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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邂逅

时光如梭,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了。

余庸在娜娜的家中修养了整整三个月时间,终于伤势渐渐愈合,可以正常下地走动了。这些日子里,支撑着余庸活下去的,是熊熊的复仇烈焰,他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真元的修行上。

按照真元的运行规律,夜晚十一点到第二天凌晨三点这四个小时,是修炼真元的黄金时期,修行起来事半功倍,所以,几乎所有修炼者,都会在十一点到三点这四个小时进行冥想修炼。

由于重伤的缘故,余庸无法起身活动,他干脆逼迫自己,一整天都在进行真元修炼。刚开始的时候,由于经脉稚嫩,无法承受真元长久运行,往往进行三十六个大周天,就浑身酸痛难当,无力继续。可是在余庸近乎不要命的坚持下,到了现在,他已经可以做到一整天的时间里,除了吃饭,上厕所以外,所有的时间里都在进行冥想,在这样的修炼状态下,换来的,是真元质与量的大幅度提升。

这一日一大早,余庸盘膝坐在一个蒲团上冥想,坐了四五个小时后,忽然有些气馁地跳下了床,喃喃自语。

“最近是怎么了,为什么冥想一整天,真元一丝一毫也没再增加。是我对皇火诀的理解有误吗?可老爹已经不在,我又向谁去请教?修为不能提升,又怎么击败血狼?”

正彷徨无计时,房门被人推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叫道。

“该吃饭了,孩子。”

余庸认得,这名老者是娜娜老师的父亲,在这三个月期间,他没少得老者照顾。

“来了,爷爷。”

餐厅的餐桌旁边,娜娜老师正在盛饭,余庸的座位面前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余庸在座位上坐了下来,咬了咬下唇,鼓起勇气,对娜娜老师说。

“老师,我有件事情想跟你说……”

“嗯,说吧。”

“我现在伤好得差不过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我……我想搬出去了。”

娜娜转头看着余庸,清冷的美目中出现了一丝涟漪,有些吃惊问道。

“你不喜欢这里?”

“不是……老师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爷爷奶奶也把我当成自己家人一样,我很喜欢这里。只是……只是……我没钱……在这里白吃白住了三个月了,心里已经很过意不去了,现在伤好了……”

“不行,我不答应。”

娜娜收回了眼光,语气不容置疑。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就这么决定了,这事以后也别提了。”

“哦……”

余庸心中一寒,心想。

“她果然不会轻易放我走,难道她并没有得到火魂石,还想向我逼问火魂石的下落么?”

余庸担心自己冒冒失失地提出搬出去,会让娜娜起疑心,对自己不利,忙转移话题,问道。

“对了,老师,为什么我现在冥想,真元一点也没有增加的迹象,是不是我修炼的方法有误啊?”

“把左手伸出来。”

看娜娜的意思,是要为余庸查看体内真元情况。一个修炼的人,最忌讳的就是让别人的真元进入自己的经脉里,因为别的真元可以轻易将自己的经脉、气海毁灭,这等同于把自己的性命全部交给了对方。余庸犹豫了半晌,心想。

“反正我现在修为和她相差甚远,要是她存心想害我,就算不用这种方式,我依然是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索性让她看,我就不信她敢当着她父母的面,做出十分出格的事情来。”

余庸把左手伸了出去,娜娜老师用两只手指搭在了余庸的左腕脉口上,并没有什么异常行为,用心聆听了半晌,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

“我从未见过你这样的真元,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奇怪法决?”

“我爹教的,说是我体质特殊,只能练这种心法。”

余庸不想多暴露自己的事情,含糊回答。娜娜却不以为意,点点头,松开余庸的手,沉吟半晌,对余庸说。

“你的修炼心法应该没出什么问题,只不过你太过急于求成,体内尽是些未经过精炼的真元,这就好比往一个碗里装东西一样,你是这样子的。”

娜娜用筷子夹了两块排骨,放在了余庸的碗里,碗被两块大排骨占得满满的,娜娜手里的第三块排骨,无论如何也放不进去了,娜娜问道。

“如果我让你继续往你碗里装食物,不准你把食物溢出来,你会怎么办?”

余庸看了看自己的碗,又看了看桌上,答道。

“用小勺子往骨头缝里装饭。”

“装满了饭呢?”

“还可以加汤进去。”

“可是要是连汤都加满了呢?”

“那……那……”

余庸想了半晌,始终想不出,什么东西能加入一只装满了骨头、米饭和水的碗里,而不使碗里的食物溢出来。难道加空气?余庸见到自己转移话题的目的已经达到,就没耐心再演下去了,摇了摇头,表示想不出。娜娜似乎没有丝毫察觉,淡淡一笑,伸筷子过来,从余庸碗里夹走一块排骨,用手抓着啃,说道。

“笨啊,吃光不就可以再加了?”

“啊!”

关于修行的疑问,虽然是余庸临时起意问的,不过也确实是插在余庸心头的一根刺,娜娜如此一说,稍微一想,幡然醒悟,大叫了一声。

“老师你的意思是……”

“没错,真元满了,用光就不好了?人体的气海和经脉是非常神奇的,当你把体内真元用尽之后,再次通过冥想把真元蓄满的时候,你明显就能感觉得到,新产生的真元,质量和纯度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度提升,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修炼也是一样,你躲在家里冥想是没有前途的,早点恢复上课,参加试炼才是正道。”

“试炼?什么试炼?”

“我以前没跟你说过吗?进入高年级开始,每年都有半年时间,需要去各地的士族工会接受任务吗?”

“啊!我想起来了,是的,是的,我从今年开始,就已经进去高年级了。”

余庸还没开学,家中就遭遇巨大变故,几乎忘记了自己,从今年起已经是高年级的学生了,娜娜说道。

“从明天起,你就给我恢复上课,你已经比别人晚了三个月了,可要加倍努力才是。你现在住在我家里,可不能给我丢人。”

“嗯,为了给我爹报仇,我一定会努力的。”

由于担心娜娜会对自己不利,第二天,余庸起了一个大早,第一个抵达了教室,教室的门还没开,等了一个小时,拿教室门钥匙的同学才过来开门。同学们许久没看见余庸重新,自然一阵唏嘘免不了,只是诧异的多,关心的少。

过没多久,叶恋也来上课了,看见了余庸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只是向余庸瞄了几眼,不知道是冷漠,还是害怕余庸误会对他有意思,并没有走过来和余庸打招呼。余庸瞧在眼里,冷在了心里,心中更是烦恶。几个十分八卦的同学,依旧围着他喋喋问个不停,余庸刚刚遭遇丧父,自己也差点丧命,生死过后,对于这些个平时没什么交情的同学,感情并不比一个陌生人好多少,经叶恋一刺激,余庸干脆一声不吭地缩在了自己座位上,冷着脸,懒得答任何人的话。见余庸如此,渐渐的,那些同学也就失去兴趣,各自回座了。只有一位个子矮小,脸上有几颗雀斑的少年,一脸焦急地对余庸嘘寒问暖,这少年名叫谢毅,小名“尾巴”,是余庸邻居家的幼子,也余庸唯一的死党。

对于真心关心自己的死党,余庸自然无法冷漠对待,一面耐心敷衍着谢毅,一面心中暗叹道。

“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只有尾巴,是唯一关心我的人了。”

上午是文史、诗歌两门文课,之前余庸对这两门课十分感兴趣,可自从家里出事之后,他就满脑子想提升修为,对这种文绉绉的课兴趣缺缺,听了一会差点没睡着,只好望着窗外发呆,思考钻研修行上的疑问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下课,余庸刚刚想到了一个武术上的新发现,迫不及待地想找个无人的地方实验一番,他冲出了教室,穿过操场,一头扎进了学校旁的一个茂密松树林里,朝自己往日静读的那处秘密花园行去。

忽然,余庸发现自己的秘密花园上,正坐着一个身穿嫩绿色帛袍的少女,那少女背对着余庸坐在草地上,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聚精会神地看着。她身上轻薄的帛衣在微风拂动下,显得曲线毕露,黑色长发如同瀑布一般随风飞舞,脖子的弧线优美,树叶缝隙漏下的阳光照在身上,嫩白的肌肤更显晶莹透亮,美得令人窒息。

余庸呆呆地望着女孩的背影,不知道如何是好,上前去和女孩说,喂,这里是我的地盘,能不能让给我?可是对一个美丽的女孩说这种话,未免太欠揍;可要是就此转身离去,树林只有那么大,又去哪里找第二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呢?余庸可不想因为突然武术大进,被人围观。想来想去,余庸心里拿不定主意,心里叹一声:“算啦,今天就先不练了,就让给这个女孩吧,这一定是一个比叶恋还漂亮的女孩。”

想起叶恋,余庸心里一阵失落,意境阑珊,立刻就想转身离去。脚下一动,才在松软的松针和落叶上,顿时发出沙沙地声音,惊动了正在看书的女孩,女孩转过头一看,和余庸打了一个照面。余庸感觉自己似乎被一股电流击中了。女孩修长的美腿侧放在草地上,尽管没站起来,也估计得出,其实身材非常高挑,至少不比余庸矮,她柳眉杏眼,琼鼻樱唇,五官生得极精致,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让人一看之下心生亲近之意。黑色头发随意地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马尾及腰,凹凸有致的身材就算是宽大的帛衣也掩盖不住,

诗歌里都用什么“闭月羞花”“貌若天仙”之类夸张的词语来形容美丽至极的女人,余庸一直觉得那根本就是诗人们在写作时,所用夸张的手法,根本不相信现实中会有这样的女人存在。可是这一瞬间,余庸终于明白了,那些看起来夸张至极的词语,被人发明出来,是有现实作用的,面前这个女孩完全当得上“闭月羞花”一类词语。余庸破天荒第一次,见到一个女孩会有那么强烈的冲动,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心跳一瞬间加速,脸上热得像火烧,脑子里一片空白,随即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有一种愿意为这个女孩赴汤蹈火的冲动。受这种冲击影响,叶恋在余庸心里的影子瞬间就淡化了。

女孩似乎习惯了陌生人用震惊爱慕的眼神看他,她一打量余庸的装扮,便知道是同校的同学,对余庸轻轻一颌首,问道:“你好,同学,你有什么事吗?”

“咳……不好意思,同学,我实在是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孩,有些失神,抱歉。”余庸掩饰地咳嗽,说道:“其实……我以前几乎每天都来这里看书的。”

虽然习惯了别人的赞美,可余庸那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孩,有些失神”还是让女孩不禁莞尔一笑,女孩从草地上站了起来,略带歉意道。

“啊……不好意思,我是刚刚转学来仁义的,这里也是第一次来,不小心占了你的地盘,真是抱歉。”

女孩比想象中更高挑,余庸感觉她比自己似乎还高上一点,女孩动人的微笑,让余庸又是一阵失魂落魄,失态地举起双手,在面前一起摇,以掩饰自己刚才的失神。

“没关系的,没关系,我再去找别的地方好了。”

或许是女孩觉得余庸不是坏人,或许是女孩家教十分良好,总之女孩说出了一句,让余庸几乎感觉自己在做美梦的邀请。

“那怎么好意思……要不,我们一起看书好了,我叫罗思,现在在高一班读书,很高兴认识你。”

“啊……高一班?我也是高一班诶,我怎么从来没看见过你?”

“我也没再班上看见过你啊,我是今年转学过来的。”

“难怪!我今年年初的时候,刚好家里遇到一些事情,所以三个月没来上课了,今天是第一天恢复上课。”

“哦,这就是了。你今天看的什么书啊?”

这次来小树林,余庸凑巧没带书,是来练武的,心想:“啊呀,糟糕,今天没带书来,罗思不会认为我是在骗她吧?”

额头上冷汗一瞬冒了出来,正想找个理由逃跑,忽然看见,女孩手里的那本书,不正是他平时最喜欢的《论大陆物种的进化》吗?,当即就叫道:“咦,你也在看这本书啊。”

“是啊,这本书数名看起来特别无聊,可实际作者写得十分生动有趣,能把一个如此枯燥无味,严肃的内容写得这么生动有趣,我想他一定是个十分幽默的人吧?”

“哈哈哈,才不是呢,我看过他的传记,其实他是一个闷骚死宅的家伙,平时也没什么朋友,就知道躲在家里做研究,根本不擅长交际,幽默感什么的,更加别提了。这一点倒是跟我很像,我不大喜欢人多的地方,觉得又吵又没劲,一个人在这样凉快,景色又美的地方看书,发发呆什么的,有意思多了。”

余庸是个适应力十分强大的人,尽管罗思美得惊心动魄,刚开始余庸这也不敢说,那也怕说错,渐渐的,余庸习惯了罗思的美丽,就恢复正常,开始调侃自己了。

罗思睁大了眼睛,惊讶地望着余庸,说。

“其实……我也是一样唉,你知道吗,我家里每天都有好多人看着我,早上起床有人帮我穿衣服,洗漱,白天出去玩有人跑前跑后跟着,生怕我在哪里摔着磕着,吃饭的时候有人服侍,哪怕是睡觉了门外也有人守着,可没意思了,我平时就大的爱好其实就是……发呆。”

“啊,你这不是像坐牢一样啊?

“是的!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像是被困在了很多人组成的牢房里,这也不可以,那也不可以,我都郁闷死了,可这些人都是为了我好,而且我一不高兴了,他们还会受到爸爸妈妈的责罚,我又不忍心看到他们因为我而受罪,所以连生气也不敢了。”

“真可怜,你一直都过的这样的生活吗?”

“也不是啊,前几年我是在白鹿城的育英学校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就管不到,那几年我过得可开心了,不过后来发生了那件事情之后,我就只好回来了……”

“那件事情,那是什么事情啊?”

余庸话一问出口就感觉要糟,果然,罗思变得无比失落,低声说。

“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我不想再提了。”

余庸见况不妙,慌忙找了书中一个有趣的典故,把话题转移了开去,滔滔不绝地和罗思一起讨论了起来。时间过得好快,中午两个小时一晃而过,上课的钟声敲响时,余庸还感觉轻飘飘的,如同做梦一般。不知道怎么的,心里涌出一股自卑,找了个理由拒绝了罗思一起回教室的邀请,在原地呆立,目送罗思的靓影远去,喃喃道。

“唉……余庸,你快别做白日梦了,你只不过是一个无人关心,无人牵挂的孤儿孽子,连叶恋这样稍有姿色的女孩都嫌弃你,罗思美得如同仙女下凡一般,肯定无数人在追求,怎么可能青睐于你呢?刚才这一切,不过是人家教养好,把你当成普通同学对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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