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个小小的故事,讲的是沈从文和张兆和的小故事,感触很大.
当沈从文还是一个小书生的时候,张兆和便是她的女神,一个从湘西来的落寞书生,看到张,放佛黑夜的一束光,给了他无数的温暖,很多时候,爱情是最初是美好的,乃至没有杂念的,没有物质,没有门当户对,只有喜欢月不喜欢。张兆和那个时候还是不喜欢沈的,但是沈从文的猛烈的不气馁的追求把他征服了,我读着沈写的情诗,深深的醉了:我曾做过可笑的努力,极力去和别的人要好,等到别人崇拜我,愿意做我的奴隶时我才明白,我不是一个首领,用不着别的女人用奴隶的心来服侍我,但我却愿意做奴隶,献上自己的心,给我爱的人。我说我很顽固地爱你,这种话到现在还不能用别的话来代替,就因为这是我的奴性【在爱情方面她的自卑,甚至语无伦次。或许那个时候沈已经低到草丛里去了,我就是唉你呵呵】过了几日又写到【三三,莫生我的气,许我在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是觉得如一个奴隶蹲下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的美丽】没有尊严的爱情,即使开花了也是没有跟的果,本来天生营养不良,怎能长成参天大树,
我行过很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想必写的是张吧,正当最好,却这是个时刻,一旦过了那个时刻,爱情便再也没有味道。当时胡适之曾为沈当说客胡说:他固执的爱你,张毫不客气的回应我固执的不爱她.
沈随后去了上海,坚持了四年给张写信,及时没有结果,却仍然写了,就像他说的,他爱的是沈的魂了,已经不是那个人了,可悲的是张随后被感动了张在日记本写到【自己到如此地步,还处处为人着想,我虽不觉得他可爱,但这一片心肠总是可怜可敬的了】结果顺成章,多么是希望像童话里一样,那些历尽艰难的王子最后终于娶到了美丽的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丝赢取女神回家,看似圆满,实则是悲剧的开始,考勤奋换来的爱情不一定会幸福,更何况沈内心还是蛮自卑的.。
婚后的沈张逐渐被柴米油盐打断,因为渐渐发现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得生活,需要面包去供养,去支持家庭。在得到之后,沈也恰恰应了张爱玲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不是说大家不要为爱情努力是追求,而是要学会判断值不值得,说情话的人很多,能陪你到老的却只有一个,遇到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