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拿着匕首的手,那叫颤抖得厉害。
手底下的那颗脑袋,可是他的芳哥,而现在他要亲手将芳哥变成光头。
“算了吧,我看你的手,实在是颤抖得不行,就不为难你了……”
“谢……”
胖子的那表示谢意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沈非的下半句话,“让他们一人**一刀,刀身要全部**肉里,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不,我的手不颤抖了,不颤抖了,你让我剃。”胖子也爆发了,畏缩的目光在那一人一刀中,也变得坚定起来。
再一次将匕首握紧,那是心不颤了,手也不抖了,整个身子还有精神了。
长发男子在下面威胁道:“胖子,你敢动手,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你的妹妹也别想去上什么学了,老子把他……”
“芳哥,你别怪我,要是他们一人**一刀,我就死定了,我死了,我妹妹的境遇还更惨;而芳哥,你只是剃头发,要不了命的。”
“那头发就是老子的命。”
胖子没管威胁,剃了下去,同时,他的那两颗小眼睛,还溜溜转个不停。
沈非看了下剩下的三个人,说道:“你们也别闲着,都给对方剃成光头吧。”
那三人面面相觑。
“不剃也可以,我不勉强你们……”
沈非还没说出“但是”这个转折词,那三个人就忙不停地说来,“剃,我们都剃,都剃……”
相比起鲜血生命来说,剃头发,的确是个小儿科,他们当然愿意选择剃头发了。
这五个人,在听到梦蝶说去赌场,就开始跟踪时,绝没有想到,到得最后,会是这么一副场景;如果知道,他们肯定不会来。
这些人毕竟不是专业理发师,而理发用的工具,是匕首,不是专业的那种剃刀,一个个的脑袋上,都被刮出了条条血痕。
他们里面,手艺最好的,就是那个胖子,也许是怕长发男子事后报复,所以刮得异常小心,仅有那么两条伤口。
而胖子刚一刮完,就猛地跪倒在沈非面前,“老大,你收下我吧,我以后跟你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