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见到了她,我曾喜欢过的人。
第一次见面,她很害羞,她的视线紧跟着千玺。
我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上她的,可是我忘了,感情这东西,向来是不受人控制的,它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加深。
苏向暖,苏向暖,多好听的一个名字,多美好的一个人。
她最终,还是喜欢上了千玺,那么短的时间,怎么会?
我知道,那个拍到他们恋情的狗仔,其实是千玺安排的。
呵,千玺对那个叶芷晴,当真是用情颇深啊。
如果暖暖不曾离开,我相信,千玺和她,是走不到最后的。
没有经历过绝望与磨砺,他们又怎么会爱的那么深。
五年的分离让千玺一直沉浸在痛苦中,让千玺对暖暖愈爱愈深。
如果一切从头来过,我会在一开始,便告诉她,有个人,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她,不过,也只是喜欢而已。
那个夏末,我遇见了注定会让我深爱一生的人。
白色T恤,牛仔短裤,一头黑色的长发,笑起来像阳光一样。
……
“我爱你!”
“我知道呀。”
……
……
……
暖暖,千玺,如今我衷心的祝你们幸福,因为我现在,也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