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的代理权拿下来了,梦蝶与许思不仅没有松上一口气,反而更是忙了,忙得不可开交的忙;必须得先把宣传攻势拿起来,尽快得让诺基亚的名声,传遍整个镜海市!
对于诺基亚的宣传攻势,梦蝶心里已经早有了底稿,前世那么多创意,随便取上一瓢,都足够用了。而这一次的宣传,梦蝶准备一鸣惊人,让所有人都大大地吃惊一番;她要让诺基亚刮起一场风暴,以秋风扫落叶的姿态,席卷整个镜海!
首先,梦蝶要做一个广告,而这个广告,她准备交给新丝路娱乐公司来做,既可以推出公司的新人,又可以让新丝路娱乐公司风光一把,而且里面赚的钱,还是在她的手里,简直是一箭三雕,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她不准备露面,这些事情交给许思,让她去和杨明交涉,她只需要给新丝路娱乐公司提供歌曲,提供创意就行了。
想到这个妙计,梦蝶就不由笑了起来,“等以后,杨明和许思都很熟悉了,知道幕后人是我,会是什么反应?还真是有些期待呢!”
有了广告,接下来自然就是铺天盖地的宣传了,截取一副能吸引大家的眼球,又能突出诺基亚手机的画面,印在出租车上,公交车上,客车等等交通工具上;宣传画还要贴满大街小巷,尽量让更多的人看到……
最重要的媒体自然也不能放过,买广告时间,照理说,买新闻联播后面的广告,最是有用,效果最大;但是,这个广告段时间,太花钱了,她总不能把所有的钱都投进去吧,那样的话,可就没有周围资金了!
这样一来,可不是什么好事儿,梦蝶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呢,出租车公司、保安公司,这都是当务之急必须要办的,两个公司,买车、买保安器材、高科技设备等等,全部完成的话,怎么也得花上一千万左右吧?还有文林区的那个休闲会所,已经动工了,如果到时资金不足的话,就得把有家超市的盈利抽出来,先救救急了。
不过,这也难不到梦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