴发涩,一说话就涌上一丝甜腥的血味。
一路走来,目光所及之处总是沙子,仿佛永无止境,这真是一种让人绝望的恐惧。但是李慎知道,只要他们还能走,就必须坚持。沙漠的前段是林嘉南一直撑着,现在轮到他了,绝不可以在这个时候露出奔溃的神情。
“走不掉的……走不掉的……”林嘉南好像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只是一直囔囔自语。
李慎皱了皱眉,突然硬把她拖起来,大声吼道:“走!继续走啊!说不定我们马上就能走出去!”
林嘉南被他拖着,一步步向前走去。
不知道究竟又走了多久,连李慎都开始绝望的时候,他们眼前豁然出现一片戈壁,戈壁上有一片毡房!
李慎的心一下子踏实下来,几乎是同时,林嘉南倒在了地上。
※※※
一股浓浓的暖意扑面而来,林嘉南悠悠睁开眼睛,发现不远处生着一个火堆,李慎就坐在火堆旁,还有林元芳,慕封。
“啊”林嘉南发出一声惊呼,猛地坐起来,欣喜地喊道:“元芳!”
林元芳扭头,难得展露一丝笑意,他递过一个碗,说道:“来。”
林嘉南吸了吸鼻子,有种从鬼门关走一遭劫后逢生的激动。她委屈地扁着嘴,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哽咽道:“元芳,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
碗已经塞到她手里,是熬得稀烂的糊糊,加了点肉糜,散发一阵阵香味。
林嘉南小口小口地喝着,问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风暴吹走了狼群,然后我们找到水源,一路顺利。出了沙漠就在这里等你们,已经等了三天。”
林嘉南有些郁闷,原来只有她和李慎这么苦逼。
她忽然想起李慎的伤势,急忙望过去,见李慎左臂上缠着干净整齐的布条,不由松了口气,问道:“哎,你的手没事吧?”
李慎还没有回答,旁边的慕封倒是恭恭敬敬地说道:“多谢狄大人关心,爷手上的伤并无大碍。另外,慕封以为,以狄大人的身份,怎么也应该尊称爷一声‘纪王’。”
语气中带着浓浓的疏离和责备。
慕封不喜欢这位狄大人,明明是位相公,却一副文弱娘子的模样,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如果不是因为保护这位狄大人,以爷的剑术,肯定不会受伤,也不至于脱离了队伍,在沙漠里饱受磨难。
林嘉南翻了个白眼,转而去跟林元芳说话:“元芳,这里是哪里?还有几天才能到吐火罗国?”
“你!”慕封瞪着眼睛,憋了一肚子火。
林元芳回道:“这是一个羌人部落,老汉说,最多还有三日,就能到吐火罗国。”
西域各个少数民族里面,同唐人关系最和睦的就是羌人,所以他们非常放心地呆在这里等林嘉南和李慎。
一行人又休息了两天,才整装出发,继续朝着吐火罗国前进。
终于到了吐火罗国,眼前出现一片青绿。看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黄土砂砾,他们的眼睛似乎都蒙上了一层灰,眼前这片绿洲简直就像是神话,每个人都按捺不住兴奋激动的心情。
林嘉南更是丢下骆驼,朝城里小跑着去。
天呐,她终于可以舒舒服服洗个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