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昏暗的森林中弥漫着一层白色的雾气,从地底不断蒸腾而出,好似来自九幽地府,幽冷而又没有尽头,白色的雾气将整个森林笼罩,像是披在美人身上那一层轻纱,虽然很薄,但却刚好遮盖住关键部位,让那些美妙之处变得朦胧,这样不仅没有失去原来的神秘感,反而让人生出探索的欲望。
这森林并不似表面那样平静,在平静之中深藏着让人感到害怕的悸动。
夜,总是何如此的可怕!
这可怕之处不在于无边而深沉的黑暗,而在于那些对黑暗充满着畏惧的心灵,那是一颗颗隐匿在最复杂角落的人心,或者可以说是人性。
一层层枯黄的枝叶厚实地覆盖在森林的土壤之上,腐朽的气息不停的与上层那些洁净的空气交融、碰撞,导致了树木底下的植物几乎被淹没在不经意的对抗之中,是的,入眼所见,除了那些白色轻雾,就是厚厚的单调的枯枝败叶了。
这片森林面积很大,生态很好,俨然就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豚鹿、梅花鹿、云豹、马来熊、亚洲象、蜂猴、赤颈鹤等珍稀野生动物不时出没。
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停靠在一堆散乱的灰白色物体上,那赫然是一堆枯骨,因为风雨冲刷的缘故,已经显得斑驳与残破,而且大部分还被泥土与落叶掩盖,它们不甘被岁月掩埋,更不甘被历史遗忘,拼尽了最后一丝力量,不让自己沉寂,特别是那一大块形似人头骨的骨块,被荒草覆盖了大半,但那两个虚无且幽暗的眼洞若隐若现的昭示着它所属的种类。
这可能是死人的遗骸,也有可能只是一只狒狒的尸骨,但无论是什么,也不会有人在乎了。
扑!扑!扑!
突然,停在枯骨上的小鸟扑打黑色的羽翼,四散而去,像是被什么东西惊吓到一样,不敢再多做停留。
沙!沙!沙!
只见那幽暗之处,一道身影从中走出,不知是光线太暗了,还是其它缘故,那身影很模糊,别说容貌了,就是身体的轮廓都不清晰,在如此昏暗冰冷的林地里,远远看去,那道身影简直如同鬼魅,与这森林化为一体。
就这样,他一步步往这堆枯骨走来,不急不缓,淡定从容,根本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好像也并不惧怕毒虫野兽,如那森林之子般。
时间推移,光线强了几分,那道身影轮廓渐渐明晰,是一名男子,可是,他的脸仍然隐藏在黑色的连衣冒中,不想让人窥探。
他脚下那双黑色的皮靴踩在地上的枝叶间,不时发出咔咔声响,像是给附近动物的警告一样。
突然间,他停下了脚步,那双看不见瞳仁的眼睛注视着地上蚂蚁窝,看着那些忙碌的渺小的卑微的生命,他的嘴角露出一丝邪异的笑容,这笑容很复杂,似缅怀,似追忆,似满足,可却又像是恶魔的微笑,让人心瘆。
不一会,他的身影动了,迈开步子,从蚂蚁窝旁边走过,似乎他并不想去打扰它们那平静的生活,他总是相信天理循环,因果报应。他也认为生命是平等的,即便它再渺小。
可是,这现实的世界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因素,在干扰着这种平等,其中最大的影响的因素正是所谓的万物灵长——人。
他停在了枯骨边上,做出了一个让人惊异的举动,他用那坚硬的黑色皮靴重重的踩在那头骨上,发出咚的一声,头骨塌陷了些,但没有碎,他略感诧异,继而脸上浮现狰狞的笑,他抬起皮靴,狠狠的向下踏去,一次,两次,三次……林震回荡的是那沉闷而又颇为剧烈的声音。
咔嚓!
终于,那个不知被遗忘了多久的头骨经受不住他一次又一次强烈的冲击,只听见一阵让人牙酸的咔嚓声音,头骨便被他生生踩碎,即便如此,他也没有立刻停下来的意思,动作还在继续着,他就如同打了兴奋剂一般,脸上充斥着疯狂的表情,在那疯狂之中甚至可以看到些许让人毛骨悚然的满足……
良久,他才停了下来,口中喘着粗气,看着地上破碎得不成样子的骨头,含糊不清的喃喃自语,似乎是在嘲讽什么。
他从身上取下一个很大的黑色塑料袋,套上一副塑胶手套,弯下腰,把地上的碎骨一点一点的拾起并置入塑料袋中。他的动作很轻柔,与先前判若两人,仿佛那些暴戾与凶残都不过是假象。
到此时,已经可以确定,那堆枯骨是属于人类的。
他拿起一根较为粗大的腿骨,他饶有兴趣的把玩,露出如同小孩子对玩具喜爱的表情,可以看到,这根发黄的骨头并不完整,缺少了部分,断口处非常平整,好似一根被利刃削断的竹子般。
很明显,这堆枯骨并不完整,只是完整骨架的一部分,所以袋子还剩余大部分空间。
他就像一个勤勤恳恳的环保工人一样,将现场清理干净,抹去了一些不该有的痕迹。相信过不了多久,野草就会迫不及待的占据那一点新空出来的空间,到时,所有的一切都将被掩盖。
他拖住沉重的步伐离开了,想来是要前往下一站目的地。
其实,暗中一直有一双锐利且不带任何感情的眼睛在盯着他,随着他的离去也一同离去了。也许他并不知道那双眼睛的存在,所以才没有去留意周围的一切,也许他本来就知道,却没有在意。
在这世界能让他在意的事情已经不多了!
……
一年一度国庆的黄金假期已经到了,有的人忙忙碌碌舍不下那高额的加班费,有的人浑浑噩噩麻木了固定的生活模式,更多的人则是选择在这难得的假期里舒服的游玩山水,尽情的享受闲暇,肆意的放纵欲望。
根据自身喜好选择自己的享受方式,是这段时间内大多数人都在做的事情。
而他们,也正是因为有着一个相同的爱好聚集到一起,他们想借此来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想要获取一段美好、难忘而又辉煌的回忆,这将会成为他们引以为豪的谈资,甚至成为向他人炫耀的资本。
只是,当一切都烟消云散后,谁还会记得他们?很多事情的结果都并非绝对的,会有许多不可预料的因素。
清晨的小镇如刚睡醒的孩子,睁开朦胧的双眼,任由那温暖但却又显得刺目的光线进入瞳孔,眼中的朦胧被驱散,很快的,一切看起来又恢复了正常。
“林森,约翰他们怎么还没来啊?”在小镇入口的一个小茶馆里,一名身着蓝色运动服的男子抱怨道。他叫李文彬,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职员,虽然名字带有文质彬彬之意,但他的性子却与之不符,非但不文秀,反而有一种古代侠客的耿直,也可以说大大咧咧,这让很多人都怀疑他是怎么进入那家上市公司的。
“亲爱的,你就不能耐心点吗?”李文彬身旁那名身材火辣的美女嗔道,她也是一身蓝色运动装扮,********,曲线优美,已经不输一般的模特。她叫周玉婷,与李文彬既是同事,又是情侣。
李文彬对面坐的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一副黑色金属边框眼镜挂在那张文静的脸上,让他显得更加沉着与内涵,灰白色的T恤上没有其它图案,灰蒙蒙一片,但和那些花俏复杂的颜色与图案相比,显得纯净不少。他就是李文彬口中的林森,在环保局工作,他的体型偏瘦,像是小时候营养不良所致。
听到两人的话,林森笑而不语,他的笑很温和,如同春日里初升的太阳。
李文彬郁闷的喝了一口桌上尚有一丝热量的当地特产普洱茶,说:“昨天说得好好的,七点准时集合,可现在都快七点四十了都不见踪影,难道你们就喜欢傻傻的在这里等?”
“老弟,要沉得住气。约翰是大公司老板,有点架子实属正常,况且,他是这次活动的主要发起者,没有他,我们根本没办法联系负责人。”说话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大概三十来岁,嘴中叼着一根玉溪牌香烟,左手腕上戴着一个散发着金光的手表,在不住的晃动,仿佛在向世人炫耀其名贵与不俗,更为夸张的是,那件名牌T恤领口处有一条粗大的金链子在散发着耀眼的光芒,这一身打扮,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此人必定是土豪。
刘大海,经营着一个规模不算小的屠宰场,也算得上是小有名气的老板了,但与那尚未出现的约翰相比,还有着一段差距,故此才不阴不阳的说话。
几人又叫了一壶普洱,不得不说,此地的普洱茶真的很纯正,让不爱品茶的李文彬都赞不绝口,更不要说其他几人了。
又过了十分钟,约翰仍然未到,李文彬又坐不住了,站了起来,看着那边的两条岔路,一条是来时的路,一条应该是将要踏上的路,来往的车辆并不密集,而且以摩托车、电车为主,李文彬说:“怎么还不来,不会是路上出车祸了吧?”
“乌鸦嘴,不要乱诅咒人家,会不吉利的。”周玉婷在一旁笑骂道,可是李文彬却和她理论上了,用他那外行的会计知识计算着约翰出车祸的概率与可能性,就连刘大海也加入了讨论中来。
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林森这时终于忍不住了,扶了一下眼镜,道:“放心,他会来的。”
这句话语气很平缓,但却充满了信心与确定,这让李文彬一愣,问道:“你怎么这么确定?”
这问题一出口,几乎所有人都用一种看白痴的眼光看着他,这让他一阵尴尬,不过林森又沉默了,没有答他,应该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吧。
李文彬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将目光落在周玉婷的身上。
周玉婷给了他一个白眼,小声在他耳边说:“你傻啊,约翰可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不会放我们鸽子的,而且要说在我们这些人中,谁最热衷和喜爱这次的活动,那肯定非约翰莫属。”
李文彬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接下来,几人继续谈天说地,加深彼此之间的认识和了解。时间就在这等待中慢慢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