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人就这胆量还敢出来混,他刚想开口我就是一板砖飞过去,直接把这小伙子砸晕了,等会有得他说话的。我把他扛在肩上翻过几堵围墙到了一个我常来玩的废弃工厂。找到个算是坚固的柱子拿起路上捡的一条长麻绳把他绑在了柱子上,在他快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先去街边买了份吃的喝的,还顺手“拿”来了张板凳。我坐在那吃着,边上还用四个石头叠成的台子,上面放着百事可乐两三瓶,反正就是打死不买外国货。
我吃得正爽,还在感慨着有时候吃惯了龙虾鲍鱼再来吃这些路边摊什么的,感觉还真是新鲜的不一般,然后那个脑袋被我砸了个包的小哥正好醒了,我经过训练,手上的力度拿捏的刚刚好,想砸死就砸死,想砸伤就砸伤,想砸晕你你就算是冲过来撞板砖都没用。我看他醒了,就悠悠的说道:“醒啦?醒了就好。”那人还是浑浑噩噩的,晃了晃脑袋看看四周。一般被绑架的应该是主人公,可是这次不一样,我的主角光环可不是盖的。看着那人晕乎乎的样子我感觉很有成就感,我啃了一口那酥脆的鸡腿说道:“你就别装了也别试着逃了,就算你搞开了绳也走不出去这门啊。”这会他算是正常了,恶狠狠的盯着我,然后看见我人工叠起来的桌子变得沮丧了。我吃着东西观看着他堪称哑剧的表情,完全演绎了一遍他内心的纠结与矛盾。我把鸡腿都啃完了那小哥还在纠结,我掏出在便利店买到的烟,走到他旁边蹲下,他却给我摆出了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
我也不管他怎么表现,还是自顾自的蹲在他的边上,拿起香烟学着老爷子抽烟前的样子拿着烟对着手拍了起来。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为了更增加些气氛我还是有模有样的拍了起来。把烟的一边对着手敲了几下,但是边上的小哥受不了吼了句:“中华不是这样浪费的吧?”我疑惑的抬头看他一眼,他又吼道:“你个空砍!拍反啦!烟的过滤嘴那一头拍才对啊!白痴!”噢噢,还有这样的规定。我转了个边拍了几下,撕开来抽出一根。我看他那饥渴的样子就知道有些成效,我塞进他的嘴里,他叼着我拿出他的打火机点着。我之所以知道他很爱抽烟是因为我在扛他的时候他的私人订制的打火机掉地上让我捡到了,我可没有什么癖好在别人昏迷的时候搜别人身。最重要的是打火机里面尼古丁的味道太浓了,这就让我更加肯定他是个烟鬼,烟鬼那就好办了,我去商店买了最贵的烟,有这个九十多的中华看起来不错就挑了这个。
我看他叼着抽了会爽够了,我就把烟拔了回来。直接的问道:“你就直说吧,是我家那边派来的还是被派来搞死我的?我现在没带袖刃要是要你死的话会很难看。”只见那小哥一脸懵圈的看着我说道:“你家?什么你家?我是罗宾汉侦探事务所派来带你去见我的头的,我怎么可能想搞死你。”我擦!完蛋了,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己人打自己人。这个罗宾汉侦探事务所是我姐风雪玲开的,一个很难缠女魔头。我心里大喊着惨了,对着那小哥苦笑道:“哥们,你怎么不早说?”小哥立即摆出一副不关我的事的样子解释道:“这不怪我,我看你下飞机就准备叫你,结果你边上跟着个很强的人,犹豫了一会等那人走了,来叫你结果你跑的真的像我要砍你似的然后接下来....”接下来就被我搞晕弄到了这来,难怪他刚才会犹豫成这样,感情还以为被我姐给逗了。
我给他松了绑,他站起来就是夸道:“你很强啊,要是别人一板砖过来就得把我砸的见阎王。”说着还揉着头上的那个大包,我讪讪的笑了笑。我们出了废弃工厂到了街上,他指了指反方向说道:“我的车停在那边,我是徒步去机场找你的。”刚刚好,我们找到车就去了侦探事务所,在路上我还专门叫他在一个药房门口停了一下,买了些伤药给他还把打火机和那包烟给了他。他毫不客气的就收了过去,一路上还一百码多的飙。
驱车了半个多小时到了目的地,在路上我在小哥哪里了解到,我的老姐在我“挂掉”的几天里急的又哭又闹,家族里的几个孩子里面我就和我姐是好朋友的存在,她不急才见鬼。小哥还说我是被一个男人带走的,之后我走了我的爷爷真的把位置让出来了,当上了长老之位,兄弟会就变得民不聊生乌烟瘴气的。这些都在我的预料之内,毕竟以钱为目的是永远不可能把一个神圣的组织带向繁荣的。
我下车让小哥停完车去休息,大老板那边我去交代。他点点头开车走了,我理理衣冠把帽檐拉低了点,把休闲衣的帽子拉了上来。许久不见我的姐姐,自己都有些紧张。我径直往里面走,路过前台的时候,那边的接待小姐礼貌的问了句:“小朋友找谁?”我顿了下脚步,微微抬头邪邪的笑了一下。那前台看见我露出的脸庞都愣住了,我接着往前走进了电梯点了三十楼。在电梯门要关上的时候就听见前台小姐正慌慌忙忙的说:“回来啦!回来啦!就是那个谁,那个谁!”直到电梯门关上听不到她的声音。
楼梯一层一层的往上,我面对着户外电梯的玻璃,看见我的家乡一点一点的变大直到尽收眼底。阔别三日如隔三秋,对家的想念油然而生,反正我一定会将属于我的一点不少的夺回来。“叮”的一声,电梯到了。我也不急着出去,再开了会家乡的景色,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这里这么美。背后传来杂乱的声音,我皱了皱眉转过身走出电梯,就看见一群人围着一个穿着火红旗袍的女人,那个女人盘着头发脸长得非常精致,丰满的嘴唇从来就不涂口红,身上穿着火红色的旗袍,可是这旗袍遮掩不住她那傲气的胸脯和她那魔鬼的身材,脚上踩着血红色的高跟鞋,完完全全的一副御姐范。她就是我的姐姐,一个让所有男人垂涎欲滴的女人,不过这都是第一眼见到她的人想的,认识她的人都知道,这个女人不好惹,她对外的性格和她的名字一样,冰雪玲珑,做事雷厉风行,疾如雷电。对外人还冰冰冷冷没有一点感情,人长的还美丽玲珑。所以一般别的男人都是敬她三分离她三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