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期,苗疆曾有巫蛊之术,取人精血,续人寿元。
这种巫邪之术在古代就被中原人所唾弃,原因就是因为这种治病的方法太过邪恶,需要找一个活生生的人圈养起来,从小辅以各种药材将其喂养大,到了需要的那一天就会割开人的血管,放出人所有的鲜血,饮人血用来治病。
这种被用来圈养的人就被称为,“血药人”。
落平安半生收集天下古卷才在一卷孤本中找到了记载这种邪恶的苗疆治病方法,他把这本古卷送给痴迷医药的药王,用来交换的条件便是要他亲自试验出这种方法,在女儿发病之前,将她治好。
落星月是雅颂留个他的女儿,这十四年来他费尽心力遍访名医,走遍名川大山,只为了给地底下的妻子一个交待。
只要是能救活落星月,就算将铸剑山庄所有的宝剑送出去又如何?当年他可以为了心爱的女人放下手中剑,如今为了女儿同样可以再拿起手中剑,天底下又有谁敢乱嚼舌头说他滥用巫术?
叶枫望着落平安平静和煦的面庞,心中的愤怒被悲伤取代,原来他只是一味可以治病的药材啊。
叶枫突然间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我说呢,江湖上顶牛的四大宗师怎么会收我这个乞丐做徒弟,原来真相就是这样子!”
“我会在你救好我女儿之前满足你的一切要求,你可以任意进出铸剑山庄的任何地方,禁地除外。”
“呵!这算是补偿吗?”嘲讽的声音。
“可以这么说,不过我认为很值得的。”
“你凭什么会认为我愿意交换?”
“这间事情由不得你不答应。”这天底下人命如草芥,他有一百种方法会对付这个不听话的男孩,如果他有自杀的心思他会毫不犹豫的挑断他的手筋脚筋,将他圈养起来,百年难遇的天生仙骨,谁让老天爷给了你一副就连仙人都会嫉妒的根骨,要怪就怪老天爷?
叶枫眼底的恨意一闪而逝,他抹了抹脸颊,平静道,“还有机会活吗?”静静的看着落平安,当落平安不发一言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这是一条必死无疑的路。
或许是良心难安,落平安突然打破沉默,“我会助你在及冠之前成为天底下有名的高手,就看你自己能在武道一途上爬多远了。”
“我还有一个条件,帮我找到我妹妹,她叫叶子,左肩肩膀有一只蝴蝶形状的胎记。”
“好”落平安痛快答应,就算是叶枫此时跟他要整座万剑阁的藏剑,恐怕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叶枫透过窗户遥望着蓝天白云下一只翱翔的云雀,看它迎着风逆流而上的画满,心绪却飘到了千万里之遥,六年的时间登顶江湖这句话很吸引人,作为背负着血海深仇的人怎么能不动心?妹妹,娘,你们一定要保佑我,在大仇未报之前不会死在这铸剑山庄。
落平安看着安静的叶枫突然朗声大笑,脸上的悲伤瞬间消失,整个人仿若在呼吸之间经历了佛门的顿悟一般,只见他伸出手笑道,“希望落庄主不要食言,如果你真能助我登顶江湖报仇雪恨,那这条命给你又如何?”
落平安看着那张张狂的年轻脸庞不由的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那时的自己也如他一般年少轻狂。他的手和叶枫的手贴在一起,心中赞叹说道:
你若大难不死,这江湖之中本就应该有你的一席之地!
……
过了个年,天气好像变得暖和了不少,天上的流云曼舞轻盈,碧蓝的天空下落星月仿佛一只快乐的小鸟,又长了一岁的她个子好像快要和姐姐落星夜一般高,或许是年夜饭吃了很多大补之物,弱不禁风的身体强壮许多,总觉的比起以前的身体有使不完的力量,苍白的脸色也多了一些正常的血色。
看来爹带回来的药起作用了,落星月的心情大好,唯一一件烦恼的事情就是那个土包子在老爹回来后就拼命的练武,还霸占了自己平时最喜欢呆着看书的亭子,每次看到他在哪里蹲马步落星月的心中就起了一团怒火,把状告到了爹哪里,平日里倍加疼爱自己的爹爹却一反常态的一笑置之。
“喜儿,你说爹怎么了?难道他就那么喜欢那个土包子?喜欢他胜过我?”落星月坐在秋千之上前后摇摆,在一旁的喜儿伸出手臂不时的推着。
今天的天气是一个月来最好的一天,阳光和煦,暖风徐徐,光秃秃的树枝落了几只初春少见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让人听见就心情大好。
喜儿的双臂有些酸麻,小姐都玩了一个时辰了都不觉得累,她可是累的不行了,“小姐,喜儿以为庄主对你和那个土包子的感情不一样,小姐呢是庄主的亲生女儿,那个土包子则是庄主的徒弟,庄主对小姐只有疼爱和关心,对那个土包子只有期望和更加严厉,若说庄主对小姐的疼爱肯定是那个土包子难以比肩的,但是庄主对小姐的期望却没有那个土包子那么高!”
落星月蹙眉,轻声道,“此话怎讲?”
“小姐想啊,你是一介女流之辈,女子天生就没有男子壮健的身体,但是那个土包子不同,他是庄主拒绝那么多天之骄子而选出来的徒弟,既然庄主选中了他,那个土包子肯定有其过人之处,也许是根骨极佳也许是天赋极高,更重要的呢是他是庄主的徒弟,是承载着庄主梦想的人,怎么会不对他那么严苛呢?”喜儿的脸上顾盼神飞。
“我猜啊,庄主肯定对当年云海之巅输给无心和尚一事上耿耿于怀,要是我我也会不服气的,那无心和尚是谁啊?怎么配做庄主的对手,要不是当年夫人生小姐突然难产庄主也不会输给那个和尚的……”沉溺于往事的喜儿丝毫没发现落星月因为她得那句话而眼光黯然,等到喜儿终于发现自己说错话面色惨白的跪在地上的时候,落星月的绣鞋轻轻点地,不再让秋千晃动。
落星月眼色黯然的坐在秋千上一动不动,是啊,娘亲因为她难产而死,父亲因为母亲的仙逝而输给了无心和尚,哥哥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她就是这个家里的扫把星,不应该活在这世间的。
喜儿的嘤嘤哭声把落星月从思绪了拉了回来,她无奈的离开秋千将喜儿拉起,擦去小妮子脸上晶莹的泪珠,一脸怜惜的说道,“我又没有责怪你什么你害怕什么?再说,你说的那些都是事实,我就算生气也只生我自己的气,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喜儿哭泣道,“是奴婢逾越了规矩,害的小姐想起往事了,希望小姐责罚。”
“好了好了,真的没有怪你!”瞧得喜儿还是胆战心惊的受怕模样,落星月只好使出了绝招,挠着喜儿的咯吱窝,不堪一击的喜儿急忙逃跑,两个女孩绕着秋千一个追一个跑,仿佛方才的伤感都消失的干干净净。
……
双臂上仿佛爬满了吸血的蚂蟥,脚下仿佛被灌进了铅块,身体上好像被压着千金重石,身体的每一处感官都传达着酸、胀、痛、麻,但是脑中的执念让他不能放弃,如果那样做了,还谈什么登顶江湖?还谈什么报仇雪恨?
叶枫手抓着两根竹竿的尾端,双臂平行向前,卷起的袖子露出手臂的青筋乍现,就像是两条怒蛇一般暴起,他以标准的马步蹲在那里已经有五炷香的时间,第一天他连一炷香都没有坚持下来就累的抬不起手,第二天他生生的坚持到了两柱香,吃饭的时候双手使不上一丝一毫的力气,是趴在碗中用舌头一点点的甜光食物的,到了第十天,他终于坚持到了五炷香的时间,就连性格冷漠的落平安都不得惊叹于叶枫的耐力。
武道一途没有速成的法子,哪位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前辈高手不是从扎马步开始的?要练功夫得打好基本功,下盘不稳,说什么都是白搭,就算是落平安也在习武的最开始那段日子里安安分分的扎了三个月的马步。
叶枫的汗水如水一般的往下流淌,他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打湿,黏糊糊的粘在身上说不上的难受,鼻翼挂着晶莹的水珠一滴滴的滴落,抓着竹竿的双手不停的微微颤抖,唯独下盘稳如泰山,纹丝不动。
他不知道落平安要他蹲马步是为了什么,他只知道得一心一意的去干一件事情,落平安那日跟他也说过,武道这条路上没有捷径,只有一点一滴的积累,那都是水滴石穿的磨人功夫,要是现在就吃不下这些苦那就趁早的放弃,他会让叶枫在精血耗尽之前的这六年里每日好吃好喝的供养着他,就算他去青楼***赌场开盘落平安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做没有看到,和纵容那些纨绔子弟无二,只需要他每月供出一碗金黄色泽的鲜血。
这其中也不乏落平安考验叶枫信念的意思,就连他都不敢承认,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孩有着他从未见过的忍耐力,仅仅用了十天的时间,他就达到了当年自己三个月才达到的高度。
落平安在剑楼的窗口俯视着楼下叶枫如黑点大小的身体,说道,“影子,你觉的他怎么样?”
“百年难遇。”黑暗中传来幽幽的声音。
“从你嘴里听到这句话可不容易啊,你是说我不该用这种方法毁了他?可是……我不能放了他啊,那样,星月就没救了。”落平安平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