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男人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的时候,他的两条腿基本丧失了正常行走的能力,传说中的第三条腿更别指望兴风作浪,那种第二天赤身裸体躺在女人床上并且拍着脑袋扪心自问我们是否还是纯洁男女关系的桥段基本是在扯淡。与这样一个废人共处一室,苗姗视他为无物,沐浴更衣时都懒得设防,睡觉时更是房门洞开,以便随时照顾这个醉鬼。
听说有一个被称为“上帝之鞭”的英雄,席卷了几乎整个欧洲大陆,皇帝啊教皇啊纷纷落马,最后这厮却在新婚之夜喝得太多,鼻血倒流呛死了自己。苗姗之所以整夜悉心照顾伍臣尧,正是害怕大清早忽然发现隔壁房间挺着一具冰凉的尸体,伍臣尧却毫不自知,他恬不知耻地靠了过来,问道:“你对我这么好,莫非想做我的贤妻良母?”
“哪里凉快去哪里呆着去,我年龄还小,辈分也不够高,没有资格做你的良母,我照顾你只不过是因为……因为……”苗姗卡住了,想不到合适的理由,她捏着拳头,盯着天花板,呛得自己小脸通红。
“因为你善良。”伍臣尧实在看不下去,帮她补充道。
“对……”
既然让他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伍臣尧很听话地上班去了,编辑部大楼里空调开得呼啦啦的,空气冷得刺骨,上个厕所都得提防屁股冻得抽筋。话说国企性质的单位人员实在懂得享受,夏天穿着外套将空调打到十来度,冬天脱剩内衣再将空调打到二三十度,天知道他们还是不是恒温动物。为了保重自己的龙体,他恨不得抱一床毛毯去上班,以免被冻出关节炎之类的邪病。
新的真理日报评论特刊已经赶印了出来,社评部人手一叠,整个办公室里都散发着油墨的气味。娱乐版,财经版,社会版,网文版,这些一律无视,伍臣尧直接翻到文化版块,迅速找到他写的那篇评论。当他逐字逐句地读完,这才松了一口气———张宜万并没有让人对它动太大的手术,只是改了一些具体的措辞。洋洋洒洒一片文字,遣词造句非常华丽,观点主旨极其自信,尤其是作者名字的位置,更是光彩照人,璀璨夺目。
“孤芳自赏呐?”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吓得他虎躯猛地一震,不过当他扭头看清说话的人,那颗愤怒的心呀瞬间酥软了。小萌萌,真要命,两只耳朵竖起来,哦,对不起,不押韵。
“额……是啊……”他词不达意,香汗淋漓着,“啊……不对,不是孤芳自赏……我只是随便看看,随便看看而已……”
他的紧张并不是出于好色,而是缘自骨子里的自卑———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浑浑噩噩地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穿着满是油渍污垢的工作服,拎着各式各样的工具,是那种人见人嫌的脏民工。前年夏天他在一所大学的工地打工,宿舍附近的林荫大道上徜徉着许多与他年龄相仿的学生,那些漂亮的女孩让他心动不已,而她们鄙夷的目光又让他自惭形秽。在这种潜移默化的氛围中,越让他内心萌动的面孔越让他抬不起头来。
“你的稿子是我负责改的,你写得真棒,幸好里面有好多错别字,否则我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才好。”她半崇拜半抱怨地说着,将手中的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在他的桌面上,“这个是刚泡的咖啡,就当庆祝合作愉快吧。”
伍臣尧脸红了,此刻的他和绿野仙踪里的狮子一样失去了胆子,一颗纯洁的心呀在冷空气中颤巍巍地抖呀。几秒钟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忐忑不安地将那杯咖啡接了过去,并且羞答答地说了一声谢谢。事情并没有势如破竹地发展下去,那女孩马上走开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从她的表现看来,这是一个不太擅长与人交际的女孩,而这样的女孩正是伍臣尧的最爱。
他刚才尝试偷窥女孩的工号卡并且轻松得逞,“纪婴”两个字在那一瞬间顶入他的心底,然而他心中的喜悦又忽然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冥冥中他似乎记得曾经也有这样一个瞬间,他听见或看见这两个字,整个人都陷了进去。当他试图继续往下挖掘,却怎么也深入不了,仿佛一把生锈的铁铲砸在坚硬的岩石上,摩擦时发出的刺耳声音让他不得不就此止步。
兴许只是一种错觉吧,实在不行就理解为专家学者们说的“某种磁场的作用”,要不就理解为文学家们说的“上辈子的缘分”吧。倘若两人以前真的有过交集,那么她肯定也会记得他,而不会这么久以来一直保持冷淡态度,直到现在才初次交涉。
“纪婴……”他喃喃自语着,将那杯咖啡举起来轻轻地嗅了嗅,又放了回去。正如节假日亲戚间互相送来送去的礼盒一样,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用途,他更愿意让它冷掉倒掉,而不是贪图一时嘴馋,留下一摊难看的斑渍。
其他几家报纸也被送到伍臣尧的手边,他们今天同样花费大量篇幅来报导这次演奏专场,评论部分更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但是搁在真理日报伍臣尧笔下这篇评论面前不过是百鸟朝凤而已。他一张一张地翻看,少许的得意情绪油然而生,他一向追求完美,即使擦玻璃都比同行同事们擦得干净,现在当文人居然也这么得心应手,真是人才呀!他一脸欣慰地笑着,那美好的笑容沁人脾肺,仿佛随时可以瞑目了。
《金陵风尚》,一份版面精美的报纸呈现在眼前,伍臣尧迅速从评论专版中发现张孝古的名字,专心致志地拜读了起来。毋庸置疑,张孝古的文学修养相当深厚,辞藻华丽,结构严谨,洋洋洒洒几千字,随便抽一段出来都能找到各种修辞手法。
“黎云迪大师的演奏技艺已经出神入化,炉火纯青,他可以媲美甚至超越任何音乐大家,现场聆听这天籁之音的人此刻只会有一种想法———除他之外,再无上神!”
Look,张孝古大师的溜须拍马技艺已经出神入化,炉火纯青,他可以媲美甚至超越任何马屁精,现场聆听这谄媚之音的人此刻只会有一种想法———除他之外,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片刻的得意之后,他脸色微微一变,鄙夷的神情又开始蹬鼻子爬脸。如果这是一次唱歌比赛,张孝古必然会拔得头筹,他歌功颂德敲大鼓的本领绝对是一流中的一流。然而十分不幸,这是专业的古典音乐评论,张孝古那番说辞终究会被全中国评论界漫山遍野的马屁嘣响吞噬。他再次回想起上次张孝古不可一世的挑衅眼神,仇恨的快感充斥了他的内心,他猜想此刻张孝古也正捧着一叠报纸埋头阅读着,不同的是,那家伙的心情兴许不是很好。
古人说得好:莫装逼兮,装逼遭雷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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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宜万在周末小会上表扬了伍臣尧,伍臣尧淡定并谦虚地笑着,暗地里却忍不住嘀咕着,老头子呀老头子,你当我还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一两句口头表扬就可以打发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一个新入行者过于锋芒毕露带来的恶果是难以预料的,如果弄点奖金啊什么的,他那颗即将千疮百孔的心也许会感到少许欣慰。
下班回家时他没有搭公交车,而是一路步行着,今天是一个好日子,打酒称肉再买几根大红蜡烛,回去搞个烛光晚餐算了。如果情况稳定,他的转正计划应该没有问题,届时他就再也不是孤魂野鬼,每个月都有固定数目的银子到账,简直太奇妙了。
四瓶啤酒,凉拌芦笋丝,卤牛肉,还有四只鸡腿,伍臣尧满载而归,他原本还准备买夫妻肺片,但是那名字实在太暧mei,所以放弃了。他双手提着东西,嘴里哼着日落西山红霞飞老子下班把家回,逍遥自在地走在人行道上,内心地幸福地自责着———啊,作为一个大好青年,这么容易满足,真是值得忏悔呀!
走着走着,他总觉得这个黄昏有些异样,后面似乎有一个影子亦步亦趋地跟随着,但每次他回头张望却一无所获,人们各行其道,谁也不会因为他的卓尔不群而驻足流连。他自嘲地笑了笑———他承认自己有时是蛮帅的,但还没有到能够引来暗恋者或崇拜者的地步。
难道有人想盯梢打劫?不可能,他又摇了摇头,如果他是一个智商正常的打劫者,绝对不会选择这样一个没有油水的目标。
然而那个影子的存在越来越真实,他继续往前走,反复几次回头,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异样。路过一个拐角处时,他***一颤,计上心头,藏在一株粗壮的梧桐树后面。路人都投来好奇并鄙夷的目光,猜不透这样一表人才的小伙子居然幼稚到这个地步,而他也感觉到这一点,一时间有些难为情。片刻之后,路人的眼神又忽然变了,不约而同地对他微笑着,仿佛十分欣赏他的幼稚之举。不过他马上醒悟了过来,意识到自己正在掀起一场反跟踪的战役,他试探着往树干后面张望,却一下子惊诧了。
那不是一个影子。
而是两个。
树干的另一侧站着两个脏兮兮的小孩子,三四岁的模样,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们似乎因为识破伍臣尧的诡计而沾沾自喜,两人紧紧牵着小手,眨巴着清澈的眼睛望着这个为老不尊的陌生叔叔。但伍臣尧的吸引力只维持了几秒,两个小家伙的视线立即转移到他手中的食物袋上,他心领神会地笑了笑,从袋子中拿了两只鸡腿出来递给俩娃娃。小女孩眼中大放异彩,立即伸出双手去抓,却被小男孩阻拦住了。“不许拿。”他握着小女孩的手腕,铁面无私地说道。
“我就要拿……”小女孩嘴角微微一撇,差点哭出来,却还是努力摆出一副坚强的姿态,试图改变同伴的决定。
“不许拿!”小男孩立场坚定,丝毫不退让。
“我不依……”虽然小女孩的声音带着哭腔,小手却渐渐地缩了回去,仍然眼巴巴地望着伍臣尧手中美味的鸡腿。伍臣尧望着小女孩那双漂亮的眼睛,喜爱之情油然而生,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光景,他带着年幼的弟弟在邻居家门口转悠,专业术语上称之为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