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远砍掉最后一个丧尸,他手里的长刀滴下暗红的血液,顾不得擦干净,他冲进住了一年多的屋子。
屋子很小,根本没有能够藏人的地方,卧室的门锁着,他的钥匙早就不知道丢在哪里了。屋子里没有半点的声音,魏远的心里波涛汹涌。
他走到厨房里,在碗柜里面找到了一串钥匙。
明婉总是嫌弃钥匙太重了,平时出门也不爱带钥匙,这里的房子很破旧,屋子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根本不会有小偷光顾,放在碗柜里,是她的习惯。
魏远要把门打开,他的手在颤抖。
陶小慧在旁边猛地抓住魏远的手,“魏远,这么多天了,只怕她早就变成了丧尸,你这样打开门,太不安全了。”
魏远甩掉她的手,他不相信明婉变成了丧尸,末世来临的时候,明婉还给他打过电话,那时候她还是好好的,只要她不出去,不被丧尸咬到,她是不会变成丧尸的。
魏远从来没有想过明婉会变成丧尸。
钥匙插入孔中,他一把把门推开,眼睛早就适应了黑暗,房间里,空无一人。
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什么都没有。
魏远疯了一样,他从包里找了支电筒,似乎要把整个房间翻一遍。
他趴在地板上,似乎要钻到里面去。
队里的人都觉得他疯了。
陶小慧刚要上前去安慰他,魏远却站了起来,他的脸上没有半点的悲伤。
“魏远,你不要难过。。。。。”
话还没说完,就被魏远打断了。
“我们走吧。”
他连看都没看陶小慧一眼,变大步的走了出去。
陶小慧一肚子的安慰话憋在心里,看着安清苑一脸的嘲讽,她扯了扯嘴角,安清苑哼了一声,快步的朝魏远跟了上去。
坐在车上,魏远眼睛看着窗外,安清苑在耳朵边叽叽喳喳,魏远没有听见,他脑子里都是明婉的身影。
安清苑扯着他的胳膊,“魏远哥哥,你都不理我,你在想什么啊。”
不理我。
明婉也喜欢这样撒娇。
她总是说,“魏远,你都不理我,我讨厌你讨厌你。”
似乎真的就讨厌他了。
但是没两分钟,她又会凑到他身边来,扯着他的胳膊撒娇。
让他心疼的不得了。
明婉,你在哪里,有没有饿着,有没有危险,有没有,活着。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
魏远抽出被安清苑拉着的胳膊,他淡淡的说,“我只是不想说话。”
这么多天了,他跟明婉分开了这么多天,她以前说的话,却记得越来越清楚。
说得最多的就是,“魏远,你说,你喜不喜欢我,爱不爱我。”
“魏远,你说我是不是不漂亮了,我是不是老了,你会不会喜欢年轻鲜嫩的小姑娘。”
“魏远,你现在都不爱我理我了,我好难过。”
她说,“魏远,你不许在外面拈花惹草,我会找到你的。”
明婉,你在哪里,在哪里,我好想你。
魏远早已不记得第一次见到明婉是什么样子了,但明婉就像是刻入了他的灵魂中,现在,他的灵魂不完整了。
安清苑见魏远的思绪已经不知道在哪里去了,他又在想那个女人了。
安清苑嘟着嘴一脸不满,安岩笑了笑,自己这个妹妹啊,还是个小孩子呢,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不过啊,这看男人的眼光还是挺不错的。他也希望魏远能跟自己妹妹在一起,这样,他也能更加踏实的待在队伍里。
中途休息的时候,安岩把安清苑叫到一边,“小妹呀,哥哥知道你喜欢魏远,但是,你不能操之过急啊。”
安清苑先前听到自家哥哥说自己喜欢魏远,小脸已经红了,后面这句话,让她不满了。
“为什么啊,哥哥。我可不愿意魏远哥哥心里还装着别人,况且,还有个陶小慧呢。”
安岩宠溺的笑了笑,“小妹,哥哥也很想魏远能成为我的妹夫啊。但是,你也得想想,若是魏远那么快就忘记深爱的女友,只能说明他是个薄情的男人,这样的人,哥哥相信你也看不上的。在这末世当中,一个女人能做什么呢。小妹你好好想想。至于那个陶小慧,妹妹你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吗?我的妹妹可不是软弱的人啊。”
安清苑低头,很快,她一脸灿烂的看着安岩,“哥哥,我知道了,我不会再闹脾气了。”
而后,虽然安清苑还是缠着魏远,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娇蛮了。
言语行为之间,竟然有了两分明婉的影子。
而此时的明婉还不知道,她的男人正在被别的女人觊觎。
她借着出去寻找食物,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一闪身就进去了空间。
几天没有进来,空间里似乎没有什么变化。
明婉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先泡个澡,当然,她也是这么做的。
泡在暖暖的温泉水里,明婉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即使是末世前,她也没有这样的享受过,真舒服啊。
从温泉里出来,明婉直接朝卧室走去,她几天都没有睡好了,地板上又冷又硬,还要随时面临着被拖走的危险,她就看到过,一个稍有姿色的女人,就在半夜的时候被几个男人拖走了。
夜里,她根本就不敢真正的睡着。也幸好她脸上的脏东西一直都没有洗掉。现在到了她的地盘,肯定要舒舒服服的睡个够。
当然,她还不忘给蔷薇泡了一碗奶粉,这几天可委屈小猫了,只能吃点饼干,都瘦了。
明婉这一睡,也不知道睡了多久。
空间里没有白天黑夜之分,时间什么都她也不太清楚,但跟外面也差不了多少。末世后,她没有手机,也没有手表。
反正储藏室里的东西也不会坏掉,时间对她来说,也不是那么具体了。
好多天都是吃的饼干,明婉决定今天改善改善伙食,就当是庆祝自己重获自由。
对于周凡等人的决定,她不可置否。本就是非亲非故的,他们已经找到了安全的办法,自己心里不会有什么芥蒂,都是各自的决定。
明婉先把米饭蒸好,又从储藏室里找了一块瘦肉,几个青椒,一个小白菜,几个鸡蛋,还有些韭菜。
她决定炒个青椒肉丝,再炒个韭菜鸡蛋,烧个小白菜汤。
都是她爱吃的东西。
吃过饭后,明婉打了个饱嗝,真饱。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明婉还没有离开红叶小镇,她其实是不想这么快就离开的。
红叶小镇什么最多。
肯定是丧尸最多。
这么多的丧尸,在明婉的眼里,那就是一颗颗闪闪发光的晶核啊。
她手里的晶核已经不多了。
那么多的丧尸,她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能一下子全部消灭,唯一的办法就是,打游击战。
我消灭不了全部,那就一个一个的,几个几个的,实在不行,那我就跑就是了。等到安全的角落,就闪到空间里去。
再说了,红叶小镇虽然只是个小镇,但本身面积并不小,又是交通要道,人多车多路多,明婉要想安然的离开,也得好一番努力才行。
为了保险起见,明婉还准备了个口罩,要是被人发现了空间的事,她就等着无穷无尽的麻烦吧。
瞧她手里瓶子都快装满了的晶核,明婉笑得像一只蔷薇。
说到蔷薇,就不能不提它的异能了。
蔷薇是黑色的猫,可它却能发出白色的光,那光,能治愈伤口。
简而言之,蔷薇是一只有着治愈能力的猫。
明婉是怎么发现的呢。
有一次,她的手不小心伤着了。
没有流血,就蹭破了点皮。
她自己都不在意,某只蔷薇就蹭了过来,在她的伤口上舔了几下,她就觉得不疼了,再看,手上哪里还有伤口,皮肤光滑得就像从未受过伤一样。
那天晚上,明婉叮嘱了某猫一整晚上,让它千万不要乱舔人。要是遇到丧尸,就直接给它一爪子。
蔷薇的爪子也很厉害的。
实在打不赢,就跑,跳到树上屋顶上,丧尸也够不着。
其实,当动物也挺好的,在末世。
明婉杀丧尸,蔷薇就负责扒拉晶核,它一爪子拍下去,那丧尸的脑袋就碎了,再把脑袋里的晶核掏出来,就这么简单。
一人一猫搭配干活,一点都不累。
镇上的丧尸也灭了不少,明婉也收集了不少的东西,她决定要离开了。
离开,得找一辆车。
明婉还是属意那种大卡车,碾压丧尸多给力呀,完全不用担心。
只是,那卡车不太好找,最后只得在路边找了辆看起来还不错的越野。
这辆车里没有人,油箱里还有满满的一罐油,看来是刚在镇外加满了油末世就来了。
“蔷薇,咱们又两个人一起上路了,开心吧。”
“喵。”
“嗯,我也很开心,我觉得,就咱俩一起就挺好的。诶,你要听歌吗?要听什么啊?”
“喵喵。”
“哦,是那首歌啊,我看看啊,不知道车里都有些什么歌呢。”
“喵喵喵。”
“哎,我知道了,这不正在找吗?再闹,就不给你晶核吃了。”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