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那个时候小。咳,主要吧,还是缺心眼。十八岁以前被丢在军营里,整天和一群大老爷们混在一处,有什么问题吧也都是拳头说话,能动手解决的事绝不瞎***脑子里也没什么弯弯绕绕,也得亏那个时候的出生入死,练就一身好本事。所以在后来能够全身而退。
齐谨之那个时候生的白净,十三四岁的小身板还没长开,一身细肉就算常年风吹日晒,人那皮肤,还是跟包了一层保鲜膜一样,水灵灵的。在一群糙老爷们里很是扎眼。军营里,一年见到的异性五根手指头数都还有剩的,难免生了这样那样的心思。而齐谨之自然就成了这群人的目标,得亏他上面有人罩着,不然就那小身板,不得让人玩死了!后来,众人经历了几场生死,玩得开了,说起这事,老三讪讪摸鼻。齐谨之彼时已是中尉军衔,笑得露出一口白牙,逮谁踹谁,“滚犊子,连哥哥主意都敢打?!20公斤负重,现在!立刻!”众人顿做鸟兽散。
于是,有一段时间齐谨之无比庆幸自己没被掰弯。可是后来,有些事就无法控制了。一度觉着,还不如弯了。
那是在遇见rose之后。rose,多么美好的名字,他有着玫瑰花一样的面庞,玫瑰花一样的唇瓣,玫瑰花一样的眼睛,和一头散发着玫瑰花香味儿的头发。俩人苟苟且且,嗯嗯啊啊地恩爱了一阵,在一群单身狗里,颇受他人艳羡。可后来,美丽的玫瑰花牵着一头猪在他面前说“齐谨之,我们分手吧。”
“你别开玩笑了。”齐谨之哆嗦着嘴唇,手上攥着的照片几乎要被他捏碎,rose眼尖的看见她手上的照片,嘲弄得笑了笑,“你都知道了,正好,不用解释了。”转身,挎着那头猪,扭着腰走了。齐谨之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的玫瑰花会被一头猪给拱了??!!想着想着,他的体重就极速朝着身高一路飙增,生生把自己折腾成了一头猪。咳,虽然吧,咱是猪,但咱也是一头可爱的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