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五点,苗叔叔过来接我,我没有跟爸爸告别,直接去上课了。上的是书法课,我的那个老师很有个性,从一开始他就让我不要临摹字帖,也不要刻意去学习别人的,只要书写的手法对了,就按着自己的性情来写。我的字体大部分还是行书为主,就是平常写字,我也很少一笔一划,小的时候写钢笔字为了让别人夸赞我,倒是标准的小楷,后来爸爸带着笑说,“这字写的一点也不像你。”我想本来就是为了爸爸,既然他不认同,从此我就改了。刚开始的时候还带着秀气,后来底气足了,慢慢的就变得粗狂起来了。可是别人看到我写的字,还是觉得和我不像。我的脸虽然是妖媚蛊惑的,不过很多时候人们看到的我是恬静安详温柔似水的,并不是冷面寡语野性难驯的,可写出来的字却是带着千军万马之势,霸气而洒脱,没有戾气和杀气,只是浑然天成的自信。
我的老师看着我写的一个“刀”字,问我,“如果身在古代,你是喜欢刀还是更中意剑?”
我想也不想,脱口而出,“当然是刀,剑只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很多时候华而不实,而刀爽快干脆,威风凛凛,气势雄伟。尤其是蒙古人的弯刀,策马奔腾,无拘无束,那才是真英雄真汉子。”那时我还没有接触苗刀,也许从一开始我就是喜欢的。
老师看着我,突然笑了起来,不经意的问了我一句:“那你是希望以后找到一位这样的男子,还是想成为这样的人?”
这话一下子将我问的懵掉了,忽然间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鬼魅华美的外表下藏着的竟是一颗男儿的心。要不然我被人打了,想到的不是要让谁为我出气,而是自己憋着劲努力提升自己,在薛庄明的百般磨难之下我想到的不是放弃而是他可以我为什么做不到!我的所有课程中,关于武术的部分就占了一小半,现在是更加得多了。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事,经常青一块紫一块,肌肉拉伤韧带拉伤也是家常便饭,我几乎没有过身上一点伤也没有的时候,可我从来没有抱怨一句。每次严晓宇惹了事情围攻之下出头的人总是我,我还曾跟他说,我比他更像个男人。当时有口无心,现在想想倒真有点。我原本只是觉得总要有个人站出来,可是让我抱着头喊救命却比杀了我还不可能。也许是我倔强不服输的性格,本来我的容貌就很容易让人轻贱,加上我又身在殷实之家,爸爸和薛庭竹的身份逼着我如果不有所为,根本就不配属于这个家。文化底蕴都是慢慢凸显的,可这个却是直接的,不需要争议的。
“我想成为这样的人。”不管是爸爸还是薛庄明,他们都不是这样的人,他们看上去温文儒雅,是翩翩君子,是谦谦绅士。我并不反感薛庄明,我只是怕他,不敢对他动情,很多时候我是佩服他的,虽然我并不想成为他这样的人。而我对爸爸那份感情,早就超出了一切,所以我喜欢的是这样的男人。他们睿智精明的不动声色,结果已在他们的意料之中,他们成熟稳重,内敛沉着,不会惊天动地,轰轰烈烈,他们是润物细无声的。
我上完书法课,跑完两个五千米之后,薛庄明才来。过来看看还是喘着粗气的我,面无表情地说了句,“去吧!”
回家后,洗了澡换了校服,练了两段小提琴。薛庭竹洗漱完毕,爸爸正好回来。清月也起来了,保姆先给她刷了牙让她也过来。我们一家四口一起吃了早饭,四个人四份不同的早餐,薛庭竹以素食高纤维为主,清月的是她的特别餐,我跟爸爸的差不多,比他多了份面包加奶酪,外国的奶酪微微发咸,还臭臭的,爸爸不喜欢这种味道。我想如果薛庭竹不来我们家,我和爸爸也许早餐永远只吃中国的炒饭和豆浆。一个家简简单单的,我和爸爸两个人,没有保姆佣人,不必装修的富丽堂皇,不稀罕什么贵族豪门,没有克定保守的规矩,就是一个可以安安心心呆着的窝。为什么一切就这么变了,再也回不去了?
我对国外的东西是带着抵触情绪的,我不是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也许是从小根深蒂固的思想受了影响,世界历史是我所有科目中学的最差的。对于爸爸这样一个中国商人而言,和外国人合作,赚了是他们傻,赔了是他们奸,不赔不赚就闷在心里有苦难言。薛庭竹的思想是开放的,甚至是兼容并蓄的,虽然她现在已身为一名中国官员代表着国家形象。
保姆把清月抱着坐到了我旁边,我瞥眼瞪了她一眼,她不敢再折腾,乖乖的吃着饭。吃完饭,我第一个要走,我七点钟学校开始上早读课,从家到学校苗叔叔开车要二十分钟左右的路程。之后是薛庭竹,她的工作地点在外城,需要两三个小时才能到,即使第二天要上班,她有时候晚上也会回来。接着是爸爸,我走的时候钱叔叔的车已经到了。最后是清月,她有专门的司机和保姆陪同着,虽然我们经常忽视掉她,但她却是消耗最大的一个。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从你形成一个细胞开始就被冠以了一个特定的身份和符号,虽然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三六九等的观念人们已经根深蒂固,人们总是会用主观的概念去划分定位。就好像一个演员,你可以说他是文化与艺术的集大成者,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哗众取宠的戏子。我所在的学校也不免俗套,划分的方法很实际,就是他们教育体制下的所谓的学习成绩。我们这一年级有两个小班,也就是加强班,差不多就是年级前一百名,有钱或是有权的,想方设法也可以进来,而我的成绩一般在七到十二名之间徘徊。薛庭竹看着就气愤,可她还是说现在还不是批判的时候。爸爸说我们走中庸之道好了,反正只是一个过程。从初中之后我就不再追求最完美了,因为我无论怎样追求都会有缺陷,有更有意义的事去做,就没必要浪费时间。我也一直相信这样的话,我会是出色的那一个,但不再做第一。跟随薛庄明后让我更加的清楚这一点,既然我什么也不缺,也没到了输死一搏的地步,那么就永远不要站在最前面。
可是等到这一个人的出现,就什么也不重要了,我的思想我的追求全都变了。曾经几乎不可一世的我是那样的卑微,甚至是低贱。我不敢说我爱的伟大,我也不能承认我爱的惨烈,就是······就是最心底的,最心底的。
到了高二年级,一场期末考后,我们重新进行了分班,但我所在的班级几乎没什么变动,其实对于这个我并不清楚,一整年下来我基本上没和我们班的人说过几句话,也记不住有谁。那时薛庄明加强了对我的训练,我又另外的加了几门课程,还要跟着爸爸、薛庭竹或者我独自一人参加派对晚宴,而且爸爸已经让我接手一些单一独立的项目,从源头开始都要我亲自参与。
高二的时候,班主任又重新换了一个人,按理来说一般情况下都是跟班走的,自从那件事后(我让爸爸把我的班主任弄走),老师对我都带着讨好,但也不会很热情,即使不,也最多是不理我。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配合的,布下的任务我会完成,就算是应付我也会走那一段程序。提一个问题出来,没人回答如果我知道我会举手,我在课堂上从来不做其他的事,就算再无聊我通常也会坚持,除非有事我才会请假离开。
那天原本是我最倒霉的一个早晨,只觉得那么多年的晦气就积聚在那一天发生了。早上去练射击,我本来很早就接触了,虽然没那么详细,可也差不了很多。薛庄明想看看我的底子,我自己也有信心。结果我十枪没一颗命中红心的,我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眉头皱在了一起,结果听他直接说:“今天就这样吧!”
之后我去攀岩,想着刚才的事,觉得不可思议,一不小心脚又踩空了,挂在空中半天才被教练拎了上去,腿上和手关节被蹭了一大片皮,教练的表情要笑不笑的,他想不到我竟然也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到医院包扎伤口,还没到上班的时间,一个值班的小医生给我包扎的时候废话啰嗦,说的话也不着边际,还故弄玄虚以为我不懂,我看他看我的眼神有些怪,火起来甩了一巴掌给他,回家后我自己涂了些药水。我一大早运动的满身是汗又脏脏的,可是伤口又不能碰水,我自己心里憋着气也不好意思让阿姨帮忙,只好简单的擦了擦。
清月又在作怪,保姆也省事了,看我在家就叫我过去,我本来就烦了,走过去提着她到卫生间拿着花洒用冷水对着她一顿猛喷。她浑身湿淋淋的坐在马桶上,眼睛咒怨一般的瞪着我,我还想打她,她突然眼神一瞥看见我手上的伤,上来就一口咬住,我本来就受了伤,被她这么一咬,我立刻就鲜血淋漓。清月死不松口,我疼得一只手已经麻木了,只好推着她对着墙撞去,她一下就被我撞晕了过去,可是她还是紧紧的咬着我,牙齿怎么撬都撬不开。我不管不顾,什么时候被她占过上风,硬生生的就那么拽下来。手关节上没什么肉,我反手一看,骨头已经出来了。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狰狞到了极度,恨得我只想一手掐死她。看着她满嘴沾着我的血,我再次打开花洒,用冷水浇醒了她。没想到她醒时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把她嘴里咬着我的皮肉给咽了下去,然后她嘴角带着血向我笑靥如花。
“早晚有一天,我会一口一口把你吃的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她恶狠狠的对我说。
“就算你是妖怪,你也斗不过魔鬼!我等着,看你要怎么吃了我?”
我摁着她已经流血的头又要撞过去,突然身后薛庭竹冷冷的说:“不要告诉我,她会这样一切都是拜你所赐,你恨我!你恨她!”
我松开手,转身要离开,听见薛庭竹接着说:“我就觉得奇怪,清月在底下吵闹,保姆路过我房间竟然跑过去叫你。她的老师跟我说话吞吞吐吐,却说要跟你当面谈!为了你的目的,你到底做了多少事?从你叫我一声‘妈妈’开始,你一直都心怀鬼胎。”
她几乎是在怒吼的质问我,我却不想跟她解释,我不好说这是一个误会,因为清月对我的恨远远大于我对她的恨,我更本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从她出生起,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针对我。
“不是的呀,太太你不要这样说哩,不得了的,二小姐咬下大小姐一块肉,还活生生的咽了下去!”清月的保姆一说完,就蹲在了地上吐了起来,呕吐声就在我的耳边回荡着,我压着嗓子里的东西,不让自己也吐出来。
委屈的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是真的把她当妈妈了,却是她一直没有接受我。一个人在愤怒时说出来的话才是她最心底的真实想法。我最想的就是要跟爸爸两个人,可我哪怕再恨,我也从来没有对她说出这样的话,我只是一直在接受,努力地接受。她却要我走,把所有的罪恶都归结到我身上,想让我遍体鳞伤的永远不要再回来。她说得好听,爱他爱的一切!可她只是让所有人痛苦,她带来了什么?她笑语盈盈却全神戒备,她温柔体贴的让我产生了这就是母亲的错觉,可她一转身只留下了冷漠,而每一次的原谅,只会让我和她越来越远。
薛庭竹从后面追了上来,凄惨惨的叫了一声:“清晓。”然后一把抱住我,我几乎是在同时,一把将她推开。这是我第一次把她推开。她倒在地上的时候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爸爸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看到钱叔叔在远处站着看向我这边。苗叔叔把车停在了门口,我朝苗叔叔那边走去。爸爸离我两米远的地方跟着我,我转过身看着趴在地上痛哭的薛庭竹问爸爸:“你是在怪我吗?”
“不是。”爸爸的嗓音低沉着,略带着沙哑。他两眼通红,只是看着我。
我想说,爸爸我恨你,都是你的错。你根本不爱我!可是我不敢,我怕一说出口,就收不回来了。就好像当初我跟爸爸说,我接受她。我为什么要那么乖?如果我歇斯底里的闹,也许一切真的能如我所愿!
手肘处的伤口还在不停的流血,沿着我的手臂流过我的手掌,顺着指尖往下滴。
苗叔叔看着地上的血,喊了一声,“清晓。”
我问苗叔叔:“现在几点了?”
“快七点半了。”
“去学校。”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开始上第一节课了,原本吵吵嚷嚷的校园现在却异常的安静,我走到去教室的路上才发现我不仅没有穿校服,而且我上身穿的是运动背心,下身则是工装裤。想要回去已经来不及了,因为班上的老师和同学已经看到我了。我尽量做到大大方方,可看到上课的是我们班主任,我的心里却更加的没底了。不知怎么了,我跟这老师特别没眼缘,我知道她看我不舒服似乎比我看她不爽还要强烈许多。我自信我的女人缘还没差到这地步,和那些太太小姐们我向来玩得很开,在她们眼里我看得出来她们至少都不讨厌我。班主任是教我们英语的,学校有外教,但他们只是教一些兴趣小组之类的,他们英语是好,说得好,写得好,用得好,可他们没有办法把学生们的英语试卷的分数提高上去。于是,还是自己出的试卷自己教好了。
我站在门口规规矩矩的说:“报告。”
班主任看也不看我,继续跟同学们讲课。我站了一会儿,给她一个台阶,也尊重她是一名外语老师,提高了声音问:“MayIcoming?”
班主任这才转身,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她又转过了身去,竟然跟同学们说我发应不标准,三个单词倒有两个说错了。这是我听过的最可笑的事情了,从我会说话开始我就已经在学英语了,周围到处都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我英语说得比汉语还多,不管是美式的还是英式的,哪怕是澳洲的印度的,甚至是各地的方言我都能以假乱真,我汉语有时说得还颠三倒四的呢,英语却绝不可能。我第一次看《乱世佳人》,其他人都沉浸在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中不能自拔,我却被他们故意的佐治亚州口音给逗笑了。
我都懒得搭理她,早上发生的事情已经让我有些心力憔悴,况且我的手臂疼得我半边身子都麻了,除了两条腿,其他的我一动也不敢动。我的手臂已经不流血了,白生生的骨头露在外面,四周一片干了的血迹,还带着牙齿印的结了一圈痂,看着让人渗的心颤。我只是疼,疼痛刺激着我的神经,我的脑门上冒了一层汗水,想喝水,又像是自虐的不想理我自己。
我连爸爸都恨上了,我还管她!我僵着脸问:“那你听懂了吗?听懂了就让我进去。”
我估计她也是被我的样子怔住了,虽然她还是面无表情,可还是毫无语气的说了一句:“进来。”
我大步流星的走到了我的座位上,刚要向我的位子坐下,就那么眼神轻轻一瞥,结果,一切的一切就这么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