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县城了。
镇子还算热闹,驱赶着牛羊的人,推着木车的老汉,挑着扁担的妇人,行色匆匆。很多人经过任志骨身边,都会注意到他旁边的小女孩。这女娃子实在太可爱了。
而任志骨后面的蒙面女子,曲线玲珑,更是让人想入非非。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家三口在逛街。
镇子里的铺子,要么就是武器铺和药铺,其他全都是小吃摊。锅、碗、瓢、盆叮当响,豆腐花,羊肉汤,牛肉面,炸油条,肉包子,烧饼,稀粥,等等食物的香味儿传了过来,很多富家公子们都聚集在那里吃食,然后高谈阔论。
小狐女古月见到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眼睛闪闪发亮,要不是任志骨拉住她,她早就扑了上去了。
“我们没钱!”任志骨郑重的对她说道。
“哼!没钱没钱!你哪天有钱过?我不管,我要吃,我要吃!”古月左摇右摆,无法挣脱任志骨的束缚,于是她张口一咬,任志骨吃痛之下,被她挣脱出去,这小家伙一冲出去就到了炸油条的摊铺前,那速度快得,让任志骨觉得自愧不如。
“我要吃这个!”古月指着黄金色的油条,对卖油条的老汉说道。
“好好好,呵呵,小姑娘真漂亮,长大又是一位美人。”老汉拿着油条递给了她。
“老丈且慢,我们没钱!小月,快把东西还给老人家!”任志骨呵斥道,引来了不少人瞩目。
阿鼠一言不发,站在任志骨身后,此时的她带着斗笠,蒙着面纱,披着衰衣,就像是任志骨的夫人,而小狐狸,则像任志骨的女儿。任志骨可不敢让阿鼠露出耳朵和尾巴,故而用斗笠和衰衣遮掩。
“没事没事,不用钱。小姑娘多可爱,爷爷请你吃了,拿着。”卖油条老汉连忙说道。看得出来,这老人家十分喜爱小孩子,尤其是小狐狸这种干净漂亮的小孩。
“好吃,真好吃,咿呀!”古月乐呵呵的吃着油条,手上沾满了油腻。任志骨无言以对。
“小姑娘饿了吧,来我这,我请你吃豆腐花。”一位大婶向古月招了招手,古月马上溜了过去,让任志骨扑了个空。小吃摊铺的人,接二连三的“请”她吃东西,而古月就是来者不拒,统统吃进肚子里,这让任志骨脸面无存。他寻思以后一定要练好武艺,以免连一个小狐狸都抓不住。
小狐狸深得众人的喜爱,而任志骨却被人指指点点。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过头去,却见一个大腹便便的大胖子,身穿丝绸,背后还跟着一个小胖子,这大胖子笑呵呵的看着任志骨,让他深感不自在。
“有事?”任志骨问道。对方的热情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大胖子努力摆出一幅和蔼可亲的样子,但是落在任志骨眼中,却觉得奸诈无比。
“兄台可否借一步说话?”大胖子笑呵呵的拉着任志骨的手。
“什么事在这里说便可。”任志骨甩开了胖子的手。这个胖子他不认识,不知为何这么热情?反常必有妖啊。不得不注意。
“呃,你看我儿子如何?”大胖子把身后小胖子拉到任志骨面前。
这小胖子满脸黄斑,身上的肉松松垮垮,如果他的老爹像一头肥猪,那么他就是小肥猪。
“此子有何异常?老实和你说,我不会看病的。”任志骨恍然大悟,敢情对方是为儿子求医的,不过自己虽然能制造药物,却不会看病。制药不过是依样画葫芦罢了,看病就必须要有十分丰富的经验。
“不不不,我儿子健壮得很,怎么会有病呢。难道你没看出来吗?我儿子一表人才,器宇轩昂,将来必成大器!至少有我七八成的真传,一辈子不愁吃喝。”大胖子拍着小胖子的肩膀,脸上肥肉抖动,口沫横飞。
“然后呢?”任志骨满脸疑惑,这大胖子到底想表达什么?
“兄台还不明白?你看看我儿子多么优秀,如果你的女儿嫁给我儿子,那么以后衣食住行就不用发愁了,他们两个,简直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啊。”大胖子大手一滩,任志骨差点儿笑出来。这胖子原来想打小狐狸的主意,难怪一开始就不停的夸他儿子,原来如此。
不过这小胖子色眯眯的样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货,而且人妖有别,莫说这小胖子还是个凡人。想要娶小狐狸是不可能的。
“不。我拒绝。”任志骨没有多说,直接回绝。
“哎,有话好商量嘛。这样,礼金二十贯铜钱。”大胖子连忙说道。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能遇到一个美女是多么困难,而且又是这么漂亮的小女孩,姿色上佳,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做个童养媳完全可以。他帮的儿子找了许多姑娘,但是儿子老是嫌弃别人不够漂亮,没有办法,在这个山旮旯找到几个能入眼的女人就不错了,漂亮的更是少见。所以这一次见到了,一定要收入家门,不然肯定会后悔一辈子。富人总喜欢攀比,谁家的媳妇更漂亮,谁就有面子。
“抱歉。”任志骨再次拒绝。
大胖子看任志骨一幅穷酸模样,原本以为他会马上答应,却没想到会拒绝的这么干脆,但他仍然不死心,又说道:“这样可好,我给你三十贯,我还把米铺和酒楼的掌柜给辞退了,让你当掌柜,可好?”因为任志骨看上去就像一个落魄书生,应该认识几个字,大胖子心想,让他做个掌柜应该没问题。
“不,我还是拒绝。”任志骨当然不会说小狐狸是个妖精,更不可能说小狐狸是捡来的,不然会惹出许多麻烦来。
“这,兄台别太过分了,我黄家有什么配不上令爱的地方?”大胖子气呼呼的说道,然后,这胖子眼睛一转,对着正在海吃胡塞的小狐狸说道:“小姑娘,你可答应做我黄某人的儿媳妇?只要你愿意,以后天天可以吃到这些东西,还有更多更好吃的哦。”
古月扭头看来他一眼,眼睛闪亮着小星星,说道:“哎呀!真的吗?我愿意。”她还小,根本不知道儿媳妇是什么,只知道答应就有吃的了,所以她马上答应了。
任志骨一头黑线,眉头狂跳,血一下子涨高到了脸上,愤怒的呵斥道:“胡闹!婚姻大事,没有父母之命,岂可儿戏!”
小狐狸从来没有见过任志骨发这么大火,平时都挺温和的,一旦发起火来,那可是最吓人的,所以古月立马不吱声了,可怜兮兮的望着大胖子。
“兄台!请尊重儿女的意愿,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知道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有些男女钻穴爬隙,只是为了相见一面,逾墙攀树,只为和相爱的人说话,可想而知,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想法是错误的!它不知道阻隔了多少人间真情!”大胖子再次口沫横飞。
任志骨博览群书,居然被一个市侩的大胖子辩得哑口无言,原本就不高兴的他,已经处于暴怒的边缘。但是最终他还是平息了心中的怒火。经常发怒,对于不利于养气,也不利于修身养性。
细细想了想,这大胖子无非是利用食物诱骗小狐狸罢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没钱,才会被大胖子趁虚而入。这胖子真不是个好东西。
他可不敢将小狐狸交到这个大胖子的手上。但他又不想用武力解决问题。儒家弟子,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显露实力的。
于是,他便说道:“你是说?婚姻大事父母不应该插手?”
“对,父母是不应该插手。”大胖子听了,当然是点头称是。只要任志骨不插手,这事可以搞定。
“既然是,那么你就不应该插手。叫你儿子和我谈吧。”任志骨说道。
“这,我儿子是同意这门亲事的啊!我又没有逼他。”大胖子虽然被任志骨绕进了圈套里,却想着一下子挣脱出来。言下之意是,我没有逼迫我儿子,而你却逼着女儿不能嫁给我儿子。
“可是我刚才问你,婚姻大事父母应不应该插手,你既然说不应该,那你就不要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叫你儿子过来和我谈。”任志骨摆了摆手,这就是急中生智,看来不需要用武力解决了,用嘴巴就可以堵死他们。
“我儿子,应该和你女儿谈。为什么要和你谈?”大胖子语言落了下风,想扳回局面。他儿子平时乖张,现在却一句话都不敢说。
“因为你说父母不能插手,所以你身为他的父母,不可以插手,不然你就是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君子曰人无信而不立。而我却没有说父母不可插手,所以这件事是我替女儿做主。你明白了吗?”任志骨的话,说得大胖子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妙!妙!”路过的一位书生听了二人的争辩,对任志骨伸出了大拇指。好久没有看到这种不畏权贵,视钱财如粪土的同行了。而且在这位黑不溜秋的同道身上,还散发着睿智,机敏,强硬的人格魅力,除了相貌黑了点,简直就是我辈楷模。
“少给我耍嘴皮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我黄某人要迎娶你的儿女,是你的福分,竟然不知好歹!来人!”大胖子翻脸了,满脸横肉抖个不停,在县城里,很少有人敢和他对着干,这个黑不溜秋的穷书生简直是不识抬举!明目张胆的打他脸,让他难堪,真是罪不可赦。
早知如此,就把他女儿绑走就行了!就算捅到官府去,也可以说是他女儿自己同意,然后再给县官一些银两,此时就可以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