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自古繁华,十里烟花,书生笑语千金掷,绢银覆路向天涯!
百里狼山,灵兽无数,李狗儿兴致十足,却不得不忍痛弃之,出山入世。
然而,当他看到这金陵美景,听到这人世间的万千话语,却不禁着了迷。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了近十年,他驻足某处,却早有人扔下白花花的银子——他被当成了乞丐。
不错,无论多么繁华的地方,都会有乞丐,更为有趣的是,越是繁华的地方,乞丐就越多!莫说古代,即便是现代,一个人能在大城市的火车站碰到的乞丐,甚至要比一整个县城里的乞丐还要多!
有人说,大城市里的机会多,所以乞丐也去碰运气;有人说,大城市里的钱都进了大老板的腰包,所以乞丐众多。
于是,李狗儿也做了一次乞丐。
他弯腰捡起银子,隐约想到了记忆里,星殒用来买衣服的东西。
李狗儿于是拿着银子,四处游走,希望换一身行头,不料,早有一个乞丐从旁边走了过来,道:“小子!见面分一半啊!”
李狗儿悬疑地看着那个乞丐,问道:“为啥啊?”
“你知道刚才给你银子的人是谁吗?”乞丐问道。
“谁?”
“那可是梅家的大小姐,除了她,还有谁能一出手就是五十两碎银子!像咱们这样的人,五十两足够活两年了,你一个连袋子都没有的小乞丐,平白得这么多银子,不分出一点,怎么像话?”
李狗儿听了,心中倒不觉得有道理,不过既然自己初来乍到,倒不如试探一下他是什么意思:“怎么分?”
“哈哈,难得小兄弟这么爽快,这样吧,咱们这里有兄弟七个,兄弟七个也不贪图你的银子,你请咱们几个去听个戏,逛逛窑子,也就行了!”乞丐说道。
李狗儿道:“好,你的兄弟在哪里?”
“这个稍后再说,我看你呆头呆脑的,估计是个刚出道的雏儿,多半没听过我的名号!在下丐帮四袋君,麻袋子,兄弟怎么称呼?”
“麻袋子?”李狗儿心中暗想,我还从来没听过姓麻的,他不会是看我“呆头呆脑”的,所以骗自己吧?想到这里,李狗儿眉头一皱,便用上了通灵术——刺心!
麻袋子突然眼睛一亮,退后数步,恭敬地说道:“没想到阁下竟然是深藏不露的高人,麻袋子失敬了!”
李狗儿自从学过通灵术之后,向来屡试不爽,没想到这次竟然被人躲了过去,心中不免惊讶。但是看到麻袋子对自己的态度陡然变化,心中又不免得意,遂道:“我不是什么高人,我叫李狗儿,失敬了。”
自从学过通灵术之后,李狗儿已经习惯用灵识和野**流,而后来为了学习龙语,有改变了自己的嗓子。所以他一次说这么多话,音调难免有些怪异。
麻袋子再次看向李狗儿的时候,突然发觉——这个李狗儿邋遢的衣服、脏兮兮的脸的背后,隐藏着一张年轻俊俏的脸。
麻袋子心下迟疑,越发肯定眼前这个诡异的小子,是某个世外高人易容而来,目的就是不为别人所发现。想到这里,他的态度愈发恭敬,道:“前辈,嗯,小兄弟放心,麻袋子绝对是信得过的人,麻袋子的六个兄弟马上就过来。不过,小兄弟一看就是初到这里,怎么能让小兄弟花钱呢?李兄如果不嫌弃的话,麻袋子知道一个好去处,请李兄同往!”
“那就谢谢麻袋子的美意了。”李狗儿虽然没有刺得他的思维和记忆,不过他竟然变得这么友好,也算是一件美事。
不一会儿,四袋君麻袋子的六个小弟便凑了过来,麻袋子介绍道:“这位兄弟大号李狗儿,哥哥我这些年从没遇到过这么对胃口的人,今天我做东,咱们去秦淮河听听小曲儿,哥几个觉得怎么样?”
李狗儿虽然有刺心绝技,却没有丁点的江湖经验——他根本没有看到,麻袋子口中说着话,身下的左手却竖起了个大拇指。
他的一众兄弟听了,皆举手赞成。
于是,李狗儿不知不觉,就和这一众乞丐,到了秦淮河畔。
李狗儿并不知道,秦淮河、金陵夜,只有夜色下的秦淮河才是人间美景,因为比自然的景致更美的,是醉人的胭脂香。
麻袋子并非没有江湖经验,他也没有真的把李狗儿当作刚出道的雏儿,他只是把李狗儿当成了一个人,一个他该等的人。
是否初出江湖,并不重要,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秦淮河是什么地方,也知道秦淮河应该是什么时候来的。
但李狗儿偏偏没有这个常识,随着麻袋子一众来到了秦淮河岸。
一只粉红色的小船,早已停在此处。
不知为何,李狗儿看着这粉红色的船儿,心中一动,脸立时变得绯红。
然而,当他向船头望去,却看到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一个老人,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一个衣衫褴褛、须发皆白、宛若仙人的老人!
老人垂叹一声,“没想到名震江湖的小允常,竟然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
李狗儿虽然没有什么常识,然而允常这个名字,还是知道的。风允常,据说是伏羲氏之人,他发现了藏气于骨的奥秘,是古武派的开创者,被后世习武之人尊称为武神!
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名头,敢号称小允常?
李狗儿不得而知,老人却道:“罗小友既然来了,不妨入内一叙。”
李狗儿道:“前辈,后生失礼了,只不过在下李狗儿,并非前辈口中的小允常。原来麻袋子兄弟是在等人,抱歉。”
李狗儿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转身就要离去,那个白发似仙的老人却鬼魅般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朋友既然来了,何不以真面目示人?难道老叫花子,没有这个面子吗?”老人的声音顿时变得尖利,如同一把刀刺到李狗儿的心上。
李狗儿眉头紧皱,老人如同实质的气势,让他如芒在背,不敢稍有放松。
老人的脸上却多了几分诧异,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竟然能在他的威压下不露怯意,实属难得。
李狗儿闭上眼睛,暗运混沌归元功,整个人便如同混沌一般,依靠冥冥的预感来感知这个世界,老人的气势顿时泯然无踪!
老人脸上奇异之色更甚,不禁哑然失笑,气势全收,“敢在老叫花子的威压下闭上眼睛的人,没想到今天竟然让我见到了!让老叫花子看看你到底有何底细!”
话音方落,老人一掌如风,直取李狗儿气海!
快,风一样的快!快到李狗儿根本无暇反应。
然而,混沌感凶术的特点,就是根本不需要反应,老人的一掌尚未发起,李狗儿便知道自己的危险在哪里。老人一掌打来,李狗儿正好躲到一旁,默契得如同对练一般。
老人心下大惊,他看得出李狗儿并无攻击的打算,却能够躲过自己这一掌,说明眼前这少年,即便不是小允常,也绝非常人。
老人收掌问道:“朋友到底是什么人?我丐帮不知何处有失礼节,还请朋友给个说法?”
李狗儿睁开眼睛,心下暗叹:如果他再来一掌,自己绝对躲不过了。
遂回答道:“我叫李狗儿,和丐帮并没有过节,前辈是?”
老人迟疑地看着李狗儿,道:“我是菜叶子,你从哪里来?”
李狗儿道:“狼山。”
所谓狼山,是李狗儿觉得他家旁边的那片山中,最挺拔的一座如同狼的脑袋,于是便给那山起个名字,叫狼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