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黄昏,天很黑,很沉,狂风呼啸,有眼色没眼色的一看就知道要下雨了,路上的行人匆匆地赶路,有躲进车里准备开车离去的,有站到就近屋檐下看着天空的,还有抱着小孩快速奔跑的,形形色色,都是匆匆忙忙准备着避雨。
但世事无绝对,你看,在眼前匆匆忙忙的画面里,就有那么一个人,手拎一瓶烈酒,边喝边晃晃悠悠往他租的房子走。
突然,这个人仿佛被人下了定身咒似的,定在那里一动不动,眼里满满的复杂,有痛苦,有无力,有无尽的恨,…………是的,摇头晃脑间,竟然让他看到了,他的太太,不,是前太太冯晓薇和傅峰正在路边的一间餐厅门口,亲热的拥吻,笑容满面的上了一辆车,是他以前想买,却一直没舍得买的法拉利,最新款的法拉利名车,从他的身边飞驰而去。陌行夙现在的形象有些邋遢,头发乱作一团,衣服邹巴巴的,脸色灰败,手里还提个酒瓶,活脱脱一个酒鬼的形象,哪还有往日的一点点风采,冯晓薇和傅峰根本不屑细看一眼这样邋遢的人,连多瞟一眼都觉得是污了他们的眼睛,所以并没有认出他来,陌行夙没有回头去看呼啸而过的车尾,因为不需要了。
他明白,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酷。
陌行夙一直这样站着,他在想,为什么刚才自己没有扑上去暴揍她俩一顿呢?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好不容易遇到,为什么自己就沉默了呢?呵呵,难道是还没有想好要怎样折磨这两个贱人吗?陌行夙越想越心烦意乱,突然奋起一股子劲,疯狂的向前奔跑,仿佛要逃出这个区域,逃出这世界,他不时的哈哈大笑,脸上却是流淌下了两行泪水。
天际一道白光闪过,“轰~”雷声终于迟迟到来,接着大滴大滴的雨点啪拉啪拉的拍打下来,仿佛也和陌行夙一起在哭泣。
雨,越来越大。
夜晚,已经悄悄来临。
跑啊跑,跌跌撞撞,不知道摔倒了多少次,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陌行夙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不觉自己超常发挥,一口气来在郊区一座小山包上,凭他的身体,平时根本不可能一口气跑上来的,但是,今晚,他没停歇,就这样跑上来了,或许是心中的痛比身上的痛以及身体的无力感还要来得猛烈吧。陌行夙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迷蒙了双眼,让陌行夙觉得眼前的世界是如此的迷幻。
良久,待他慢慢将心绪平息下来,目光冷冷的望着山下,这个他从大学开始到现在,生活了八年的城市,是多么的美丽,那样的令人迷醉,晚上的SH市真的是非常的美,非常非常的美。曾经的他是那么的热爱这座城市,可惜,现在给他的感觉是那样的陌生,那样的痛。
良久。
陌行夙仰起头,任雨水啪啪啪拍打在脸上,努力睁大双眼,望着天空,望着雨幕,雨点打得眼珠是如此生疼,疼得他眼角又有泪滑落。
“谁能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老天,这就是我的命运吗???贼老天~~告诉我啊~~~你告诉我啊!!!你告诉我啊!!啊,你告诉我啊!小说里不是经常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就是那其中的一只刍狗吗?这就是上天给我安排的命运吗?贼老天,你听好了,我陌行夙的命要由我自己掌控,不由你这天,老子不服,老子要反了你这天!”陌行夙突然怒吼,举起双手,竖起中指,向天喧战,把这段时间以来积压的各种情绪全部发泄了出来。
“呲~~~“
突然一道闪亮的电光,砸中了陌行夙————身边的一颗树上,那强大的电流,就算只是沾到一点点边都让陌行夙全身上下一阵抖动,还附带疼痛效果,痛到骨子里,头发根根直立,就差没背过气去。
“我擦,贼老天,你这是吓唬我呢?你什么眼神?准头这么差,还有,你这是几天没吃饭了吗?就这点力道?怎么都没把我劈死?来啊,再来一次,爷等着你呢,你劈不死我,我…我…我…大爷我来帮你一把。”陌行夙更不满意了,鄙视的叫嚣几句,这闪电没有正中他,没能电死他,让他很生气,连个闪电都要戏耍他一下,愤怒的陌行夙越骂越生气,就往自己身上摸,看有没有可以帮这没准头的闪电一把的东西。
“恩!嗯!小剑?哈哈哈,你是逗我呢,还真是有因必有果啊,我前段时间买了你,现在就需要用你来了结我自己?这么小,你行不行啊?不过,这样更好,要是用你成功自杀,又可以拿你鄙视一下这老天爷了,哈哈哈,我真是太有才了。管他了,先试试。”已经被愤怒加悲痛冲昏头的陌行夙,竟然在衣服口袋里摸出了在地摊上买到的那有如装饰品的袖珍剑。他不知道,他买了这小剑之后冯晓薇就没帮他整理过衣服,要不就算陌行夙喜欢,她也不会让陌行夙随身携带这么一把看上去不上档次的艺术品,而后来的时间他自己浑浑噩噩,根本不认真打理自己,小剑他也只是偶尔把玩一下,都不记得在那件衣服兜里了,还真没想到现在竟然在身上,当然现在的他是不会去想着方面的,只是认为比较巧合,今天他刚好穿了这件衣服,或许这也是天意?那只有天知道。
陌行夙拿起袖珍剑往身上比划,比划几次才发现这么小的一把剑,可能连衣服都无法刺破,把衣服脱了?或者脱了衣服?不行,要真自杀成功,那自己袒胸露乳很难看的。于是拿拇指大小的剑就往手腕用力划去,剑太小不好拿捏,也用不上力,没划开:“我擦,我就不信了,想死都还死不了了,我插!啊!啊!啊!”
气急的陌行夙右手将小剑高高扬起,握成拳,狠狠的插向了左手的手腕,小剑的三分之一插进腕内,疼的陌行夙捏着手腕连声惨叫,陌行夙面露苦笑,这自杀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电视电影里不是很简单么?怎么到自己这里这么难?承受这么多的痛苦,可疼归疼,为什么就没有要死了的感觉?
“滋啦”闪电的又一次闪光亮起。
借着亮光,陌行夙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咦!我怎么感觉这小剑没那么亮了?是我眼花了?看来真是的,我现在都已经产生幻觉了。”陌行夙有些惊讶,揉了揉眼睛,对自己产生幻觉有所怀疑的陌行夙静静等着下一次的闪电亮光。
“滋啦”闪电没有辜负他的期望,闪光再一次亮起。
“没错,没看错,现在剑身上的亮度已经消失了好多了,感觉越来越平凡了,如果之前是有锐气华而不实,那么现在是古朴深沉,而且我手腕上只有雨水,根本没有一丝鲜血流淌出来,这~~~~~是怎么回事?”
刚想到这里,突然,陌行夙感觉全身的血液都被手腕处的小剑猛的吸走,他浑身一颤,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一阵耀眼的亮光,从他的手腕处绽放,包裹住陌行夙,亮光过后,陌行夙不见了,就好似这里前一秒就没有他这个人在这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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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有着淡淡云雾缭绕的地方,某一个位置,一块五平米左右的空地。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
此时,那小小的空地地面,静静地躺着一个人,不知过了多久,那人眨了眨眼睛,伸手摸了摸脑袋,有些眩晕,缓缓坐起身。猛然一个激灵,看向自己的手腕,没事,什么都没有,皮都没有破开一点,赶紧摸了摸身上,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奇怪了,我明明是划破手腕了呀,怎么没事?难道是我这段时间生活紊乱,作息不当,产生一次又一次的幻觉?还是我在做梦?可怎么感觉这样真实呢?我……哎!!!这里是哪里呀?都起雾了。”那人有点迷茫地嘀咕道,接着甩了甩头,让自己清醒些,看到了周围的景象。
这个迷茫的男人,正是陌行夙,他在社会上闯荡那么多年,心理承受能力很高,早就养成了随遇而安的个性,看到周围雾蒙蒙的不一样的风景,也不惊慌,自嘲地笑了笑,站了起来,向四周打量了许久,淡淡的薄雾,遮挡了远处的场景。却也能让他发现,现在他所在的地方,到处是雾气缭缭,雾气中有很多长相奇异,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参天大树,更谈不上见过,记忆中书上也没有这些树的样子,抬头看去,雾气缭绕中都看不到树顶,地面没有草,没有花,光秃秃的,就只有这些奇形怪状的密密麻麻的树木。他想了想,随意选了个方向慢慢地往前走,这里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能凭着直觉往前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久。陌行夙觉得好累,饥渴难耐,他感觉自己仿佛饿了三天三夜一样,饿得清口水直流。陌行夙捂着饿得难受的肚子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准备休息休息。
又累又饿的他就感觉自己是在迷宫里转悠,因为云雾虽然只是薄薄的一层,但也很影响视线的,根本看不清远一点的地方。边休息边转头四顾。突然,他隐约看到他的左前方隐隐约约有一个红点,陌行夙眼前一亮,一直看到的都是绿色树木,连花草都没有,这突然出现的异样颜色,让他一阵激动,连忙从地上站起来,向那里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