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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隐十年

晨曦散落的山头上,绕着袅袅炊烟,林间树木的枝叶掩映着斑驳的阳光,朝霞漫天,映着彩云朵朵,山顶云下的疏影横斜中,盘坐着一名十岁的少年,少年慢慢地睁开眼睛,迎着晨间的清晖,他的眼睛泛着隐约可见的神采,就像藏着一个星系。一张还显稚嫩的脸庞,却隐隐透露出一种清雅的气息,他望着初升的太阳,深深吐纳了一口气,缓缓站起身来。

这名山谷少年,就是十年之前,出生于方家的那个婴孩,那夜冲天的血腥杀气似乎并未沾染到他的生活,眼前的少年平静如一池秋水,手上戴着一枚古朴的漆黑戒指,据说那是他是含着戒指出世的。

这些年来,何伯并没有向他讲述过方家的灭门惨案,他更希望这个不幸的孩子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不是再去打打杀杀。

然而十年前的那一夜,少年于星际漂泊时,早已将方家发生的一切收入眼底,深深震撼于方远乔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英雄气概,念兹在兹如感同身受。

本来,拥有前世记忆的他,已经有着自己的双亲,这很难再让他缔结血缘亲情。但是他在那一夜里,见到方远乔的英雄气魄,见到他为了救下自己,不惜将背后的破绽露给了敌人,见到那把插在方远乔背后的滴血的匕首,以及感受着那火热的胸膛,都会让他的内心每每感动又颇感愧疚。这过于强烈的记忆,也在十年里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久而久之,对于方远乔,他除了钦佩之外,也渐渐认同了他作为这个世界自己的父亲。

不错,这名少年就是从彼岸世界穿越而来的方小石,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婴孩之时,也曾在内心吐槽——自己这是变成死神小学生柯南了吗?他清楚地记得,那一夜自己如何变成了小小的婴孩,如何被黑影一把抱在怀里,还来不及打量自己刚刚逝去的母亲,又如何看到一把长刀刺破黑影的胸膛,来到另一个火热的胸膛。

那一夜,何伯抱着他,在月朗星稀下奔波了一夜,直到破晓,何伯的剧烈喘息甚至无数次打湿了自己的面颊。他尽量扭过头去,避免这样的尴尬,即便深知是这样一直危机,他还是多少有一些洁癖。何伯抱着他,又行走了一个月,期间不乏挨家挨户的恳求施舍奶水。方小石一路上也未曾哭过,这倒是让何伯十分惊异,因为他实在是没见过如此镇定的孩子。那时的方小石,早已熟悉了世道人情,但他还处于刚到新世界和新身体的适应期,一心思考着世界转换的意味。

当然,自那一夜血腥以来,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定要变得强大起来,这样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才能为自己的“父亲”讨个说法。他深深的知道,无论在哪个世界里,一无是处的**丝都无法获得活着的尊严与体面。

在这十年之中,其实他并没有很强烈的想要回去的欲望,因为自从两年前,他的父母意外去世之后,那边的世界就变得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地方。而这边能够重新再活一世,反而是他所希冀的,所以他也从未去主动找寻过回去的线索。万事随缘,这是他的看法。

就这样,他在这个与世无争的小村落里,跟着何伯渐渐长大,何伯只想让他成为一个普通人,不再去像他父亲般打打杀杀。所以,这些年来,何伯并没有教给他任何修炼的法门,只是找来一本又一本的经典古籍,让他学习里面的诗词歌赋和玄妙道理。虽然他表面年龄只有十岁,但是有了上一世文学生的底蕴,理解这些竟然完全不费力气,很快就将何伯辛苦找来的诸般典籍熟识于心,以至于何伯都每每惊叹于他的天才绝绝。当然,何伯所能找来的,也大多是这个世界里的基础读物,并没有太过高深的修炼法则。

而他经常会随手抄录几首前世诗人的篇章,偶然被何伯发现,便又是一阵不得了的惊叹。但是他并不喜欢狐假虎威,每每直言他人所作,自己不过是抄录一番,得以塘塞过去。

“永儿,又去山顶看日出啦?你每天都去看日出日落,还真的看不厌呢。”

“是呀,伯伯,仲永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看日出看日落了,当然还有品尝何伯的手艺,嘿嘿,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呀?”

方小石在这边的名字变做了方仲永,这是他父亲方远乔失踪之前给他起的名字,他已经完全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何名字。说完,他对着何伯吐了吐舌头,扮出一个纯真的鬼脸。

当然,何伯并不知道,他并不仅仅是去看日出这么简单,而是有着自己的秘密。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些年来他明确地想要变强,却又并没有去央求何伯找寻此世修炼法门的最大原因。因为他在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发现自己身体的异样,那还是他抓东西都不稳的时候,一把握住了刀刃,然而他惊讶的发现,不仅自己的手没有受伤,甚至刀刃都发生了一点变形。他回想起自己在星际中的奇景,就知道自己的身体在穿越的过程之中,早已被诸天星辰所淬炼,比普通人要坚韧很多倍。

随着年纪的长大和身体的发育,他的身体能力是越来越强大的,现在的他早就力能扛鼎、疾步如风,简直如同来自星星的都教授,不过他转念一想,自己确实是来自星星的人。

十年以来,他独自在山上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从最开始双手搬起一块百余斤重的石头,到现在单手可以轻松举起四五百斤的巨石,他身体的变态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这些年来,他并没有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秘密,即便是他最亲的何伯,都不知道方仲永此时的身体能力远远超越了常人,方仲永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么厉害,但是他在心里回忆起那一夜的屠杀,就觉得自己还是万万赶不上自己的父亲。况且身体强大也是徒然,没有合适的功法是无法将身体力量发挥到极致的。

而且遗憾的是,他还尚且年幼,身体并没有发育成熟,无法很好的控制星辰之力。有一次,在月圆之夜,他试图引星辰之力入体,结果自己变成一个不可控制的黑洞一般,无止尽地吞纳着可怕的星辰之力,过于庞大的能量涌进他小小的身躯,差一点就周身爆裂。他瞬间失去了意识,昏睡了三天三夜,差点就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后来,他小心翼翼地进行了多次实验,发现自己只有在每天日月交辉的时刻,才能吸收些微薄弱的星辰之力,而每一次消化了这些星辰之力,他就觉得自身的肉体能力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而且当他将星辰之力引导出来,附着于身体之后,整个身体都散发出星辰的光芒,力量和速度也都可以获得相应程度的提升。

这也是他为什么每天都自己一个人跑到山顶上观看日出和日落的原因,何伯还以为是他纯粹的喜欢而已。

经过了十年的不懈努力,他也从只能吸收附近一颗星球的能量,拓展为一个恒星系的能量了。他在修炼时,能够感应到自己的背后会展开一张星图,最开始的时候,星图里一片漆黑,只有自己的一颗本命星微光闪闪,像是飘忽的渔火。乃至到现在终于有十颗闪耀的星星组成了一个星系,其中更有一个恒星显得格外耀眼。与此同时,他本明星的光芒也变得越来越盛。

然而星图固然美丽,甚至还有些浪漫,但是这就像是一座远远矗立的宝山,方仲永并不知道怎样去激活它,这些年来他空守宝山,不断地壮大宝山,却根本不知道如何挖掘。但是他却每每从中感到巨大的能量,他知道,一旦自己可以调用里面星辰的能量,那一定是惊天动地的。

方仲永一边想着自己修炼星辰之力的得失,一边发现隔壁的李大爷从房门里走了进来,他满脸笑意地对何伯说:

“老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下个月就是大朝试了,咱们的仲永文采绝绝、堪称神童,要不要让他去露一手,也给村子里的大家长长脸面。”

方仲永自小就是在这个村子里长大的,他知书达理非常的懂事,村里的各位老人家都对他爱护有加。尤其是这个李大爷,自己的孩子们全都在外面打拼,他已经把方仲永当成自己的小孙子了

“哈哈,永儿年纪还小呢,不必去出这个风头了。”

何伯摇了摇头,看了一眼正在不远处吃饭的方仲永,他虽然心中知晓以方仲永此时的才情,去参加文试肯定是一鸣惊人的,但是他实在担心五大家族还有残余的势力,不敢让方仲永去冒这个险。

“李大爷,什么是大朝试呀?”

方仲永当作什么也不知道,佯装好奇地问向李大爷,实际上他也是厌倦了在这小村庄里隐居的日子了,况且近日来自己的星图日益强盛,多少有了些自保的底牌。

“大朝试啊,就是咱们彩云国四年一届的盛世呀,朝廷开设文武两科,广招天下十六岁以下的学子,通过者便可以进入太庙学习,享有一流的教学水平。那以后可就是飞黄腾达啦!当朝百官之首,就是在大朝试上一战成名的。而且每届大朝试的前五名,还可以进入天书阁,观看各自功法秘籍。据说,太庙还会定期选择特别优异的学生,送入他们所掌握的异界传送阵法,让他们去到他方天地寻求境界的突破。”

“哇,这么厉害呀!何伯,永儿也想去看看。”

他用一双可爱的眼睛望着何伯,写着一脸的童真和期待。

“你又不会武功,根本不懂得修行之事,去了干嘛?”

何伯还是不想让方仲永离开,他始终担心方仲永的安慰,这些年来都会提心吊胆,生怕哪天五大家族杀了回来。

“何伯,您放心吧,永儿就是去凑个热闹,不去参加什么武试,不会出事的~”

实在是架不住方仲永一派童真而充满期待的眼神,何伯叹了口气,说道:

“哎,好吧,那你在路上可要听话,不可以在外面调皮捣乱。”

“永儿什么时候捣乱过啊~”

“嗯,这么多年,永儿最听话了。”

“李哥,那我们这就收拾一下,过两天就出发去京都,也算是带着永儿出去见见世面吧。”

“哈哈,何老弟,你就放心吧,永儿不会闯祸的,这是我送给永儿的一点礼物。”

说罢,李大爷从口袋里拿出一袋银钱,给到了方仲永的手上,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仲永呀,村子里的大家都是看着你长大的,今儿个给咱们村儿争口气哈!”

“放心吧,李大爷,交给永儿了。”

方仲永佯装稚气的拍了拍胸脯,这些年来,他终于知道地球上死神小学生柯南同学的艰辛了,比起黑衣组织的威胁,这番卖萌装嫩才是无形中巨大的心里压力啊。

这个小村落距离彩云国的京都还有半个月的路程,这天夜里,何伯一边收拾着行李,一边对方仲永叮咛万千,比如路上一定要跟紧自己、不要出无谓的风头等等,就像一个絮絮叨叨的母亲。

就这样,第二天晌午,两个人便告别众人,离开了这个居住了十载的村落。

方仲永悄悄回头望向自己常常盘坐的那个山头,内心忽然充满了不舍,此时的他,哪里会知道,这番前去京都,等待自己的便是“**************,一遇风云便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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