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审庭审
盼望是希望,等待是煎熬。
从女儿放寒假时言起诉立案,再到女儿放暑假二审庭审,历时半年,言的离婚诉讼终将该有个结果。
中级人民法院对面是一家书店。下午2.30开庭。中午12点,言带着女儿来到书店,母女俩在此看书,静候2.30到庭。
2点20分,言与女儿在宽敞气势的中级人民法院台阶上,见到孩子爹与其弟弟及一位年轻女性围成一圈正不停地说着话。年轻女人手拿一叠纸张在文件夹中给孩子爹与其弟弟看。想必此女人便是孩子爹聘请的律师,她不时回头向言看。与孩子爹有其弟弟、律师助阵的场面形成鲜明的对比,言瘦弱单薄的身影旁是同样弱小的女儿。
进入法庭后,言与在旁听席上的孩子爹弟弟对视了一眼,言不由得怒目而视------孩子爹与言能有今天的结局,也少不了其弟弟的一份“功劳”。故言怒火心头起,不再惧怕其弟弟平日里一副下三滥行径,愤怒盯视。并向法庭提出:当事人以外不相干的人回避。法庭准予了言的请求,请其弟弟离开法庭。
庭审开始,孩子爹聘请的律师很专业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向法庭递交了“代理人委托书”。
对于言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孩子爹无异议。其律师辩护的焦点是离婚后言带上孩子净身出户、且孩子爹不负任何的抚养费,即便是少之又少。理由有三:一、言与孩子爹婚内所有的生活支出均有孩子爹一人承担;二、孩子爹今后的生存无自足保障;三、所有房产均在孩子爹父亲名下,不属于孩子爹。综上所述,言净身出户。并向法庭出示了所有房产均在其父名下的证明。关于少之又少的抚养费,法庭不予支持孩子爹律师的辩护:做为父母,有责任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对于房产,法庭征询言是否同意调解?言同意调解。孩子爹不同意调解。孩子爹为了使言母女净身出户,不知何时将其名下闲置的房产更改成了其父亲,想必孩子爹家人没少费心思。又不想抚养孩子一丝一毫,这还是为人父吗?是人吗?为此而聘请律师。言情绪失控,呼吸困难……
庭审结束,言面色苍白,不能行走,在门口一执勤岗的凳子上想休息片刻。执勤人员见状迅速通知了法院负责人。法院紧急处理拨打了120电话。言意识清醒,向在场的人要了药物服下。不一会儿,言恢复了呼吸,120也到场。言不想被围观,要女儿搀扶自己强行挣扎着离开法院向对面马路的书店走去。
在书店柔软的沙发上及安静中,言慢慢恢复了正常,女儿就在言的身边静静地看书。六时刚过,法院来人到图书馆看望言的状况。言感激法院对当事人的关怀,对来人致谢并告知:我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