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称。
明伟躲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看着蜜蕊和夏艾有说有笑的走过去。
这是他第二次跟踪他们俩了。“哎,为什么又让我来干这份苦差事啊!”明伟自言自语道。
这,还不是她给的任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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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伟,和西门婷娜,在很久之前就认识了。
那时候,明伟是一个混混,天天逃学,迟到旷课早退。
婷娜是个好学生,也是个仗义的好孩子。
明伟虽然是个小混混,但他也从来不欺负弱小和好人,有种劫富济贫的感觉。
那天,明伟再追一个人,那个人是个小偷。他在前面跑,明伟在后面追。明伟看到了他在人潮拥挤的地方翻着一个女生的包。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追上了。小偷拿出了一把水果刀,正所谓狗急跳墙拿菜刀,功夫再深也徒劳,以此和明伟搏斗。
明伟费了九牛二虎,终于赢了。小偷扔下包,逃走了。
这是婷娜的包。此时,她就站在他面前。
“这是你的包吗?”明伟举起包,问。但心里却是在想:她是不是看到了我和小偷斗殴的场景?
“是的......”婷娜接过了包,露出了一个和善的阳光的笑脸,但却在打量他,“谢谢你啊。”
“不用客气啊。助人为乐是我的爱好嘛!”明伟挠了挠头,然后又发现婷娜一直在看自己,又问,“你看我干什么?”
“你叫明伟对吧?八班的。”婷娜说。
明伟望了望她身上的校服,又望了望自己的校服,都是曙光中学的。
“你怎么知道?”明伟问道。
“我见过你!我上次看到你翻墙的时候我问过你名字和班级!”婷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