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的天气,还有点凉,傍晚的阳光也不刺眼,很温和,又带着一丝丝的冰冷。它的微笑就像是个假面具,暖皮不暖骨。它以慈祥的目光看向大地,让这些冷酷无情的高楼大厦都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看起来都安详了不少。
广场上的人一如既往的络绎不绝,每次看到这些奔跑着的人们时,我的心里都有一种罪恶感、无助感,不知道自己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何以在这城市立足。有时候会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没有爱人,没有钱。我很佩服那些为了名利去出卖自己的人,至少他知道自己要什么?而我,对钱有种可有可无的感觉。钱能买到的东西不值钱,钱不能买到的东西不忠诚。有时候真的觉得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但又找不出要去死的理由。
水池的水永远都是那么的清澈,上面的滚珠我每次看到都怕它会滚下来。
正在我东张西望之际,手机响了。
“喂。”我知道是他,因为他打的是他的手机。
“大姐,你在哪啊?”这语气有点急,不过我现在才发现这小子声音蛮好听的,应该长得也不错。
“我在水池边啊,我穿着白色的鞋子,还、、、、、、”
“我看到了。”他打断我的话,说完挂了电话。随后我看到一个很朝气的男孩向我走来。也许是他背对着阳光,所以给我一种从阳光里走出来的感觉,背后闪闪的冒着金色的光芒。一个很阳光的男孩。
这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果然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子,就跟他的声音一样,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这男生全身上下都散发出朝气勃勃的气息,洋溢满了无限青春的味道。
他穿着一套灰色运动服,还陪了见橙色的羽绒马甲,一双白色的球鞋,我从发现原来这么骚包的橙色居然也能穿的这么抢眼。
我不禁升起一种自卑感,默默低头看了自己一眼,白色的休闲鞋,虽然买的时候很贵,但已经旧的发黄了,黑色的紧身裤,还有一件邹巴巴的毛衣。尤其是这破旧的包,真不知道我自己哪来的勇气出来见人的,跟着繁华的城市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哼,原来是个小丫头。”他走到我跟前,冷哼了一声,不管是语气还是表情都充满了不屑。
我抬头看到夕阳洒在他流行的亚麻黄的时尚发型的头上,忽然就觉得很不顺眼。
果然、长得稍微有点好看的人都没什么人品。人不可貌相这话就是形容他们的。
“钱呢?”我决定不以友善的态度对待,这种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尊重,真是徒有虚表。
看着他爽快的从口袋里掏出钱包,然后刷刷刷的抽出二十张红太阳,我才真正见识到有钱人的办事效率了,难怪现在的人发明了个词【土豪】。
我暗暗的咽了下口水,不用看我都知道我此刻的双眼,一定是冒着红心,被红色布满了双眼。
淡定,淡定,袁幸文,一定要淡定,不要一副没见过钱的样子。
“喏,手机拿来。”很土豪的语气,很潇洒的把钱递到我面前,姐很喜欢跟这种交易。
本来之前还有点愧疚的我,现在我觉得我好像开低价格了,早知道就说四千了。
我装作很毫不在乎的的样子伸手接过钱,然而他并吧松手,一下子我警惕起来,不会出尔反尔吧?不行,我决不能让这到嘴的肥羊跑了。
我抬头以询问的眼光瞄向他,我还没说话,他就先发制人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你先放手,我一小女子你还怕我跑了不成?”他很高,我这157的身高站在他面前才到他胸膛这样子。他气场很足,这情况有点反客为主,我差点就被他震慑住了,明明就是他求我还手机,搞得好像我找他要钱似的,还好姐姐见多识广。
我以最快的速度把钱塞进包里,顺便掏出手机,我还没递过去这小子就伸手过来以光速把它抢走了,他防不胜防的速度我有点怀疑他是不是专业抢劫20年。
我愣了一下马上远离他,没错,我怕他把钱抢回去。还好我之前明智选了这个地方,就是因为我看中这里视野好,现在是下班高峰期人多,而且随时都有警察在这里巡逻,生命财产都安全有保障啊!想他也不敢随便乱来。
“手机还你看啊,我走了。”话一出我就想咬断自己的舌头,我还道啥别啊!搞得很熟似的,这明明就是趁火打劫啊!
我不知道他后面怎么了,我只知道我以平生最快的逃命速度离开了那里。以开始还是假装很淡定的走的,毕竟我不能表现得那么明显,虽然我很怕。但一远离了他的视线我就奔跑起来,良久、没有看到追上来的身影我才松了一口气。做贼做到我这样也是够失败的了,我给贼丢脸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