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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013白云远走(四)

3月31日。昨天的故事我会讲给你们听,但是请原谅我目前还不是一个很好的记述者。昨天一些让我感触颇深的东西,原谅我稚嫩的文笔难以描摹出来半分。可是我会努力,我在进步。我在让自己的语言不那么做作,不刻意堆砌词藻,不生硬不酸涩,不那么矫情。

今天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节口语课。性感的外语老师走进来的时候带着贱贱的笑,她说:Today,wewillplayaninterestinggame,doyouknowwhat?oh!howdoyouknowthat?“whatif”game!

这个游戏很多人玩过,所以老师简单介绍了一番就热火朝天地开始了。

IfIhaveonemillion,IwillgotoThailand.(如果我有一百万,我会去泰国)一脸奸笑。

IfIgotoThailand,Iwillchangemy***.(如果我去泰国,我会变性)另一个带着贱笑的同学站起来接龙。

IfIchangemysexy,I'llgotosleepwithagirl.(如果我变性,我会和女孩睡觉)女孩不怀好意的站了起来。

IfIgotosleepwithagirl,I'lljustgotobedwiththegirlanddonothing.(如果我和女孩睡觉,我就只和女孩睡觉什么也不干)我一本正经地站起来,紧绷着笑抽了的脸。

老师意味深长地“wa——ooo”一声,夸我是个gentleman。

接下来的时间也是在一片欢笑中度过,也就是很多人所认为的低俗乐趣。可是:

在这个世界上,当你能干净地面对所有的邪恶与污浊,那么全部黑暗都将无法近身。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星期四,除了口语课外,既没有让人喜欢的课,又没有即将放假的愉悦——我还要在这里度过两天。可我却那么喜欢星期四。我喜欢偶数,比如我喜欢246,星期四星期六,可我不喜欢星期一星期三,甚至不喜欢星期天,我总感觉单数有一种近乎凌厉与残忍的锋芒,我无从抵挡。所以我选择厌恶选择逃避。

一首英文歌里唱:钱不是所有,我唱歌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对它的热爱。

马克吐温的《百万富翁》里说:我爱亨利,不是因为他有一百万,而是因为他是亨利。

可是我热爱写作吗?

我已经写了将近半年可我对它的热爱不减分毫,我感觉自己与文字有一种跨越时空的微妙感情,这算作热爱吗?

我爱写作,因为有一些东西值得用一生去守护,有些人值得竭尽生命去保护,比如父母。

到现在父母还不知道我已经有了可以用一生去追逐的东西,他们或许还以为我是那个只会学习的还在家,让我在学校不要太累,下课不能总待在椅子上看书要出去走走,可我却把所有的时间花在文字上面。我已经不一样了我的忙碌不再浑浑噩噩,我在铺一条路,一条我需要用几十几百年来走的路。

我至今依旧瞒着他们。

在你要做的事成功之前,它都只是一个笑话。我想在自己有了一点成就后,有那么几十几百个人认可的时候,在我的书能够被人们看见成为一张张纸的时候,像我以前打着手电筒熬夜也要看的书那样有几个人还在期待我的文字时,我就可以告诉父母,我想写作。

我明白,你们在乎的是我长大以后过得好不好,而高考是一条稳妥正常的路,你们想要我平平凡凡而且安安全全地过完这一辈子,可我走不惯那一条路,人太多了我是个喜欢独行的人,我找到了另一条,更艰难可是却可以闻见花香看见自由自在的飞鸟的路,它叫作文学。我不要平凡,我要告诉人们:

每个人都需要不平凡,需要张扬的个性以及外放的光芒,每个人都有所擅长,只不过有些人的擅长迟迟未到。比如把马云放到秦朝或者任何没有互联网的朝代,他就创办不了阿里巴巴,而把李白弄到清朝让他从小在八股文的阴影下成长,那么绝对不会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傲气。我们不能改变时间,不能让我们擅长的东西出现在我们生活的时代,但我们可以让自己每天更擅长一点,即使毫无用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注定不平庸。

我没有办法让自己待在几张卷子旁边,把前人的理论消化掉再临摹出清一色的标准答案,我很难接受通过一个人的学业来衡量他的价值,我只知道社会各界成功人士文化很少的不少。现代的人才早已不能以成绩学业的优劣来判断,在互联网漫及的如今,课本上的任何知识只需要打几个字就会跳出所有答案,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人认为一个人只有学业顶尖才能成为上流社会的人。

十年,从小学到现在我被传统的教育方式困了十年,现在我的思维已经僵化脑子里一直告诉自己,学习学习,只有高考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只有高考能让自己成为别人说的有出息的人。我一些亲戚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好好读书,将来挣大钱。可学习从来不能与挣钱联系在一起,它是一个榨干父母积蓄而又掏光我们的个性与独特的游戏,那些依旧不肯就范我行我素的人们,被叫做没有出息。十年的时间让我们变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雕塑,埋头学习,拼命刷题做题,进行所谓的思考,慢慢地变成老师们父母们想要变成的样子。

我觉得学习好的很厉害,博士硕士很厉害,因为我做不到,可是我不敬佩或者说崇拜他们。我崇拜谁?为了爱人息妫不惜屠灭两国的楚王;自刎乌江仰天长啸的项羽;千古一帝祈求不死的始皇;以及现在还能快乐的孩子。

总是在强调现代社会各行各业只有团队合作才能成功。可是,文学至始至终只能是一个人的战斗,团队合作在这里不过一个笑话。文学这一个创作过程,即便再好的团队,也无法明白你在想什么,并且帮你写下来,因为这颗连我们自己都摸不透的心,这些复杂的心情说不清道不明。悲伤、惆怅、苍白、快乐,还是凄苦?都有一点点稀释在一起,还是都没有?没有人知道。而在这之后的宣传等其他过程却确实需要团队,但那已经脱离了文学的范畴。

有些东西只能属于一个人,如果有第二者企图闯进来,这些东西就会坍塌,会被剥蚀得不堪入目。

所以我一直在一个人的战场浴血奋战,在孤独的沙地冲锋陷阵,在萧瑟的原野形单影只。

我是自己一个人的将军,可我感觉自己拥有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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