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夜都,自然是昼夜兼程的往东方国都赶。
不太遥远也不太相邻的路程,我是会很无聊的,只是没想到败自在这样的天之骄子,路上也是会无聊的,无聊了便也会寻我聊天。
“鸢尾啊,我倒是想问问你,你可知道我们这趟凶多吉少?”
“废话,人家都快攻到你家都城下面了,你这时候去劝和可不是凶多吉少。”
“你可知道从夜都到东方国都要过十三座城,每座城都可能被抓去九死一生?”
“又废话,人家国的城,你是夜国的皇子,哪一城的城主不想拿你的人头去换些封赏,自然是九死一生。”
“那你不是傻!你既然知道是凶多吉少是九死一生干嘛要跟着我。”
“你不是也知道,你怎么来了?”我一时语塞。
“我是夜家的二皇子,君王死社稷,君王家的儿子自然也不能看着国破苟活。”
“我是你每月花钱雇了做圆子的师傅,拿人钱财忠人之事,你走了我的圆子没人吃,自然我跟了你来。”
败自在突然一梗,他在从脖子上取下来个翡翠佩子,看起来是很名贵的,我的贪财病这时候却又犯了,开始惦记起这么大块翡翠,定是值不少钱的。
“鸢尾,你记住,我若是被抓了,你便装作不认识我,就留在东方国,拿着这玉佩换些本钱,你的手艺,不怕活不下来。”
我突然间很感动,可能是因为我那么个穷苦家境的人头一回能拥有那么大一块翡翠,更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当然因为爱这种鬼话我才说不出口。
“哟,你身上还有那么值钱的东西,说好了,可不许往回要。”别管怎么想,反正话我是那么答的他。
“死财迷,咱俩能不都死,就很好。”败自在嘱咐完这些,似乎是有些困了,便缩到马车里睡了。
我把那玉佩攥在手里,突然间开始信徒,我是个大道理不懂什么的凡家女子,更没有什么所谓信仰,然而这一刻却突然很像个信徒,双手合十的开始默默祈福:这个傻瓜,可不能死。
去东方国的路实在是不怎么好走的,尤其还是一条避开了大多数马车的小路,还好一路上有他,于是主子经常当车夫,倒是我这个丫鬟,常常是坐在马车里的。
常常坐在马车里便会很无聊,我走的时候从夜府里偷了一个记账的小本一支笔,就开始算计出来的这些个日子。
第三日居阳城士兵检视车马土以盖面弃车
第七日粮食尽白玉念珠一对换口粮
第八日过大都遇灾民二十舍半斤白米
我盘算着这回去东方国灾难十之八九,若是我和败自在一起死了,就找个人把这本子烧了算做败自在欠我的账,去了阴间他该好好待我算是偿我一条命;若是我死了败自在活着我便把这本子留给他,看他敢不敢忘记当年这个舍命陪他的小女子;败自在死了我却没死的情况我也是想过的,只是一晃而过的念头便不再想了,这应该是决计不可能的,他没了——于义我是他的使唤丫头主子没了理应殉葬,于情他是我爱的人他没了我也不该苟活。我是个市井小女子不错,但老话说的也对,每一个爱上别人的女子都是世间最伟大的勇士,陪着情郎慷慨赴死于她终究只是宿命。哎呀,怎么莫名其妙说爱啊爱的,真是越来越不知羞……
我那么想着,有时会突然走神,有时又会突然很开心,然后我觉得自己特别白痴,也会偷偷的猜测是不是爱情中的小女人都是这个样子呢?
“鸢尾,你瞧你这字,真是不能更难看了!”只是败自在一路上最常说的一句话。
“要你管!我乐意记成这样。”
“我跟你说啊,你看——先是第三日不该是记成土以盖面,而应该是以土覆面;其次第八日那里,舍半斤白米也并不押韵,说舍白米半斤更好听些……”这么个碎碎念的家伙,真是有时候很招人烦的。
“不过我倒想问你,你记这个是干什么呢?咱们真要没了,记了反而心里添堵不是?”他突然那么一问,我竟是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迟钝了一小会儿,我拿着手里笔狠狠地敲了下败自在。
“哎呦,你敲我做什么!”
“我敲你干什么,你说我敲你干什么!我是你请来的小工,我怕走的久了忘了多少日,等回了夜国我得按着这本子上面的日子找你讨工钱呢!”所以我还是很聪明的,这么说未必严谨,起码——是比说因为爱要少了很多矫情的。
败自在笑笑,”我其实不懂你了,按理说我给你的钱不少,也够你安稳呆在夜国过挺富足的日子了,你是真的要钱不要命啊。”
“要你管,我乐意!”照样还是这句。
之后的一些日子,我俩走的更加艰苦了些,因为中间被东方国的士兵盘查过一次,怕马车车辕上的夜国印子暴露了身份,便舍了马车,身边带着一些盘缠和起码的口粮,又是绕着小道一步一步的往东方国都走,这样的纷争年月,道上的土匪恶霸真心不少,我和败自在一个是女子一个是书生,为了隐秘不敢走官道,诚而言之若是真的在路上遇见个绺子恐怕未见到东方国主两条命就交代了在这。可是坏的打算总会有些好的消息,那么危险的一路,我们竟然是真的平平安安的没见到一处劫道的,连预先备下的打发强盗用的金银都没发挥上用场,这在那样一个不太平的时代真的算是奇迹了。
当然我坚信,这样的奇迹是缘于我诚心实意的祈祷的。
大概是一个多月的光景,我们靠着四条腿活活走到了东方国都,我听人说在很西边的藏家有长拜的礼,长拜的人为了佛家信仰三步一拜的去朝圣,自然衣裳什么的都会破破烂烂的,如今要是有个人看见这样的我俩,恐怕会误认为我们也是长拜者,衣衫褴褛、蓬头盖面。当然我们并非在去藏家的路上,也没有朝圣者的心性。
进了东方国都凌安城,我们自然是寻了一家小店住下了,小店叫福来客栈,算是我闹着败自在定的,实在是喜欢这个名字和它的整洁幽静,叫好了店我又吵着败自在叫来了酒菜,别管在哪,处境多危险,但凡有吃的——总会很幸福。
只是这时候,这个习惯碎碎念的二皇子又开始念叨了。
“鸢尾啊,我到这儿是来求和的,你便先留在酒馆里吃着喝着,等我跟东方国主谈好了休战事宜再来接你可好?”;”不成,不成,女孩子家家的哪能往朝堂上面站!你要是关心我该是乖乖的呆在这儿等我,别让我再给你费心!”
我自然是不能答应,但是似乎答应不答应又不怎么打紧,反正到时候我是不准他一个人去的,在夜国他是我的主子,到了这里,我俩可没什么主仆的分别。
“喂,我听人说你不只是皇子,还有一手得意的琴技,跟你进宫很久从没听你谈过琴,这次回不回得去都说不好,要不你给我弹只曲子听?”我突然想起从夜国就听人说过,败自在不只是夜国的二皇子,还是这天下数一数二的琴神,那么一想,万一要是这次有来无回了,到最后连个曲子都没听见,该是很亏的。
“弹琴?好,便弹给你听,你可要听好,我的琴……”
“弹不弹啊!废话好多。”
呛了好多句,败自在总算是坐下了,说实话,这么个小白脸前面摆着一张古香古色的琴,用一个词来形容,真是娇俏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