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狼这种动物的身体构造不适合做为坐骑,不过那只是作为长期旅途而言,短时间内狼奔跑的速度绝对超过了马这种吃草的动物不知道多少。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跑太久,狼会负荷不了的,而且也只有像这样大的狼种才能符合一个成年男人的重量,一般的狼恐怕你坐上去就跟狗一样没多大差别的。
转眼,白衣男就不见了,只留下黑衣人茫然的站在十字路口,望眼欲穿穿不透,是谓愁,还放不下眉头,却又堆满了心头。怪谁呢,是不是该怪你在人家穿了一身白的时候偏偏要穿一身黑呢,黑白黑白,终究是不能在一起啊。这又不是太极。
不多久,一个同样穿着夜行衣的小弟就来到他身后报告说,客栈搜遍了,也没找到那个猥琐男。
黑衣人摆摆手,心想,“罢了罢了,你们这群废物,说实在的这两个家伙还真是有点手段。”
楼上这么一闹,虽然打得不怎么热闹,不过就掀翻了一张桌子,打碎了一些碗碟而已,不过店小二可谓是一个很好的放大镜,人们透过店小二总是能看到比事实更华丽的景象。
就是那个摔碎了一壶酒的店小二,他几乎目睹了整个场景,不过这完全是他自己认为,他在听到屋子里翻桌子摔盘子的声音后就刷刷刷的往楼下跑了,事实上到底有没有打斗怎么打斗他一概都不知道,总之他跑到楼下后就大肆宣扬说楼上打架啦,杀人啦,怎么怎么啦,渲染的及其大规模,虽然是胡编乱造,但是在后来上楼看到那满是箭矢的桌子后他最自己的意淫还是颇为满意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好像就是没流多少血,只是那个被抓伤的黑衣人他流了几滴。
楼上这么一闹,虽然打得不怎么热闹,不过经过店小二这么一渲染之后,客人们似乎人人都感觉到自己有受到波及的可能,人都是爱惜自己的性命的,纷纷丢了筷子往外跑,只是其中有的人跑之前付了钱,有的人跑之前没付钱,还有甚者跑之前捧了个肘子,没错,不但不付钱还捧了个肘子的那个家伙就是朗朗先生。
虽然店小二跟店老板都纷纷拦着人要人付了钱再走,不过双全难敌四手嘛,两个人怎么挡得住那么多客人呢,所以基本上大部分的客人都是拼了命的往外跑,其中当然是包括朗朗先生的。
本来朗朗先生就要跑出去了,本来他手里拿着肘子,油腻腻的,店老板跟店小二都不太愿意去拦的,生怕人没拦住还把衣服给弄脏了。
不过朗朗先生果然很衰,就在这个时候,马粪同志来了。
在人们拼命往外挤的时候,马粪同志却拼命的往里钻,钻到朗朗先生面前就死命的拽住朗朗先生不让他走。有那么一瞬间朗朗先生真是杀了他的心都有了,真叫人怀疑这家客栈是不是马粪他家亲戚开的。
不过其实也不能怪马粪同志,马粪同志根本就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