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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从前时辰慢

(一)

苏家华见到耿文远,是在一场舞会上。

上世纪三十年代,她孤身一人来到广州,在父母旧友家中借住。到埠不过数日,她就被新认识的女伴拖去本地的舞会饭局。

年轻人闲不住,对热闹场合总是嗅觉灵敏。何况苏家华是这样温和朴素,而又不事妆扮,正是个最佳的陪衬。人生地不熟的家华也感受到女伴们的轻视,因而很有几分忍辱负重的意味,心情犹如溺水者渴望浮木。

因此,耿文远过来搭讪的时候,她竟是早有准备。

早在他走近之前,她余光就瞥到他站在角落注视她。干净的短发,修身的西服,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外表没有特别出众之处,却胜在顺眼。

大概每个宴会里,都能随手拎出二三十个这样的小年轻吧。

家华那些艳光四射的女伴们,都踩着高跟鞋在人群里说说笑笑,哪里注意得到这灯火阑珊处?耿文远大概也是被活泼的同伴所抛弃,一个人在角落目光逡巡,刚巧一抬眼就注意到了她。

她满以为他会象征地夸她两句作为开场白,哪知他一开口就叫出了她的名字:“苏家华……是么?”

她倒是吓了一跳,连忙仔细打量起他来:“我们认识?”

文远挠了挠头,脸颊发红:“我是耿文远——耿文娟的哥哥,你记得么?”

耿文娟是从前家华在上海读女校时的邻座,每天放学都要一起挽着手回家的。那时文娟确实有个哥哥时不时来接送她,印象中是个推着单车的少年,长得白白胖胖的,一脸憨实。后来家华举家迁往南京,旧友便疏于联系了。

家华略一迟疑,终于把眼前这个挺拔清俊的男子,与记忆里的白胖少年联系起来。

“你瘦了好多!”家华不禁低下头笑了。

耿文远虽然比从前好看许多,但为人终究是胆怯的。与家华说话时,他总是下意识地以拇指一圈圈摩擦着食指,看得出他是紧张的。

文远此番随家人由上海来广州拜访亲友,假期结束便要返家。而家华却是将要出国念书,在广州不过逗留一个月左右,终究也是要走的。

二人互通了住址,临别时,家华忍不住叹息:“也不知我们还会不会再见。”文远闻言,斗胆望向了她的眼睛:“一个礼拜之内,我去找你,好不好?”

正告别时,人群涌上来,他便一下子消失不见。

接下来的这个礼拜,苏家华每日清晨睁眼,便看到天花板上的吊扇,还有吊扇旁那剥落了一个角的墙纸。窗外传来喳喳的鸟叫,百叶窗拉起来,便是一片暖阳透过木棉树的枝杈照进屋里。

日子清闲得无聊,连那些爱热闹的女伴们都不曾来邀约了。

她想起舞会与耿文远,时常以为是自己发了一场梦。

(二)

坐在餐厅里等耿英杰时,方晓君竟有种重返少女时代的错觉。

自从高中毕业后,他们已经六七年没有见过面了。她早听说耿英杰考到了北方的大学,后来又去美国念硕士,正不知这几年混得如何。收到邀约时,晓君才知道耿英杰竟来了香港,下榻的酒店就在她公司附近。

尽管方晓君大学后也正经谈了几段恋爱,但始终没有谁像耿英杰那样深刻。

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上课时老是托人递纸条给她。纸条经过一排排同学的手传到她手里,她藏在抽屉里打开,还以为他写了什么了不起的话,结果纸条上只画了个猪头,旁边打个箭头,写着她的名字。

晓君觉得他真是低级趣味,却又忍不住嘴角上弯。她不敢回头看他,只是把自己的名字划掉,换成他的名字,又把纸条传回去。

这样的事,如今想起来也觉得幼稚无聊,怎么当时却那样欢喜?

那大概是方晓君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吧。

她阴差阳错地考来香港读大学,起先几年只觉得格格不入,总以为等工作了就好了。哪知进入职场后遇到的男人,竟比大学里遇到的男人还要无趣,无需开口便已传来一身铜臭,个个气质委琐——偏偏都自我感觉良好。

晓君孤身来港之初,还带着几分绮丽的遐想,如今早已是荡然无存了。

空虚无聊时,她想起最多的,竟不是她大学时那老实巴交的初恋男友,而是高中时始终没捅破那层纸的耿英杰。

那时的他生得英俊挺拔,篮球又打得好,喜欢他的小女生一抓一大把。他对谁都是一副谦和疏远的态度,唯独见到晓君时会促狭地眨眼微笑。课间出去买零食,他总会给她捎上一份,一进教室就扔到她桌上。

晓君总是在旁人的注视里,不动声色地把他扔来的零食收进抽屉。心底藏着的虚荣与欢喜,早已绽放如山中红萼,却不欲人知。

“再等等,再等等。高考之后我们就自由了。”

晓君每天端着一副不冷不热的架子,心里却总在默念这句话。她一时希望日子过得快些,自己可以早点走到他身边;一时又希望日子过得慢些,自己便可以尽情享受当下这隐忍的快乐。

怪只怪那时候通讯不发达……

方晓君想到这里,侧过脸凝视自己投在落地玻璃窗上的倒影——分别时,那个连眉笔都不会用的小女孩,如今竟换上了这样娴熟精致的妆容。

只是,这样来见他,会不会太隆重了些呢?

(三)

那个礼拜就像一个世纪那么长。

耿家家教严,耿文远白天要跟着父母到处应酬,晚上又不能随意出门,心中焦急不足为外人道也。

拖到了礼拜天,他终于按捺不住,一大清早就从家里溜出来,乘了辆黄包车来到苏文华楼下。清晨的阳光透过木棉树的枝杈照下来,文远站在树底,竭力在诸多窗户中找寻她的住所——仿佛有感应似的,她恰恰在这一刻拉开了百叶窗。

他在楼底下仰望着她的窗户,眼睛被阳光刺得睁也睁不开。家华瞧见他那副发傻的模样,便掩着嘴笑了。

她急匆匆地跑下楼,一颗心怦怦地跳。

“你怎么来了?”

“说好一个礼拜之内来找你——”文远望着她,“大丈夫言而有信!”

家华瞧见他额上的汗,又笑:“你吃过早餐没有?”

文远摇摇头,又伸手拍了拍裤兜:“要不要一起吃早茶?我知道你这附近有一家茶楼是很好的。”

毫无顾虑地,家华便随着文远朝前走。沿途绽放的木棉灿烂似火。

清晨的茶楼里净是些阿叔阿伯在高谈阔论,像他们这样的青年男女倒不多见。家华刚一坐下,便发觉文远的一双眼正在灼灼地盯着她。

她有些不自在,故意出言挤兑他:“我记得文娟说,你那时候好像对我们班的小兰很有心思,你还送了小芳一套书……”

“哪有!”文远一下子脸都红了,“都怪文娟,时常带一大群女同学来家里!我不表态也不是,太热情也不是……”

家华见他急了,便笑了笑,不再说下去。文远倒趁机告白:“那时候我就觉得,你和其他女孩子都不一样。你比她们都有趣,所以我总喜欢……找你说话。”

这倒是真的。家华回想起当年那个白胖憨实的男孩子,不禁觉得很可爱。

鲜虾云吞面端上来的时候,家华脑海中突然闪回片断:“今天好像不是我第一次和你吃早餐吧?”

“你还记得!”文远双眼发亮,分明是窃喜,“那回,吃的也是馄饨面。”

“但那是冬天啊。”家华半仰着下巴,陷入回忆,“上海的冬天可冷呢……”

若不是那么冷,耿文远也不会骑单车载妹妹上学,便不会在半途中遇上家华了。两个女孩子碰到一起就嘁嘁喳喳说个不停,任性的文娟见到冒着热气的早餐摊儿,还非闹着要坐下来吃点东西才肯走,害得文远上学差点迟到。

“文娟现在怎么样了?”家华想起故友,心底不禁感叹缘分奇妙。

“去年嫁到香港去了。对方大她十岁,我们两家父母是生意伙伴。”

寥寥几句,便说尽一个女人半生的轨迹。

家华不禁恍惚起来——女人的前半生,实在是太短暂了。

可是当下,这热腾腾的茶,这冒着热气的蒸笼,这喧哗的大厅,这往来的行人,还有虔诚地期待着她每个细小回应的文远……每一秒钟,都分明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逼近。

这个场景,她大概是要记一辈子的了。

(四)

晓君这才知道,原来耿英杰一直有个姑婆在香港。

那是耿英杰爷爷的妹妹,上世纪初刚满二十岁时,便嫁给了一个香港纨绔子——初来乍到的日子,想必是难熬的。少女历经岁月洗礼,如今早已顶着夫姓,成了珠光宝气的一品夫人,住的是深水湾的别墅,荃湾沙田九龙都有物业属她名下。据说老夫人早些年钟意周游世界,直至年岁渐老,才逐渐变得深居简出。

耿英杰来香港谈的这单生意,就是靠姑婆的面子才促成的。

说起姑婆,耿英杰眉眼间都是自豪:“姑婆的公司如今已经和内地建立合作,凭她的财力,假以时日,便会在业内占据半壁江山。”

晓君却不太关心这些:“老夫人精神还好么?”

“住着金屋银屋,用着最贵的私人医生,能有什么不好?”耿英杰摊手,“她的儿女每年都从大洋彼岸飞来探望她,孙辈们每次回来都热热闹闹地开party,顶级名车停满整条街……”

说到这里,耿英杰满脸惋惜:“要是我爷爷当年跟着她出来,也不至于落得那么惨的下场了。”

耿英杰祖上家产殷实,上世纪初,少爷小姐们读的都是上海最好的学校。哪知抗战爆发,上海沦陷成孤岛,耿家的产业也因之受损。好不容易抗战胜利,耿家休养生息恢复了一些元气,岂料建国后没几年,耿家的家产又尽数被没收充公,安逸了大半辈子的耿家大少爷还被迫下厂做了工人。

唯有嫁到香港的耿小姐,从此成了夫家人,一帆风雨路三千,丝毫不受牵连。

国内动荡了几十年,耿少爷辗转流离,终于在广州安了家,于百般艰难中将耿英杰的父亲拉扯大。临老刚过几天舒泰日子,偏又遇上****,老爷子在家门口无端挨了小毛孩子一顿打,还被拦着不许送医,在家躺了几天便一命呜呼了。

若不是这番变故,簪缨世家的耿英杰又何至于被贬为庶人,这般苦熬前程?

晓君每每听到身边的人艳羡财富、怨天尤人,便觉得对方浅薄可憎。可如今坐在她面前的,却是她辗转难忘的初恋,以至于她平素的骄傲与挑剔都本能地收敛了起来——听耿英杰说起他爷爷与姑婆的一生荣辱,晓君只觉心中恻隐。他倾诉之中隐含的信任,更令她得意莫名。

耿英杰与记忆里的形象没有大的改变,依旧是那个促狭地眨着眼,望着她微笑的美少年。只是如今的他比从前要讲究多了,身材虽比中学时略为丰腴,服装仪容却是一丝不苟。

递餐巾的时候,他触到她的手指,还故意逗留几秒。她看他一眼,他便报以似笑非笑的凝视。说话间,他总是巧妙地恭维她美丽聪慧,听得她心里好不熨帖。

“你现在……生活安定下来了么?”晓君终于忍不住委婉发问。

“工作还不错,但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啊!”他瞬间顿悟她的潜台词,故意长长地叹气,“我同龄的朋友都在到处发喜糖,我却连个心仪对象都找不到。”

说到这里,他突然放慢语速,郑重地凝望她:“……我是指今晚之前。”

话说得再明白也没有了。

看着耿英杰柔情满溢的双眸,晓君就像进入了一场未完的梦境——那是在悠长岁月的开端,课间的教室人声鼎沸,头顶的老电扇在吱呀吱呀地转。耿英杰穿着一身汗透了的衬衫,一手抱着篮球,一手将刚买的零食扔到她桌上。

那时她从来不敢正眼看他,却将这个画面记了好多年。日后即使在最落寞无助的时候,只要想起这一幕,她都会情不自禁地嘴角上弯。

(五)

文远离开广州的时候,木棉花已经开始凋落。

家华与他屈指可数的几次约会,不是在清晨就是在傍晚,每次都是因为他突然出现在楼下。

他来的时间从不确定,因此家华每次拉开窗帘时,心都是悬着的。若是对街长凳上果真坐着他,她悬着的心才有了着落。若是总也不见人影,她便捧本书坐到窗边等,看上去悠闲自在,其实目光时常流连窗外,书倒是许久不曾翻动一页。

最后一次约会是在傍晚,他们沿着珠江一路步行,沿途铺满了飘零的红色花瓣。家华眺望江上游船时,文远珍而重之地掏出一个小小的牛皮纸袋,递到她面前。

家华意识到这是他的告别礼物,不忍推辞,便接了过来。

她正犹豫要不要拆开看看,笨嘴拙舌的文远已经自行打破了神秘:“是一条粉橙色的丝巾。百货公司把它摆在橱窗里,我恰巧看到……就想起你了。”

家华笑着低下头,长发随风飞扬。文远伸出手,轻轻将她的发丝别到耳后。

这个动作暧昧得不得了,家华一下子脸就红了。她却不知道,此时文远的脸比她更红。两人都出身于富足的洋派家庭,并不时兴指腹为婚那一套。虽然年纪也不算小了,但由于个性腼腆,双方都经验匮乏。尤其文远从前外形不佳,与异性打交道的经验更是屈指可数。

此时此刻,彼此的一言一行,都如盘古开天地一般,刻骨铭心。

“我明天回上海。”他轻轻地说。

“我知道。”说话间,又有风从江上吹来,“过几天,我也要去美国了。爸爸妈妈打电话说,波士顿的房子已经安顿好了。”

“家华——”文远看着她,“你到那边安心读书,不要和别人约会,好不好?”

家华忍不住笑了:“相隔万里,你还要管着我不成?”

文远听了这话,垂头丧气不知怎么答腔。片刻之后,他像是下了重大决心似的,郑重地望向家华:“你等我!我现在跟着父亲做生意,用不了多久我就要独当一面了。最短两年、最长三四年,我一定想办法,把生意拓展到美国去!”

在那个年代,这样的措辞,已然相当于一个婚娶的承诺了。

家华心口一暖,含笑凝视他半晌:“如果到时候你不来,我怎么办?”

“你不相信我?”文远抓耳挠腮,情急之下脱掉了腕表,“你替我保管这个!下回等我去了美国,你再还给我。”

瞧着文远正经的神色,家华不忍心再打趣他。

她接过他的手表,点了点头:“好,我等你。两年之内,我决不交男朋友。”

那时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承诺这东西,往往在说出口的那一刻,就注定要失效了。此生的每一次转身,都可能意味着相见无期——偏偏作出承诺的那一刻,大家还以为,一切都由自己说了算。

不到两年之后,耿文远在上海的家中,收到苏家华托人带回国退还的手表。凛冽的风吹得窗外的法国梧桐枝条摇曳,连窗户上的玻璃都在一阵阵地颤动,比记忆里珠江上的风,要凶猛千万倍。

耿文远在那一刻忽然意识到,原来春天,早就已经结束了。

(六)

公司最近接待了一个美国来的访问团,按照惯例,晓君又承担了陪同工作。

这个访问团里的人,比晓君从前接待过的都要友善,大概因为多数是学者的关系。团里年纪最小的是个华裔女孩,年仅二十一岁的大学生,因担任某教授的助理,故而随行。

晓君一开始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的名牌上写着“Ceiba”——木棉,倒是个有趣的名字。后来交谈才知道,棕发黑眸的Ceiba是中美混血儿,中文名叫做西贝。西贝小时候在台湾住过几年,国语倒是说得不错,人也活泼亲切。

之所以取名叫木棉,据说是因为她太婆最喜欢这种植物。

“那你太婆多半是广东人了。”晓君笑道。

“不,太婆是上海人,后来搬到了南京。”西贝说道,“不知怎么,太婆倒是对广州更加念念不忘,时常提起那里的早茶和木棉树。”

“那一定是在广州有过难忘的回忆了。”晓君打趣道,“你都这么大了,你太婆也有一百岁了吧?”

“她老人家今年一百零一岁!”西贝十分得意,“我外婆去世得很早,太婆身体却好得很,前两年刚从波士顿搬回台湾,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也没觉得吃力。”

得享高寿,有时未必是福气——精神血肉都失去生机,活得好与不好都像是橱窗里的展品。痴呆的老人固然可怜,但神智清明的,却更要独自抵受世间孤苦。

正与西贝聊着,晓君的手机忽然震了起来。

她低头一看,正是耿英杰发来的消息:“今晚提前散会,在酒店自助餐厅等。”

自从上回晚饭后,她随他回了酒店房间,事情就发展为不可收拾。耿英杰从未向晓君正式告白,更没有给出过任何形式的承诺,只是顺理成章地联系她。他业务繁忙,常常往返与内地与港澳之间。连着一年多时间,他便这样来来去去,每次过港就约她吃饭,邀她过夜。

虽然他仍是尔雅绅士,懂得主动买单,懂得为她拎包开车门,懂得体恤她的需求——但不知怎的,晓君总觉得自己像一只被人呼来喝去的宠物。

晚饭时,耿英杰在餐厅碰到熟人。

一番寒暄后,对方邀请耿英杰带晓君一起去几天后的party。晓君还未开口,耿英杰已经满口答应。

那人走后,耿英杰介绍说,对方是他那个豪门姑婆的曾孙。因为以前香港人生育早,这人虽比耿英杰大了四五岁,但论辈分,对方却要叫耿英杰一声“表叔”。

耿英杰的姑婆身体康泰,今年不多不少,刚好也是一百零一岁。

“他们每次回国都要开party,这次正好我也在香港,可以去见识见识。”耿英杰笑着,复而望向晓君,“你最近工作很忙吧?如果请不出假,也不要紧的。”

“我最近只负责接待访问团,如果要请假,其实也……”没等晓君把话说完,耿英杰就打断了她:“不用了,没必要请假。到时候工作要找人顶替,同事说闲话怎么办?”

晓君感受到他这是在刻意将自己往外推,不禁心里一冷。

见晓君不说话,耿英杰连忙打圆场:“真可惜,每次来香港都只有短短几天,真想多陪陪你。”

晓君连日来情绪压抑,此时终于难以按捺:“我问你,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耿英杰可能没料到晓君会这样直白,怔了几秒,便放下手中的红酒杯,娴熟地握住晓君的手,微微一笑:“你说呢?我们还能是什么关系?”

“好,那就算是正式交往?”晓君一不做二不休,正色望向他,“以后我可以向别人介绍说,你是我的男朋友?”

“呃……你也知道,我的工作是不稳定的,总是飞来飞去。”耿英杰一时间窘迫起来,神色颇不自然,“如果对我抱太大的期望,可能会耽误你……”

晓君心底发出冷笑,将他握住的手抽了回来。

现在他知道耽误她了?他将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时候,他心安理得领着她回房过夜的时候,怎么不觉得是耽误了她?

其实,从来就没有谁耽误谁这种说法。交往时彼此都获得了快乐,如果分开,必然也是双方不再契合所致。既然彼此平等,自然两不相欠。若因为没能开花结果,便控诉对方——这样的人目的性太强,胸怀又太窄,实在不值得交往。

晓君自然不是这种人,她知道时间总归是要过去的。若是舍不得与他人共度,难道夜夜对着韩剧吃泡面,就是更好的方案?

“晓君,你不要生气。”耿英杰见她神色不妥,马上开启糖衣炮弹,“现在只是时机不对。你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你,所以才怕耽误了你。”

“耽误”这个词,已然将他的轻视表露无遗。大家同样的年纪,他却偏认为自己正当好年华,她却是保质期将到,耽误不起的了。

他分明是没有真心,不愿为她耽误了自己,却偏要掉转过来说。

男人啊男人,原来都是同一副嘴脸。

(七)

耿文远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墙皮剥落的天花板。

前几天他在家门口被一群戴着红袖章的小青年堵住,挨了几句骂之后,紧接着就是一顿毒打。小青年们闯入他家,砸盘子摔碗,还把他柜子里的藏书都搬出来,在院子里烧得黑烟四起。

刚满二十岁的儿子急匆匆地赶回家,想送他去医院,却被小青年们拦住,两方就在家门口大吵了起来。

头破血流的文远便叹了一口气,在老伴的搀扶下,默默回房躺着。老伴一直在耳边絮絮叨叨,说要换一把结实的门锁,再也不让这些土匪强盗闯进家里来。

接下来这几天,文远什么都吃不下,整个人瘦得眼窝都凹了进去。

记得小时候,文远是又白又胖的,一直拖到二十岁才开始抽条,显出挺拔身形。哪知此后他竟然越来越瘦,大概是生活颠沛流离之故:三十多岁时他在战乱年代成家立室,操持家业;四十多岁时他陡然变得一无所有;后来年过半百,他还在工厂里干活,供儿子上学。

煎熬了大半辈子,这一回他是真的累了。

这几天,他一直把手藏在被子里,偷偷地把玩着一只深棕色的腕表。这些年时局****,他始终将这只手表小心翼翼地收藏着——尽管明知,这样的物件一旦被搜出来,很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他温暖明媚的青年时代,就像是一场缥缈的梦。这只手表是仅存的证物。

当年就是在广州的珠江边上,他把这只表脱下来送给初恋情人,承诺自己过两年就去美国找她。可是不到两年时间,家中生意受时局影响而不断缩水,他去海外大展宏图的计划,一下子变得遥遥无期。

就在此时,女方的长辈在海外为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开始约会没多久,女方就托人将这只腕表带回国退还给了他。

国内抗战爆发前夕,文远偶然得知,女方已经在美国嫁了人了。

文远春光明媚的前半生,也在那一刻彻底落幕了。后来的生活颠沛辗转,什么苦难他都尝了一遍。直至辗转来到广州,他才透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冥冥之中与这座城市有着说不清的缘分,便从此把家安在了这里。

窗外金黄色的银杏叶轻盈地飘落满地,文远闭上双眼,看到的却都是红灿灿的木棉。

(八)

一场接待下来,晓君和西贝倒成了好友。

西贝自小长在海外,对国内的一切都很好奇。有天两人一起逛街,在商场里见到一家丝巾专卖店,西贝非要拉着她进去看。晓君见西贝挑来挑去,手中拿的都是有刺绣花边的复古款,不禁打趣她:“你这是在挑回去送人的纪念品吧?”

“才不是,我是要买了自己戴的。”

晓君笑道:“你哪有衣服可以搭这些?”

“搭不了也要买!”西贝说道,“我太婆就有一条这样的绣花丝巾,粉橙色的,好看得不得了——那可是我童年的梦想。”

西贝的母亲从小就和自己的外婆最亲近,整天围在老人膝下听故事。听来的那些遥远中国的往事,母亲又一桩桩地讲给西贝听。西贝出生没多久,她外婆就去世了,但她太婆一直和她母亲保持密切来往,双方在波士顿的家也相距不远。

西贝的太婆有一只小巧的木盒,每次搬家,总要将它随身带着。据说她太婆嫁给太公时,这只盒子就在嫁妆里。盒子上常年挂着一只精致的小银锁,没有人知道钥匙在哪里。

西贝的母亲小时候就一直在猜,这只漂亮的盒子里,究竟装的是什么。

“有一天,我母亲和我舅舅趁太婆不在家,终于把锁撬开了。”西贝说道,“他们还以为里面会有中国的房契地契,再不济也是珠宝首饰吧?结果……”

“结果只有一条丝巾?”晓君已经猜出了结果。

“是啊,还用牛皮纸一层层包着,好像是什么了不得的秘密。”西贝说道,“太婆回到家,发现盒子被撬开了,气得不得了。但从那以后,小木盒再也不上锁了,就摆在客厅的架子上。我小时候听妈妈说了这个故事,去太婆家的时候,老要偷看盒子里的丝巾。当时我就决定,一定要来中国买条一模一样的。”

晓君听着西贝她太婆的故事,不禁心驰。

这个上锁的小木盒,大概是代表一段年深日久的回忆吧?老夫人的那把小银锁,并不能真正锁住盒子,而仅仅是表达“上锁”这层意思罢了。

当孩童不懂事撬坏了银锁,这个意思便失去了,也再没有上锁的必要了。

旧时的人崇尚含蓄,心事不可宣之于口,放在一颦一笑间由人领悟,悟到了便自行进退,慷慨磊落。现代人却推崇隐私,一点花花肠子不厌其烦地重复,生怕对方猜不准,却又不许对方泄露出去。

晓君想起了耿英杰。

自从上回死心之后,晓君就不再与耿英杰密切往来了。这一段纠缠,她也没有向第二个人提起过。倒是耿英杰颇不放心,那段时间老给她发消息,一面表达歉意,一面竟是小心翼翼地试探她,有没有把他们的事告诉别人。

没过多久,晓君偶然从旧同学那里得知,耿英杰竟是校友圈子里是有名的“采花大盗”——以前中学时几个喜欢过他的学妹,在毕业后那几年,都跟他有过不清不楚的关系。如今他的工作要求全国到处飞,他飞到哪里,就要找哪里的女同学出来吃饭。碰上你情我愿的,自然水到渠成。

每次完事之后,他就像对晓君这样,从来不具体承诺,却会故意给彼此的关系留下一个暧昧的尾巴。

听到这些,晓君只觉得自己前段时间是鬼迷了心窍。她从此删除了耿英杰的联系方式,再也不愿跟他互通往来。

原以为一切就到此为止,哪知过了一段时间,耿英杰又给她打电话。

虽然手机没显示姓名,但那声音一听就知道是他。耿英杰笑吟吟地在电话那端说:“晓君,我又到香港了。这次我正好回了趟广州,给你带了莲香楼的点心。”

晓君冷冷地回答他:“不好意思我没空,我们不必再见面了。”

挂断电话,晓君又收到耿英杰发来的一段语音消息,大意是再次为之前的事致歉,希望仍与她保持友谊。最后,他还故意学卡通人物的声音,在那端装疯卖傻:“晓君姐姐,就原谅我这一回好不好?”

晓君一下子恶心得不轻。

他大概以为自己是情场老手,每个女人都要吃他那一套。殊不知这般不识趣的轻浮挑逗,只会将回忆里的余温都破坏得一干二净。

他贪恋好处,却又不肯承诺——如此卑劣,搞不好还自以为无愧天地。

“你在想什么呢?”西贝挑好丝巾,便注意到晓君坐在沙发上发呆。

“没什么,我在想你太婆。”晓君笑了笑,“他们那一代人,谈恋爱大概很不容易吧?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告白还要大老远去邮局寄信,约会还要亲自跑到楼下等——风险真大啊!万一鼓足勇气跑过去,对方却不肯下楼怎么办?”

“我们教授说,高风险往往会带来高收益。”西贝笑道。

那倒也是。过去的岁月里,人们实在是太贫穷了,爱一个人要投入这样大的成本,谁又敢轻言放弃?如今倒好,发条消息不过动动拇指,去个地方不过一小时的汽车飞机。这个不搭理你,还可以立马约下一个。

没有艰难,便不知珍惜,恐怕也是人之常情吧。

“晓君,我们晚饭吃什么?”西贝一面付款一面问。

“这么早就吃晚饭?”晓君愕然。

“还早?”西贝瞪眼,“我们已经逛了一下午,外面天早就黑了!”

晓君低头看看手表,不禁失笑。

现在的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低头,一眨眼,一整段光阴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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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你给我滚!我最憎恶的就是你!”前世的记忆,在她脑中回荡,熟悉的声音如此无情。“哎呀别走,我特意给你买了礼物!”今世那陌生的声音出现在她耳畔。…………他爱的女子不是她。这只是上天跟她开了个玩笑。可她已经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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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紫夜(千月雪樱),皇族唯一的公主,却不愿进皇家学院,反而和自己的三个好友、闺蜜,扮猪吃虎去了圣樱学院,她们究竟能不能在那儿弄出一番风浪呢???(加作者QQ:2502035842了解文章剧情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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