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后的明家是京城的一大户。
明宗轩靠商起家,却多了商人少有的老实敦厚,凭借着他的诚信打拼,使他在京城有了殷实的家底。
同年,书香世家梁城梁老爷子家也是风生水起,尤其是他的女儿梁淑,可谓京城第一大名媛,据人传说,琴棋书画,社交礼仪,四书五经,无一不晓。
最要命的,还是梁大小姐的相貌,这未出阁的闺女,京城里谁也没见过她的容貌,却被人描述的神乎其神。
说什么天仙下凡,温润大方,可爱玲珑。
所以说,如此优秀的女儿,当明宗轩差人来提亲的时候,固守传统思想的梁老爷子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把女儿许给明宗轩。
在梁城的眼里,商人粗俗市侩,不比读书人,淡雅清高,自古都道“商人重利轻离别”,老爷子可不愿意把捧在手心里的闺女扔给一个生意人。
可人心终究是肉长的,明宗轩每日都带着他那浅薄的文学知识来和梁老爷子谈天论地,初始,梁老爷子也是不屑。可时日一久,明宗轩的诸多优点都展露了出来,抛去明宗轩的商人身份不说,这小伙子的细致热忱,体贴入微,让老爷子十分满意,加之女儿梁淑也有意,梁老爷子便暗自定下了这门亲事。
明宗轩祖上久居外地,因为家乡连年闹饥荒父母都被饿死,这个少年才迫不得已背井离乡另寻出路。
梁老爷子也不挑剔,女儿嫁人嘛,人好最重要,于是便与明宗轩商定了日期,搞了不小的排场,把女儿风风光光的嫁了出去。
果真,不负众人所望,梁淑嫁过去不到一年,喜讯便传到了梁府。
梁淑怀孕了!
此刻的明宗轩事业正值高峰期,家里又即将增添了小生命,真可谓是双喜临门啊。
十月怀胎后,在一个晴朗的夜晚,明家的小千金呱呱坠地。
梁淑满头是汗的看着自己的小宝贝,露出欣慰的笑容,伸手把孩子交到明宗轩的手中,都可以清楚的看到明宗轩的颤抖。
梁淑笑着让明宗轩给丫头起个名字,明宗轩受宠若惊,他一个粗人,要说给女孩家起名字,他哪里比得上梁淑!
怎知梁淑决意要明宗轩起名字,明宗轩激动的抱着小家伙满屋子转悠,直到瞥见窗外的那一轮明月,明宗轩灵机一动。
“要不,咱姑娘叫明月吧!”
明月。
此刻,明家便又多了一位女主人
不几年,生活越发富足起来,许多同行的商友便起哄要明宗轩纳妾。要知道当初,男人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
不知怎的这消息传到了梁淑耳朵里,梁淑也不去询问,只是看着明月跌跌撞撞的在院子里学步,眼泪就哗的下来了。
一天晚上明宗轩自应酬场上归来,梁淑早早的睡下,只是眼角的泪滴尤存,假寐而已。女人,再怎么大度,听说自己的男人要纳妾了,几个心里能好受?
明宗轩未曾听梁淑提起,也不曾查得梁淑这几日的沉默,男人心眼总是比下水道还粗。
然而今日梁淑动静也是大了些,当明宗轩洗漱完毕躺在她身侧的时候,梁淑又闻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薄荷草的味道,心里越发难受,身子也不住的因为哭泣而颤抖起来。
“淑儿,怎么了?”感觉到梁淑的不对劲,明宗轩立刻翻身起来。
梁淑背对着他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明宗轩一把扳过她的肩膀,看她满脸的泪痕,整个人开始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问道:“淑儿,究竟是怎么了,谁与你气受,跟我说,我定当不会让那人好过!”
梁淑定定的看着明宗轩,良久,低下头嗫嚅道:
“外边传言,明家要娶二夫人了,可是我们的明家?”
明宗轩一愣,转而温和笑到“外人自去传它的,与我俩何干?”
“怎么不相干!”梁淑抬起头,泪眼婆娑,“明家纳妾,可不就是你明宗轩的事么!”
“唉。”明宗轩无奈的轻叹一声,“原来你这些日冷落我便是为此,可是你曾问过我要不要纳妾么?”
梁淑紧咬朱唇,眼睛红红的应到:“我怎么敢问,你们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哪个说的这等鬼话!”明宗轩佯怒,“莫去管那些俗事,我明宗轩娶了你,这辈子便只对你一个人好!”
梁淑怀疑的看着明宗轩,明宗轩拥她躺下,怕她不放心,便又急急得保证到:“我明宗轩,此生只有梁淑一个女人,也只会有梁淑一个女人,终不复娶!”
此刻,再看梁淑的眼神,又怀疑慢慢的转为了愧疚,她确实是愧疚的,街坊邻居,有钱有势的阔家,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只是苦了她的男人,可是无奈,自己又不愿与人共享这份幸福。
或许女人在爱的面前,无论多么知书达礼也终是自私的吧!
往后的四五年里,直到明月到了七岁,果真,明宗轩从没提过纳妾之事。
这些年,算是发生了一件大事,也使得明家人丁齐全。
是的,争气的梁淑又为明宗轩产下一子,取名明渠。
明月七岁,便就拜了师父学习西洋音乐,也学着拉小提琴,每天梁淑都会从闹市区叫来一辆洋车‘搂着明月一同奔向老师家中,明宗轩去照看布庄饭庄的生意,而清闲的梁老爷子便在家里逗逗孙子,一家人天伦岁月,不亦乐乎。
转过头来讲讲明月,七分母亲的柔情多才,三分父亲的刚毅硬朗。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并不偏差,毕竟女孩子都是温柔的。
每次坐着洋车跨过石桥上的时候,桥下的船里就又无数人再抬头仰望,似拜神一样崇敬的望着梁家小姐,明家太太,自然,这些人们是知道明家的乐善好施的。
没过几年外敌便入侵了京城,天下再不让百姓们流离失所,明家有钱,几年的积累再加上声名威望,便在外国人的地界里寻了一块地盖起了房子。
这使他们的家族他们的财产不至于被剥夺,在外租界里得以保存,也正是因为如此,明月与明渠姐弟俩,始终都生活在一个安定的环境里。
这样的日子就这样持续着,十几岁正值青春的明月每天背着琴走在外国租界的富人区里,穿着苏绸的白色旗袍,高贵而典雅的来回穿梭。
这一切,在遇到向阳之后,也没有多大的改变。
桥头是乞丐的聚集地,这里里租界区不远,来往的都是些富人,因此,总是有人在这里轮番的等着富人们的赏赐。
那日,若不是突然想起张记饺子好吃的味道,明月的身影也不会在向阳的眼前经过。
向阳会永远记住那一幕,一个身着月白色旗袍的少女从洋车上稳稳的下来,弯下腰给他的碗里添上几个钱,微微一笑,再也没有回头。
其实,有些时候,一个刹那就能够改变人的一生。
血气方刚的穷小子爱上了名门闺秀,这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从遇见明月的那一天起,向阳默默的捡起地上的碗,来到河畔洗干净了脏兮兮的脸,也就是从那一天起,他不再以要饭为生。
后来,后来呢?
明月学了医,参了军,遇到了意气风发的向阳。
这也许就是缘分吧。
向阳并未提及那日石桥上的事,想来明月应是救人无数也不会记得他一个穷小子。于是便另辟蹊径,经常往战地医院跑,三跑两跑便与明月跑出了感情。
在安静的,没有战争的日子,两个人会手拉手的去林间的小路散布,诉说彼此的情思,那时,明月总是想着美好的以后,想着赶跑外敌以后与向阳结婚生子,相夫教子,做一个和妈妈一样幸福的女人。
而每当明月提起时,向阳总是一脸宠溺的望着明月,用手把她调皮的麻花辫搭在背后,淡淡的应到,好。
军队里探亲的时候,明月带着向阳回到了明家,明家父母很满意向阳的为人,可对于他们的婚事,却还是有些迟疑。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向阳身在军营,在这战火纷乱的年代,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葬身于枪林弹雨之下。
终究是宁不过明月的意思,两人出生入死也好多回了,建立起的革命感情岂是几句话能够摧毁的?
于是一家人开始其乐融融的谈论起明月的婚事,明月红着脸在一旁听着,弟弟明渠紧紧的巴在向阳身旁不愿离开。
一切准备妥当,只差最后一战。
向阳应了明月,待此战结束,就风光的把明月娶回家,到时候,让明月穿着西式的洁白婚纱,他穿着衣服打着领结,来迎接他们的未来,他们的生活。
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这么的令人期待。
只是……
这一战的激烈程度使人无法想象,明月已经因为做手术而几天没睡了,战地的炮火声不断传进帐篷。
明月擦了擦汗,告诉自己不能倒下,在外面,她的未婚夫,亲爱的向阳也在战斗。
帐篷外跑进来一个小兵,径直找到正在忙着准备麻醉剂的院长,耳语了几句便跑了出去。
院长急急忙忙的背上医药包,叫上刚刚摘下口罩的明月飞一般的跑到前线。
尸体与伤员交错的堆积在一起,明月的心在抽痛,是的,这是向阳的团。
发疯似的在人堆里寻找向阳,渴望向阳会像两人打斗时的那样从背后站出来拍她一下。
可是现实毕竟没有那么美好,在成堆的尸身中,明月与院长扒出了还剩一口气的向阳。
明月当机立断把他架回帐篷,两个眼睛蓄满泪水,手忙脚乱的准备手术。
可向阳却一把拉住了明月,嘴角带着血迹,被油泥和脏土弄得黑黑的脸上带着笑意,只是温柔的诉说以前的故事。
他告诉明月他曾经在石桥上接受过她的施舍,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会再甘心要一辈子饭,参了军。
拿出当初明月给他的几块钱塞进明月手里,要明月把他们的定情信物保存好。
明月捂住嘴,恐惧而又担心,她想给他做手术可是向阳不同意,他之所以还有一口气只是为了要见明月一面,否则,这一口气都没有了。
明月把头靠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满意的呼吸声渐渐停止。
明月的心,也跟着死了。
大婚在即,她却亲眼看着自己的男人死在了战场上,两个人之间,再也没有未来。
拿起向阳紧握在手中的枪,明月摁下了扳机。
“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放任你一个人离开这个纷乱的时代,我只是个女人,心里小的放不起家国天下,只有儿女情长,只想一直陪你走下去,所以向阳,我去陪你了,不要怪我,没有完成你光复祖国的梦想……”
同年同日,明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