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是我,波利文。
嘿!有人在么?Hello?
哦!大家到齐了。
有人问我:为什么又是随笔?你那自称“在思维匮乏的条件下所写下的,需要文思如泉润育”的故事呢?
Hum……的确,你们也许会觉得我有以随笔搪塞字数之嫌,如果我傲娇一下,也许你们会觉得我的小说实在过于令人入胜,而想要迫不及待地看下去了!
发邮件给我吧!小伙子和姑娘们,告诉我你们希望我在故事中是什么样子!你们希望见到英雄么?
不!这当然不是你们想要的。所以你们粗暴无理地用你们的个性蹂躏我的臆想场景,而我却如一个只卖黑咖啡的路边摊小贩,在伦敦90年代初期的街头瑟缩着,贪婪而可怜地欲求知道那些十几个小时疯狂工作的西装领带者们是否喜欢我咖啡的味道,而不仅仅是它的提神效果。
不过你们究竟有多久没有放任你们的味觉和嗅觉来吃和喝一些真正值得食用以及饮用的东西了?
你们渴望见到一个蝙蝠侠与超人的终极大战,渴望见到一个震惊世界的万磁王,渴望见到一个贱萌的死侍,所以当一个舔着嘴唇上红色黏液的我穿著着我的圆领纱面风衣——黑色的料子在我身后微微扬起,就这样出现在某个夜晚凄冷的孤街(你们见到我的经典蓝色牛仔裤和褐绿色的高腰布靴了么?),脚下软着一摊他或她肉体仅剩的部分,你们也会愿意为我的形象而欢呼的,那个刚刚形成的电离云团也许正在不远的地方对我怒目而视,或者已经扑过来想要杀死我,但那又如何?在你们伤不了我的同时,我也看不见你们。
这个能力,我为什么没有这个能力?
别误会,刚刚我在与我想象中身边的鬼魂对话。
这个梗我已经重复数次,我和其他的大部分吸血鬼不同,很大一部分的鬼魂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见的,看见鬼魂并与他们生活在同一个位面里的能力似乎在我转化为吸血鬼时因为某种原因被我的身体和意识共同遗弃了。在这方面,我与普通人没什么区别,甚至更糟。
其实在写下这些文字时,我尽量用一个对于我来说已经略微陌生的词汇来诠释我描写自己的目标——尽善尽美。
我的私心出乎你们意料(之中)的强,我真心希望自己能像那些超级能力者们一样的……强大吗?我也说不出来像他们一样的怎么,也许我只是觉得他们在你们——我的读者和非读者当中极受欢迎而已。
如果每一位灵魂画家或者涂鸦者都要在自己画下那些令人震惊和着迷的线条之前,一定要弄清自己下的每一笔都究竟要画成什么样,要表达什么,那么他们还会那么出众么?
当然不会!
所以我的写作就像涂鸦者刷墙和摇滚客谱曲写歌一般,不要问我鄙人究竟要写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尤其是这种随笔。
所有刚开始落笔就把未来的十章八章都拟好了的作品,最终都将是失败的。
别跟我谈构思,对于我这么个有大主线男人来说……构思好吃么?
我怎么没有狼狈的时候?我真的能与数以万计的僵尸作战么?只不过是救出了自己爱的女孩子罢了,同样我在与阿克格的一次交战之中被打得落荒而逃,那柄刀都差点断掉,嗯……这段我以后会写到,但也不会明确地写下我与阿克格究竟谁胜谁负。
今日,嗯……手头无日历,暂时懒得看了,不过想来记得已经是四月下旬了,一年的时间,乔思雨在上个月离开了,昨天给我发过来的邮件中说在可可西里,正在与藏羚羊一起溜溜哒哒,还附上一张侧脸自拍美图——靠在一头藏羚羊身上。
哦!我的女神!把我也带上好么?我带着钱和装备,你带上我,我们去可可西里无人区深处浪个够!
好呀!她的回复附了一张笑脸。
于是我现在正在我的飞机上,嗯……好像是她的飞机吧?她走的时候没开出来。
我这么肯定的主要原因是透过弦窗瞥见了这飞机璀璨的淡粉色外壳,当然还有机头上那扣住驾驶舱盖的提莫帽子(这个是英雄联盟(lol)中的英雄)。
诶?等等!
哦。她把我的飞机开走了。
不会是去撩妹子了吧?
家里有个攻啊!
提到她,我真的没法正经起来了。
其实当初在学校的时候,一直觉得她是个高冷的女神级人物。
还是我老了,好久没有谈恋爱的我都不知道现在女生内心什么样子了。
别笑!这是一个严肃的实际性问题!尤其是对于你们,我的读者们。
我说话听起来像是死侍说的么?
下次再聊,伙计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