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之中月牙湖边,碧波嶙峋芦苇轻荡。
一个身着汉军制式皮甲的少年,正盘腿席地坐在湖边,左手肉干,右手烈酒。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粗糙,但是他吃得很认真很仔细,仿佛是在品味难得一见的人间美味。
他将口中的吃食细细嚼碎并不咽下,而是等着分泌的口水将其略微浸润,这才一点点的吞咽下去。干粮毕竟比不得热食,大口吞咽虽然比较痛快,却是无法吸取其中不多的营养。反而是细嚼慢咽,先让食物在口腔中和口水充分混合,再一点点的吞咽,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吸取养分。说起来简单,却只有那些打老了仗的老兵油子才会注意的小技巧。
少年抬起头看了看当空的弯月,狠狠的喝了口酒,这才将酒囊收好,然后把剩下的肉干放进腰间的皮带里,仔细的扎紧口子。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走到湖边蹲下,洗了洗手,再顺便洗了把脸。转身提起身边的精钢长枪,便头也不回的向南方走去。
月光将少年的身影拉得老长,似乎有点怪异,顺着影子看去,七八个身着皮袄身材壮硕的草原人,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每个尸体都少了半边耳朵,在他们的身边散落着几把破碎的弯刀,几匹战马正在不远处啃食着嫩草。
而他们每个人胸口都有一个碗大的洞口。毫无疑问刚刚在这美丽的月牙湖畔,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斗,也许,只能称得上是屠杀。血浸湿了身下那一片草地,一滴血珠巍颤颤的挂在草尖上,在月光的照耀下,有种异样的美,透过血滴仿佛看见刚才的少年正行走在血海之中一般。
起风了,不知道什么地方漂来一朵棉絮一般的云朵,月亮如同情人一般扑进了云朵的怀抱,便再也不出来了。
远处传来一阵阵野狼的嚎叫声。
夜色渐浓。
少年走后不久,几名草原骑兵也来到月牙湖边,他们翻身下马,仔细的查看起那几具尸体。
“像前几次一样,刀全碎了。”
“啧!全都是一枪毙命。”
“马还在,地上也没有其他马蹄印记,那家伙没有骑马!”
“妈的,这已经多少次了?!那个家伙就不会疲惫的吗?”
“要不......咱们直接去南边堵他?那家伙总是要回去的吧!”
“不行,要是被发现了,谁也不知道那些南蛮会怎么样!”
“哎,走吧,将马牵回去,然后报告给大人们。”
几名草原骑兵牵着那几匹失去主人的战马迅速的消失在夜幕中。
他们向北,而少年向南。
大汉帝国北大营,潼关。
这座建于太祖八年的雄城,是大汉帝国最北的城池,也是帝国北大营下辖七座城池中,最大的一座。
说它是雄城却是一点都不为过,在帝国幅员辽阔的版图上,除了天下第一城——长安外,就数它最为高大。草原人并不知道长安有多雄伟,但是他们却知道潼关城的可怕。
因为它那黑褐色的城墙,就是由无数草原人鲜血染成的。大汉帝国建国千年,这座边城便经历了无数次战斗,却仍然屹立在帝国边陲。它粉碎了草原人千年南下的梦,也守护了帝国千年!
它面前是一望无边的大草原,那里有帝国最大的敌人金帐王庭,它身后是祁连山,山的那一边是当世第一强国——大汉帝国。
而自从三百年前,即文帝二十三年,骠骑将军霍军率十万大军出关,转战一年大战五场小战无算,歼敌三十万,阵斩左贤王、重伤右贤王,斩杀炼神化虚级大宗师大祭司十数名,伤数十名,炼气化神级宗师高手无算,灭大小部落无数,直杀得草原血流成河,传说第二年草原的牧草出奇的肥美。
那一役金帐王庭举族后迁千里,躲进草原深处。并上表称臣,献圣女并美女千人、牛羊十万及战马三万,请求开放商贾贸易。从此帝国北域便再无战事,而每天进出潼关的商贾马队则是越来越多。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将那飘扬在潼关城头上的大汉军旗照耀得鲜红无比的时候,也是潼关每日开关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关恒便一定会站在城头,十几年了风雨无阻。
关恒字长歌年近五十,已是炼神化虚顶尖高手,长亭侯之后,今上义弟,军略战阵无一不精,善使祖传青龙偃月刀,重80斤,乃九品神武。与中山靖王之后,今汉武帝相识于市井,后于汉武帝及张青张正德三人结为兄弟。建元之乱时,武帝以“匡扶汉室正朔”之名,举义兵,清君侧。遂相伴左右,立不世功勋,武帝登基,受封镇北大将军,封爵长亭公。
城下等待出关的商贾马队此刻已经排起了长龙。
打招呼声,吆喝声此起彼伏,人声鼎沸,好一派热闹场面。要知道草原人除了牛马羊,别的什么都缺。特别是茶砖和精美的丝绸更是草原人的最爱。所以和草原人做生意,只要你吃得苦,基本上走上一趟的利润是内地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至于马贼之类的,完全不用担心,且别说这些尚武的汉人,便是金帐王庭也是会尽全力保证这些商贾马队的安全,不然那些草原上的贵人们,要去哪里才能买到中原那些奢侈的物件呢?
况且大汉立国千年,当世第一强国的骄傲已经深深印入每个汉人血液里面。每个汉人男子自小都要学习六艺,这可是汉律首条!所以这些商贾马队走南闯北腰上都少不了一把横刀,是以这些人,根本不需要护卫,因为他们自己就是最好的护卫。
“大将军,时辰到了。”一名亲卫低声问道。
“开关!”关恒随意的挥了挥手道。
接着他皱了皱眉头,好像想起了什么似得道:“柳缙云那小兔崽子回来了吗?”
那名亲卫下意识的向城外瞟了一眼,然后笑道:“禀大将军,回来了,就在城外。”
关恒闻言转身向城外看去,只见一名少年正踏着阳光向潼关走来,他手中的那杆精钢长枪,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城门在绞机的转动下缓缓打开。城楼下的人们纷纷对着城头的关恒抱拳行礼。帝国不兴跪礼,汉人讲究的是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余者皆不跪!便是朝堂之上,面对九五之尊的皇帝,也不过是躬身行礼。
城中的商贾马队,正有条不紊的出城。犹如一条黑色巨蟒蜿蜒着从巨大的城门中钻出。
不一会儿,巨蟒便和那名少年擦身而过。
“小缙云,这次又打了多少谷啊?”
“那还用说,小缙云哪次不打个百八十个谷回来啊!”
“接着,这可是最好的烧刀子!下次老子再找你喝!”
“小子,等老哥这次回来,一定带你去红花坊,找个清倌儿让你破了身!”
“看看,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缙云居然还脸红了!哈哈!”
“呸,你以为是割草哪!打草谷那可是!老马!你可得了吧,哪次喝酒是走着回去的?洪瘸子,小爷还怕找不着老婆?需要去青楼破身?奶奶的!”柳缙云接过抛来的酒囊,满脸通红恼火的回道。
“哈哈哈哈!”
一些老商贾马队的人,纷纷和柳缙云打着招呼。看起来,他们都和这叫柳缙云的少年很熟悉了。
柳缙云站在城门口,看着马队渐行渐远,笑了笑一扭身进了潼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