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豪华的大厦内,一名身着黑色露肩连衣短裤的女子懒懒的坐在一张沙发上,手中拿着一杯鲜红的饮料。她一头银白色的长发随意地搭在肩上,倾泻而下。性感的火热身材,配上一双金色的眼瞳,显得愈加妩媚。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两只雪亮的尖牙。她就是全球第一杀手——千灵冰,同时也是血族的王尊。
(血族的等级:低级吸血鬼,高阶吸血鬼,吸血鬼爵士,吸血鬼王,吸血鬼皇,吸血鬼王尊。只有拥有金瞳的吸血鬼,才有可能成为吸血鬼王尊,而血瞳吸血鬼出生时,等级就已达到吸血鬼王。拥有血统的吸血鬼,百亿年都没有一只,其它都是血色的。吸血鬼王尊与其余吸血鬼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拥有元素异能。)
千灵冰喝着手中的新鲜血液,此时,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姐?”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甜甜的声音。
“小享,怎么了。”电话那头是千灵冰在人类世界认识的一个孤儿——李享,见她可怜,辨认了她做义妹。孤单的生活了数万年,总算找到了一丝牵挂。
“姐,我们一起去逛街吧,我想买衣服。”甜甜的声音让人难以拒绝她的请求。
“又买衣服?买那么多穿得完吗?”千灵冰放下手中的杯子,微微扶额。她这个妹妹,总爱逛街,尤其是爱买衣服。
“穿的完,穿的完,穿不完就让姐姐帮忙穿呗!好不好?”李享开始向千灵冰撒娇。
“好好好,去哪逛街呀?先说明,我天亮前要回来。”她千灵冰天不怕地不怕,就是受不了这丫头撒娇。逛街是可以的,但却一定要在天亮前回来,吸血鬼在阳光下会被烫伤,然后灰飞烟尽,渣都不剩。吸血鬼虽有自动治愈的能力,但是阳光造成的伤口可没那么容易愈合。
“去普金广场等,然后再一起去沁諦商场逛,我在那边等你哟”说完,李享便挂了。
“哎!”千灵冰感觉十分无奈,按了几下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灵冰?”电话那头传来一股温润的声音。
“倾颜,我去陪小享逛街,就不回去血灵宫了,你帮我看好哪班家伙咯,训练照样不能停。知道了吗?”千灵冰边说着,一边用手指敲打着桌面。虽只是一晚不回去,但也不能耽误对那群家伙的训练。
“知道了,你自己小心点。”倾炎回道。
千灵冰挂了电话,拿起桌上的车钥匙朝电梯走去,一边若有所思:不知那群家伙知道我今晚不回去之后会高兴成什么样子,那群家伙其实就是我所训练的一支队伍——血灵骑士。血灵宫是我在血族创造的一个组织,里面的最低级的吸血鬼都是个吸血鬼爵士。倾炎是我的副宫主——吸血鬼皇,也是对我最衷心的朋友和属下。
我是血族一个爵士的私生女,因为身份见不得人,所以从我记忆开始,我就已经是一个被抛弃的孤儿。我被血族的一个杀手组织给收养了,只因我有一双金瞳和吸血鬼王的实力。当我看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互相残杀的时候,我捡起了地上的匕首,一把刺向正要攻击我的一只吸血鬼。我那时还小,不懂如何使用血族的力量,也没有人教我。我只知道我要活下去,这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我露出了我的尖牙,将一个吸血鬼的血给吸干了。那天,100个孩子,只剩我一个,我杀了所有人,而活了下来。我开始被组织培养了起来,成为了一个出色的血族特工。而倾颜则是组织派来跟我一起合作的拍档,被血族称为”千倾双绝”,接手的任务从未败过。
后来,我和倾颜退出了组织,建了一个名为“血灵宫”的组织。血灵宫逐渐发展了起来,变成了妖、魔、鬼三界的第一组织。
(冰冰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世界有很多个位面,21世纪只是这许许多多的位面之一。而这些位面中,妖界、魔界、鬼界是最为强大的。灵界和神界最为神秘,几乎没有人能进到这两个位面之中;当然,进去的人几乎是出不去的。只有鬼族的神器——空间幻镜,才有一点点几率能进到灵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