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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追逐神明的足迹

传说中有这样的一族!他们为了能够超越神,在无休止的修炼着,不知疲倦,因为只要是心不累,人也是会很有精神的,他们一般不把神称作神,他们是觉得这世上应该是有个叫神的一族存在!因为只要是族群就一定有人可以去超越他们的时候,没有谁是永远超越不了的,神族也是一样!只不过这一直是一个梦罢了;这个有着愚公精神的族落,也不是太傻,他们说了那样的大话,也是想了一个很特别的训练方法,这个办法就是负重,但又和一般的负重不一样,为了实现这个训练方法,他们的一族的老一辈们还去当过一次小偷!至于偷税吗?那还用说,古城里到处都是宝贝,尤其有传言说他们那可是有一个了不得的神石的,他们盗取了古城的一些神秘稀有矿物,这矿物说起来也神奇的很,可以做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虽然一大部分都是难以实现得了的物品-制衣,可以练成万缕金丝,制剑,造出来的宝剑,能开山断水,裂天地。而他们一族偷了去后也是造了一件衣服,这是造出来的衣服不一样,这是特别重的衣服,这衣服除了不能成为万缕金丝,就只能无时无刻不提升重量,只是这只有一件,给谁穿还是个问题,所以在衣服没造出来的时候这一族就已经开始用决斗来提前决定了!这衣服有一套,鞋子,裤子,上衣,手套。穿满十年才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为了能让人顺利的穿上那么久的时间也是有很人性化的设计的况且这一套衣服好就好在是内穿的,别人再怎么也看不到。

但是这毕竟是偷来的东西造出来的玩意,也有人会觊觎它,采用不一般的方式,直到衣服造了出来,在即将公布衣服造出来的那天夜里,那一套衣物全都失窃了,不知了去向!

后来族落消亡,只剩下寥寥无几十几户人家,就再也没见到过其他这样的族人;小偷才自己走了出来,承认了偷衣服是谁,衣服被栾华家的小女穿在身上已有三年之久!穿了这么久,也已经换不了人在穿,族长也就死了心,没错这人就是栾华杏儿!但这也不能完全不都是栾华杏儿的错,要怪就怪他们把衣服做得太好看了,女孩子家家,没忍住。

“嗨,暮雨,叶玲,你们能不能别走那么快,等等我。”从万寿山下来后这两人跟没事似的,还能健步如飞,都已经遍体鳞伤了,还在死扛,栾华杏儿是又好气又好笑,毕竟自己也是伤得不轻,虽然走路还算方便,当这样快步的走也是会难受的。

“你想和我们一起走吗?”叶玲扭过头去冲着栾华杏儿笑了笑说道。

“不是,我是想知道,刚才暮雨说的那位前辈去哪了,所以就跑过来打听一下?”栾华杏儿只是个有一点女汉子的美女,有时候还是稍微有点像正常女孩子一样会发嗲,会抛媚眼,会伤心难过。

“你去找他干嘛?”暮雨虽然没有回头,脸上却很严肃,他现在粘在额头上的一些血迹已经变干,就是呈现在银白色的头发先会有点怪,要不是他脸蛋生的好看,就这样看着他的脸都会觉得是有多么的恐怖。

“你不是说他是神吗?我为了完成老族长的遗愿,我必须去找到他。”栾华杏儿为了能跟上这两怪人是一路飞奔过来的,这不过今时不同往日,衣服的重量莫名其妙的又加重了不少,使得她就算只跑了这一段距离,还是会有那么一丢丢的气喘,在追上后,要不是被叶玲急忙的搀扶了下,就到地上去了,为此她一直在尴尬的笑着:“谢谢了”

“他不是神,他只不过是和白晓生那样的一个怪胎,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神,也没有你们族人说的神族,你去找他只不过是去送死。我劝你别去了,我们再怎么都是没有办法超越他们的。”暮雨停下了脚步,像发了狂的野兽一样在怒吼,因为他已经不想再遇到以前那一次的事情了,他在害怕,害怕会再一次的失去叶玲,他真的做不到,再或许这只是他的懦弱,他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强的能力,他不想失去朋友,不想再看到悲剧,但是栾华杏儿压根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说了一大通,她愣是没明白。

“好吧,我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但是这是老族长的唯一遗愿,我必须要去战胜一个自称为神的人。你只要告诉我他现在会去哪就行了。”栾华杏儿显得很诚恳的扯了扯欧阳暮雨的衣袖说道。

“好吧,那我告诉你,他剑断了,我先不说那剑是谁的,他也一定会去古城修补那把剑,你要去的话就去那。”看着栾华杏儿这么诚恳的眼神,欧阳暮雨还是心软,只不过这一次他一说完话没有片刻停留,他回过头去,就拉着叶玲走了,因为万寿山一战后他看透了自己的能力压根就不够强,如果再待在这十二密令里,恐怕又会发什么自己不想看到的事,他一无反顾的选择了退出,待着叶玲准备回族,而栾华杏儿打出族以来就是为了寻找一个自称为神,并且打败他,以完成族长老爷爷的遗愿,这好不容易就让自己发现了一个,所以她也退出了十二密令,只是转眼间,十二密令就剩下了9人还在继续他们的任务,目标很艰巨,就芯天他们九个人估计是很难完成的,这时候离开,也就只会让人觉得离去的人有些没责任心,但是要说这责任心,要对得起谁才算真正的拥有这种看不见,却又很重要的东西呢!

在现在冷清的街头就剩下了栾华杏儿一个人,孤零零的,孤零零的感觉是不是就是这样的,突然感觉心头顿时一凉,想找个人说说话,身边却一个人都没有:“好吧,看来我也得去收拾一下了,只是还要在适应几天这突然又增加的重量啊!”她说完这句话,也就只剩下欣慰的笑笑,而笑完了也就离开了这片冷清的街道,她是要回原先落脚的地方把身上的这十二密令的工作服先归还的,时间不早得抓紧。

他们在这座城唯一落脚的地方离万寿山也是挺近的,房屋不会太华贵,就是破旧了点,多多少少住上十几个人是不成问题,房屋的墙壁上爬满了藤蔓,地上落满了一地的叶子,不过叶子已经是枯黄的颜色,没有了一点生机,这房屋虽说不大,还是有一个前院后后院的,前院有小树石桌,后院有清水荷塘,美得不止一点点,现在可是桂花盛开的季节,院子里的那颗,刚好又是桂花树,景致也还挺足,就是以现在的情况,又是在晚上,栾华杏儿是没有心情去欣赏,房门是开着的,进到屋内,方家五子正坐在客厅里,袒胸露乳的包扎伤口,看来是伤到不轻,只是逝义也算手下留情了,他们也不至于伤得太过严重,只要顺便处理下,应该也就没有什么大碍,她走到五大汉面前本想打一声招呼的,可这五大汉倒好,耍起了小孩子的性子,假装看不见,而芯天呢?他其实也不太生气,只不过太过烦心,他想一个人静静,也许倒头就睡是个好办法,只是能不能睡得着是另一回事,只是出来行动才几个晚上,转眼间就有三个人退出来,这对队伍来说是一个多大的损失,不想也能明白,见方家五子都这样了,栾华杏儿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还说什么呢!他就这样径直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毕竟是女生的房间,一般都很整洁得多,相信所有的女孩房间都是这样的。

一到房间里,她先是叹了一口气,然后放眼环顾四周,说起来还真有点舍不得,满脸让人看上去都是很怀恋的模样,怀念一些过往的时光吧!对于每个人来说留在记忆的美好,才是人们所向往的,毕竟这里对于她来说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是他们的常住地,可去意已决,还能怎么办呢!族长的遗愿是必须要完成的,走还是要走,对于现在不能太过于纠结,凡事不能太舍不得,一旦自己改变主意,就真的走不了了:“收拾下衣服吧!这段路可能很长呢?得准备一些换洗的衣服才行。”

“我来看看都要带些什么呢?”她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将一件一件衣服往背包里塞,直到把不是很大的背包塞的鼓鼓的,一点地方都再也腾不出来,她才把小小的拉链拉上嘴。

关上灯,他将换下的衣服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了床头,这衣服还真挺好看,还是就这样吧!物是人非,好聚好散,栾华杏儿,放好衣服后就离开了自己的房间,带上了房门,除了一个包在肩上挎着什么也没带走,方家五子,像躲瘟神一样都一个个进了屋,就留了一声清脆的合门声什么都没让人记下,客厅变宽敞了许多,也特别安静,看来是没法好聚好散了,也许这是诀别,那衣服没有机会再穿了,总觉得好可惜,仔细想想还是算了,该走了吧,看来也不用再打招呼了,也是,方正都要走了,还需要打什么招呼呢!

向往强者的道路总算孤单的,这是没办法改变的事实,只不过又变得和出来是一样孤零零的一个人!说句实话很不适应,总之习惯了就会好点,栾华杏儿就这样一个人走在街上自我安慰着;就算流泪了也不会有谁递给自己手帕。

从城·红豆南国去古城,说起来还挺远的,先是要去贫民窟,也就是五城的边界,从哪里走到另一个贫民窟才是最近的,只是现在就这走过去就是有点慢,而这大晚上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别说车了,也只能靠走的,虽然有点累,好在这一带离边界上的贫民窟也不远,是在万寿山附近,只要沿着万寿山的脚底径直向南就一定能走到。

只是在这大半夜的,又是快入冬的时节,在外面走动还是挺冷的!阵阵清风呼呼的吹着,这一带是常青的松树,也就还能听到叶子哗哗作响的声音;从这里走到贫民窟,最起码要走几个钟头的夜路是实打实的;万寿山的身影渐渐远去,露出低矮的城防来,也不由得会让觉得有希望,而加快脚步,毕竟是离贫民窟不远了。只是赶了几小时的夜路,天也快亮了,得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她已经不止一夜没睡了,不管怎么说还是会有点困的,再加上身上有点伤也是没办法,到了贫民窟里,这个地方也还是可以找到休息的地方,只是现在算起来,这个时间应该是早上的四五点钟,贫民窟里的人基本上都起的特别早,相信找地方休息这一定不是一件难事,只是在贫民窟里一般都不是出租房,你要想休息就得答应别人一个条件,不过这条件一般都是很合理的,不会太没底线,但是可不是金钱可以做得到的。

贫民窟里一般都不是很富裕,他们的代步工具是马车,而马车也只有比较富裕一点的人家才会有,栾华杏儿也还算幸运,这一大早正要打算找个地方歇歇脚,就立刻看到,有一家人正在倒腾马车,看样子是要远行的匆忙模样,几个壮汉正往车上放一个个大包小包的东西;四五辆马车并排在走道上,显得有些拥挤,把这原本就不是很宽敞的小道就占了一大半,况且马车边上还站着一对女子;这对女子手挽着手,很是亲密,只是亲密的态度一眼就能让人看出这应该是一对母女,这对母女在一旁干看着壮汉们装货,也不上前去搭把手,要么就是懒,可他们有时还指挥几下,要是判断的没错的话,应该是东家!而装货的壮汉只是工人,不过这次栾华杏儿还真是看走了眼,他们是出租马车的人,两母女是租马车的人。

只是在现在这个有些疲惫的状况下,先找到个可以歇脚的地方才是要紧事,多余的事也来不及多想,栾华杏儿是想也不想就上前去打招呼了:“嗨,你们好,我是路过的,我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你们可以帮忙找个占时歇脚的地方吗,我会答应你们所提的条件的。”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走得很近了再说的,毕竟在这个时候还不算特别早,她也不想打扰到任何人,所以也就低声细语的在那对母女面前请求道。

栾华杏儿很坦诚的表明了自己的来意!只是这对母女两说他们这是在搬家无暇照顾,拒绝了她!

“搬家,那是要去哪呢?我没别的意思,因为我在这也不会停留太久,我要去古城那边,如果顺路的话,可以搭个便车吗?”看着这有点上了年纪的女子的异样目光,栾华杏儿赶忙解释道;因为自从出了主城后可是不止一个晚上没睡了,在来到这个城埋伏万寿山就一直没睡过,况且身上还有伤,一时急于找个地方休息会儿,本来想说不好意思打扰了,结果迷迷糊糊的就说出了心里话,尴尬呀!那又能怎样呢!说都说了,只好等等看。

“不顺路!怎么会顺····”那上了年纪的女子压根就想赶紧把眼睛的麻烦送走,想都不想就想拒绝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从他们眼前的马车里窜出一位年轻的公子哥来打断了中年妇女的话说道:“顺路,我们也去那边,姑娘您是想同行吗?”这公子哥是看上了栾华杏儿的美貌了,虽然如此,却极像个慊慊君子,举止文雅,一点都不庸俗。

“那太好了,可以搭便车吗?”栾华杏儿灿然的嫣然一笑,只是在这看上去有些苍白的面容下,不是特别乐观,她说完这句话,其实早就已经支撑不住了,那衣服加重的时间越来越诡异,压得她是有些喘不过去来,疲惫加内伤,最后的保险丝不想断也得断,两只眼皮也是扛不住了,一起跳了闸,虽说是得到满意的答复,但有时候也不一定是件好事,栾华杏儿整个人就这样灿烂的笑了下,就莫名其妙的晕倒了;好在他穿的那件衣服还是有一个优点的,那个优点就是重量只有穿的人自己可以感受到,别人从外面触碰压根就没感觉,不然就这样一躺,谁能抱的动啊!见状,那站在马车上的公子急忙跳下了车,无论中年妇女怎么阻拦他,他还是要将这素不相识的女子抱上车去-中年妇女其实也就是,这一男一女的母亲,这一男一女是姐弟关系,此次搬家是为了避难,母亲想阻止是怕又引来什么祸事,可惜啊!自己儿子太倔强,又被惯坏了,母亲皱了皱眉头也就只好同意。

时间已经不早了,得赶紧上路才行。

栾华杏儿这衣服距离十年满期也就差个十天半个月了,也就是只要十天半个月一过,这衣服就成了过期食品一样,再也起不到什么用处!成为一件普通的金丝衣,至于能不能穿那是后话,而这几天的突然加重或许是他的临终遗言,毕竟是普通人的制作工艺再怎么了得,也是比不上龙城人的手艺,有这样的奇效也是应该知足了。

城·烟雨满楼。

“我去,昨天晚上真吵。”路人甲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瘦的跟铅笔一样一样的,要是刮大风他一定是飘走的第一个,眼睛有明显的黑眼圈,应该是昨晚没睡好的缘故,他端着一杯现磨的豆浆在街上走着,一边是向陪同自己出来买早餐的路人乙不停的抱怨道。

“昨晚怎么了?我觉得还好啊!”路人乙有着,天就算塌下来,也无法撼动他睡觉的能力,就他这样肥猪般的身躯,晚上是一定会打雷的人,他不吵到别人睡不着就不错了,怎么会有可能失眠,那根本就不现实。

“算了,你不知道,我也懒得说,我就当你是错过了一次观看惊天地泣鬼神的外出活动。”

今天这么一大早的天气,就是没有昨天的好,天公不作美,今天是个多云的天气,昨晚被万寿山的炸裂风波一击溃散的云层,这么快又聚集到了这城市的上空;昨晚毕航帜他们在陌山公寓闹腾的动静也挺大的,本想留住免费公寓的念头也只好打消,因为没有几座房子是能住的了,要想强行在那住下会被牵扯进一些不必要的事情了,所以也就到山下随便找了个还算凑活的出租屋!安定了下来,毕航帜现在都还没醒,估计是伤得不轻,要不是身体不一般就那伤势早上西天了吧!除了他以外,基本上都起来了,冯欣,叶玉卿,方妍三美女是在去买早餐的路上,方天,叶粱在楼顶晨练,吴将军在客厅,在客厅接待着客人,申伴晴,易连邦,在昨晚协商妥当后还是决定过来致歉!他俩为表诚意,带了五个,一等一的顶尖高手过来帮忙,五位年轻的男子现在就站在他俩的身后,站的都很直,直的像竹竿,看上去一定是练过的绝世高手,这都站了两三个小时了,一点异样都没有,只是吴将军给拒绝了,他说昨晚去万寿山的人压根就没看到守卫,事情完美的解决了,只是他们要离开一阵子,这一点有点怪,问他缘由也不说。

其实吴将军是知道的,欧阳凌燕的剑断了,而凌燕提过不要和任何人说这件事,为了守信也就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因为他们要去修剑的地方可是古城!所以还是不说为妙。

“我昨晚看见你们的白晓生了。”吴将军坐在长长的矮四方桌边上的一个双人沙发中间,矮四方桌上放着一套很完整的泡茶用的器具,他现在正在用镊子夹着小小又还算精致的茶杯放进开水里清洗,洗了大概有十几个,洗好之后倒了十几杯茶,一个一个的放在了对面坐着的申伴晴和易连邦面前说道:“你们站着不累吗?坐下来一起喝点茶吧!我可不是那么一个特别讲礼数的人,要做下就坐下,何必站着。”既然客户都这么大方的说了,申伴晴,易连邦自然也不是什么在乎礼数的人,所以在他俩都还没说同意呢!那后面站着的几个小崽子,就真的把这当自己家,都坐下了,喝茶的喝茶,无聊的接着无聊。

“你见到我们家小生了?那我想问一下你们见到的是男的女的?”这句话是由两个人说出来的,只是还算不上是异口同声,前半段是申伴晴问的,后半段是易连邦,易连邦这是一时心急,还不待申伴晴问话飞一会就赶紧加问了一句。

“这重要吗?”吴将军是好奇,很想亲自听别人说出自己的心声来,因为只有让别人自己说出心声,那会比较有趣,而这恰好又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如果不让想知道的人说出心里话那且不是没意思。

“那好吧!这件事是这样的。”看着这吴将军的眼神是非想知道不可,易连邦也就只好开门见山的说了,其实也不是一件特别大不了的事,说出来也许也没有什么危害,反正也有不少人知道了:“我先跟你说说我家族里的事,我们家族是的能力是可以区分像小生那一类人,因为他们都很特别,有的会叫同一个名字,但是这样的人是很少的,一般都是不同名字的多,叫不同名字的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件事,而懵懂的活着,你能听明白吗?”

“核心内容不明确,接着说。”这次是申伴晴接的话,因为对于这件事她也还不知道,所以也就很好奇,毕竟她是想看看从他那狗嘴里能喷出什么样的鬼话来,在这里显摆。

“你们听过陌心两姐妹吗?她俩是一个特例中的特例,既在一起了还叫同一个名字,可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这些,有些人会以为他们是怪胎,也有些人会觉得他们很有趣,他们像分身,却长得不一样,他们是共生,却有各自的躯体,他们生命是被牵在一条线上的人,不一定是同时出现在这世上,却一定是同时死亡,只有生死相随,其他伤痛还是要自己抗,而我们家小白呢,就更特别了,我家小白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女,而且倾国倾城胜莫愁,与她相伴在一条生命线上的是个男白晓生,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倾国之貌。不过我家小白最近失踪了,不知了去向,不然也不会请您帮忙留意下我们家小白了。”易连邦说着说着又开始哀伤了起来,不过暗自神伤也有可能是假的,他可是一个超会演戏的专家。

“既然你这么说,我突然改变注意了,你带来的人都留下吧,因为要完成净化世界这么一个艰巨的任务,还是需要人手的,他们就帮忙清理罪犯吧!清理一些城市垃圾,这样我才有时间留意下你们的小白不是。”吴将军听后灵机一动,又改变了一个注意;只是这个时间段应该差不多了,去买早饭的三位美女,应该也回来了,冯欣,叶玉卿,方妍是一人提了一个大袋子,每个袋子鼓鼓的,装满了肉包子,看起来分量还真不少,要是饭量少的说不定都可以吃上一个星期了。

城·红豆南国。

“我就说嘛!打车就一定能到。”瘦猴路人甲付了车钱,自信满满的先行下了车,后面跟着肥猪路人乙,路人乙是一副小儿痴呆的模样站着。

“我就说吗!会逃课来着的也只有我们俩个中二少年了。”肥猪路人乙想表达的意思一定是,像这种当疼的事也就咱两在这犯二了,只是街面上一个人都没有,到处都是碎石块,有点怪异。

这里是万寿山下一个平凡的小镇,只不过现在是一片狼藉,像是遭到了什么恐怖袭击,哪里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平楼,万寿山太高,又被云层包围,所以再这么远的脚底还是看不到它的半山腰上是何种情况,地面上除了有碎石还有玻璃渣,只是玻璃渣上能看见血渍,碎石上没有;这两呆子没来之前还兴高采烈,来了之后,就傻站在原地发愣,一动不动,他们一定是被这惊世骇俗的场面给吓到了,一时半会儿忘记自己原先只不过是来看热闹的。

“我们这是来这里干嘛的啊?”肥猪路人乙还是一脸痴呆,这不过在这时多了一点迷茫,你过就是太胖了,那迷茫的神情也就没能表现得出来。

“我也不知道,这里是哪啊?”瘦猴路人甲好像更严重,他好像失忆了。

在这座城里好像也就只有这个区域全部瘫痪外其他地方都还好,只是到现在了都没人去处理,这一点才是最怪的,每个人都当作没发生过照常过着日常生活,难道真应验了那句话-事不关己己不关心,事若关己,己已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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