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我可以说是十分地乏困,在回去的路上,夕阳西下,海面有着无尽的光辉,可儿在那里呆坐了一天,无聊地发困,尽管这样,她还是对我很热情,她对我说:“哥哥今天累了,可儿希望哥哥今天晚上早些休息,明天才会有一个好的状态的!”
“也只有你会关心我,可儿!”
“那是肯定的!可儿会陪伴哥哥一辈子的!”
在我的思想中,也许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却穿越在悲惨的世界,呜呼!
暮色已经来临,月光悄寂在树梢,可儿已经睡去了,而我,却还得努力练习魔法。因为我的恢复速度很快,所以,稍微的休息,便可以练习了!我一个人在屋外的树林里,夜色还真有些冷,我不想进去,怕影响了可儿,我对自己说“忍着”,便继续加紧练习。
在我一遍又一遍的练习下,对魔法的聚集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对魔法的控制也由以前的困变的很轻松了,可以把魔法轻松的运在手中,只可惜,我现在不会法术,否则,今晚,我一定要学会一门法术。我感到了我的血液在澎湃,丝毫没有困意,再接着练习一会,等熟练了,再回去睡觉。
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魔法聚集,我终于回了,轻松的聚集起大量魔法,通过自己的手来操控,我现在可以做的就是把魔法揉捏成任何形状,又能恢复原样。看来可以了,对自己说了一句:“可以睡觉去了!”便转身往回走,结果,我发现一个人在我的身后,一动不动,瞬间把我吓住了。那人在黑暗中,看起来雄伟异常,身材高大,不会是兽人吧!难道兽人已经进攻到这里了,那人族的军队呢?安东尼达斯的魔法结界呢?结果,正在我无尽的想象时,那位黑衣人说话了:“阿拔斯,你怎么了?为什么呆在那里?”
“没……没什么!你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吓着我了!”原来是大魔法师安东尼达斯,我擦擦头上的冷汗,说到:“我还以为是兽人呢!”
“我在这里站了一会了,发现你转过身来后一动不动地呆在那里,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问题。”安东尼达斯说到,“我在这里散步,发现这里有魔法的振动波,所以,我前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在练习魔法。看来你练习的很成功,明天,我可以教你一些基本的法术了!”
听他说话,我一直认为我和他的话语没有在一个频道上,谁让他是大魔法师,也是我的老师啊!我于是说:“您刚刚说我练习魔法有振动,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个世界本来是平衡的,但是,魔法,就如同将你周围的力量凝聚在你的身体里,从而导致周围的空间扭曲,从而产生波动,有的魔法的扭曲空间较小,因而波动传递范围很小,但是,如果魔法的的波动过大的话,就可能传递到其他的世界,曾经的卡利姆多大陆就因为滥用魔法从而引来了燃烧军团,所以,要想安全的运用魔法,需采取一定的防护盾,在奎尔萨拉斯的首都银月城,高等精灵们就采用了一层魔法护罩,减弱甚至完全消失这种波动,在达拉然,也是一样的!”
“原来如此,那我的魔法波动大不大?”
“一般来说,个人的魔法波动是不大的!尽管我是个魔法师,但是,我的魔法波动范围也不是很大,像达拉然以及奎尔萨拉斯这种魔法城市,由于其中魔法师很多,所以,魔法波动的效果是很强的,所以,就必须大幅度减弱这种波动。至于你的魔法,你就随便运用魔法吧!”
我感到我被人无情的调戏了!这不是说我的魔法是小儿科吗?随便吧!一棵大树是从小树苗开始的,尽管我现在弱到连等级都没有,但是,根据我的身体的特殊,你们这些魔法师,到以后哪一个能单挑过我。(魔法恢复速度快)
“我给你一本魔法书吧!这里边有一些基础的魔法,你可以练习一些,趁着兽族还没有来到这里,以你的能力,应该能练完。”他说着,给我了一本书。天太黑了,看不清,所以,只好先装在衣服里。
“顺便给你说一下,”他说,“刚才我们的侦查的龙鹰告诉我们,兽人的大军已经距这里不远了,所以,明天,我得全面监控附近的情况,明天你就自己练习吧,你得做好战斗准备!联盟的大军也已经从洛丹伦出发了一段时间,三天后应该到南海镇,到时,我会派人过去接应的。”
“知道了!大魔法师先生,”
“好了,你也快回去睡吧!”
随后,我回到了房间里,可儿还在睡,我轻轻的给她盖上登掉的被子,便坐在摇椅上,闭上眼睛,慢慢的睡了!而此时,兽人的大军已经到达了海岸,控制了米奈希尔港,准备前往巴拉丁海湾,他们也知道我们所在的这个岛的地位是很重要的,所以,兽人的酋长奥格瑞姆·毁灭之锤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继续沿陆路进攻,一路进攻这座岛屿,然后汇合在激流堡,接着,陆军与海军还有空军一同攻下洛丹伦的南海镇,这样,真个人族联盟的大本营――洛丹伦――就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他还决定,派出一只庞大的舰队袭击奎尔萨拉斯,让一直与他们同族巨魔有仇恨的高等精灵也尝尝战火的滋味,对人族进行两面夹击,重而雪掉第一次****战争中兽人失败的耻辱。
奥格瑞姆·毁灭之锤决定亲自率领海军空军进攻,因为他也知道人族的大魔法师安东尼达斯在这里,而且曾让血刃兽族受到耻辱的人类毛头小子也在这里,所以,奥格瑞姆·毁灭之锤这次可以说是志在必得,因为他带领的军队太庞大了,而他也知道,人族在这座岛上,不足1000人!但是我却不知道这一切,我们还在一片安详中生活着,我还在梦乡中沉睡着,在梦中,我梦到了自己的故乡,家人的面庞,还有心爱的姑娘,我沉醉在幻想的王国,似乎,不能自拔。
不知多少时间,我却被一阵熟悉的声音惊醒,原来是可儿在叫我起床。
“哥哥,起床啦!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几点了,可儿?”我迷迷糊糊的问。
“都九点了!”
“几点?”我像雷劈了一样从摇椅上跳下来,看了一眼外边,真的九点了,咋可能睡得这么死?赶紧练魔法。于是,顾不得洗漱,拿出那本魔法书便练习了起来!
可儿已经吃过了早饭,出去玩了,她不想打扰我,便在海滩上一个人玩。而我,就在附近的树林里练习魔法。第一个法术是变形术,就是把敌人变成小动物,第二个是隐身术,这个就不说了,第三个竟然是分身术,这个,得学学,于是,我决定先练习这个术。
对于一般人来说,魔法的困难之处不在于法术的练习,而在于对魔法的聚集的控制以及魔法的恢复速度,这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是根本的,至于法术,那完全是念记口诀以及熟练度即可,因而,只要掌握了魔法的聚集,那便是等于拥有了魔法。我来到这个世界,我感觉我开了秘籍一样,练习魔法相当的轻松,似乎对魔法比安东尼达斯还有天赋,看来,超越泰坦,指日可待。
刚才也说了,熟练度也制约着法术的成功与否,所以,当我开始练习分身术的时候,就十分的可笑。分出来的分身,完全连人形都没有,这个景象让我瞬间想起了火影中的那个最强大的吊车尾,怎么有些类似?这……不是说好的天赋吗?难道是因为我的天赋带错了,还是需要符文?继续联系吧!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于是,自己一遍又一遍的练习,一次比一次进步,(感觉被作者坑了,说好的主角光环呢?)终于,能分出来一个完整的分身了,于是,本体我让那个分身我去找可儿,而本体我继续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