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是在宿舍中,林锋擦了擦额上的冷汗,不由得笑道:“原来竟是个梦,有多久不曾这样睡过了?”伸了个懒腰,林锋却突然愣住了,自己双手上一片黑乎乎的,掀开衬衫,肚子上也是如此。
“剑气淬体!”感受着丹田内那一道锋利的气息,林锋脑海中闪出了这四个字。难道说,刚才的一切,并非是一个梦?
在他从前的世界,剑气淬体是要等到灵凝境才能进行的。淬体后的身体强度,不亚于一般的炼体者,甚至犹有过之。一个剑修,本就是攻击力至强的存在,加上强横的肉身,几乎碾压同级别的炼体和炼气修士。
然而剑修的入门实在是太过苛刻,悟性天资都要上等,缺一不可,更要求能在初次修炼之时,以凡躯引动剑气入体,试想凡人之躯,如何能容纳锋利的剑气?所以剑修稀缺无比,但往往个个都是强大至极的存在。
前世的天剑宗,所有弟子加起来,也不过三四千人。却能够和那些弟子数百万的天级上品宗门平起平坐,便是这个原因。
按捺住心中的激动,林锋冲进了宿舍的浴室,脱掉身上的衣物,痛痛快快的冲了个澡。十分钟后,林锋走出浴室,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衫。
剑气淬体一共九淬,每一次淬体,身体便要承受锋利的剑气在经脉丹田乃至全身上下冲撞切割的痛苦,但成功后,身体素质便会强大数倍。林锋捏了捏身上肌肉,很想试试自己如今的身体素质有多少强大。
在宿舍找了找,林锋如愿的找到了一根实心的铁管,双手握住铁管的两头,太阳穴上青筋暴露,用力一掰,那铁管渐渐弯曲,如同面条一般,铁管的两头叠在了一起。
扔掉铁管,林锋有些不可思议的望着自己的双手,以自己的刚才的力量来看,自己的身体虽然只经过一次淬体,却比一些淬炼过两次的人更加强大。
刚才的一切,真的只是个梦吗?
林锋愣愣的望着自己右手腕上的那个剑形图案,打算在宿舍中修炼,来印证自己的猜想。自己所在的宿舍一共四个人,其他三人都在外面祖了房子住,所以这间宿舍只有林锋一个人住,完成不用担心有人来打扰。
将门反锁,林锋盘膝而坐,进入入定状态。
修炼第一个境界,被称为灵气境,一共十三层。炼体者叫做锻体,炼气士称其为炼气,剑修称为剑气境。除了一些独有的手段之外,三种修炼之道刚开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只是称呼上的不同。
地球上的天地灵气无比稀薄,林锋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中修炼,自己恐怕到老死也修炼不到灵凝境。但又能怎么办呢,若是没有修为在身,他只怕永远不可能回到那方世界,替师傅他们报仇。更何谈完成师傅遗愿,重开天剑宗呢。
林锋上一世的修为,是灵胎境,比灵气境更高两个大境界,所以如今修炼起来轻车熟路。
很快的,林锋便有了气感,些许灵气开始进入丹田,以丹田为起点,在经脉间游走,一个小周天后,再度回到丹田。
在这一瞬间,林锋右手腕上的剑形图案,突然光芒一闪,进入了林锋丹田,引导着这股微弱的灵气,以一种区别于小周天的独特方式运行了起来。
林锋骤然睁开了眼睛,眼前浮现出四个金色大字:九霄剑典。那四个金色大字开始旋转起来,渐渐的,越转越快,化为了一道道金色的光芒,每一道光芒中,都有一个持剑摆出一招招剑式的小人。
道道金芒遁入了林锋脑海中,仿佛身临其境般,林锋的双手掐出了一个个玄奥的剑诀,方圆十里之内的灵气统统汇聚到了这间小小的宿舍中。
若是有身具修为的人看到这一幕,不被吓尿也要目瞪口呆。
不知过了多久,林锋自入定中醒转过来,眼中依旧有些兴奋。喃喃自语道:“九霄剑典,好一个九霄剑典!师傅给我的,想必便是一位大人物的传承了。”
想了想,林锋走下床,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道:“后学末进林锋,多谢前辈传承之恩,晚辈日后若有所成,定不忘前辈今日再造之恩。”
话音落地,林锋手腕上的剑形图案化为了点点金芒,遁空而去。
站起身,林锋感受了下丹田内的灵气,他还无法做到内视丹田,除非达到剑气六层。如今,他的修为大致在剑气一层后期,下一步,是一层巅峰和圆满。
剑气一层,在这个世界已经足够自保。也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修士。林锋觉得,修士一定是存在的,毕竟这里也有灵气,但数量不可能会很多。
“咕噜,咕噜。”一声奇怪的声音传来,林锋捂着肚子,不由的愣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差点忘了,自己如今是凡人之躯,没有达到辟谷境界,不能做到不吃不喝,依靠灵气维持身体所需。
想要辟谷,就要达到灵凝境。林锋离灵凝境差了十万八千里呢。吃饭是头等大事啊,如果他一个剑修被活活饿死了,那可真是古往今来最大的笑话了。
要吃饭,就得要钱。林锋在自己的床上,柜子里,还有书包等地方翻了个遍,总算凑出了八十块钱。看着手上的钱,林锋有些郁闷,他接受了身体前主人林锋的所有记忆,自然知道,八十块钱,顶多能吃三四顿的。
沪市的消费水平高啊,吃个早饭都要十几块钱。八十块钱能顶一天就谢天谢地了。
难道还去跑菜?林锋想起了小餐馆老板娘满脸横肉,想要将自己吃了似的眼神,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他宁愿饿死……
自己的和这个世界的人相比,唯一的优势就是武力值高。
突然,林锋眼睛一亮,既然如此,那不如去当保镖?记忆中,保镖的工资可不是跑菜能比的,一个月八九千最起码了。上万的都有,那些大老板无比爱惜自己的性命,自然不会在乎区区几万的月薪。
但如何才能找到保镖这样的工作呢?想了半天,林锋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只能暂时将之抛在脑后。摸了摸肚皮,他决定还是先把肚子的问题解决了再说。
走出沪市大学的校园,在过几条街,是学生中颇为出名的小吃一条街。林枫揣着八十块钱,走在小吃街上,四溢的香味勾的他的馋虫在肚中肆虐不止,肚子如同打鼓一般,咕噜咕噜的叫。
苦笑的摸了摸肚子,四处看了看,最终,林锋走进了一家兰州拉面馆。
看了看价目表,林锋对着里屋喊了一声:“老板,一碗菜面,大碗的。”
“好勒,您请坐,稍等。”老板大声回应道。
林锋坐在了座位上,静静的等着。百无聊赖的望着店外的人来人往。
“老东西,你TM怎么骑车的。”突然,一阵喧嚣之声传来。很快的,看热闹的人便围成了一个圈,人们议论纷纷,更有人拿出了手机,想要拍些照片发到微博上去。
林锋一愣,看看面还没做好,反正也是无事,便起身走了过去,打算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人群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林锋凭借着强悍的身体素质,硬是挤到了最里面,定睛一看,只见一个骑车的老者摔倒在地上,他的旁边是一个小小的水洼。老者花白的头发上沾了几滴泥水,在老者的对面,是三个头发染的花花绿绿的年轻人。
几个年轻人的衣服被大片泥水沾染,为首的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年轻人一脸愤怒。
“后生,人老了,眼睛花没看清路,我给你道歉。你这衣服我赔你,多少钱。”老者摆了摆手,想要站起身。
那黄毛冷笑一声,狠狠退了将要站起来的老者一把,又将他推到在地上,厉声道:“赔?你赔的起么?我这衣服可是名牌,要赔也可以,给老子三万块钱,你赔不赔!”
“你……”老者颤抖着伸出手指,指着那黄毛,剧烈的咳嗽起来。
围观的人群指指点点,都在议论那年轻人的不是,他这身衣服,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分明就是三四十块的地摊货,竟然开口就要三万块,分明就是敲诈勒索。
人们的议论让那黄毛有些恼羞成怒,对着四周的人狠狠一瞪眼,冷冷的道:“我是跟着明哥混的,哪个不长眼的敢得罪明哥?”
这话一出口,顿时,所有人都沉默了。不知道明哥的人在旁人的解释下,也识趣的闭上了嘴。黄毛年轻人得意的一笑,气焰越发嚣张。
突然,他看见了老头手上的婚戒,上面一颗钻石在灯光下煜煜生辉。黄毛眼睛一亮:“老头儿,不如这样,你把这个戒指给我当做赔偿,今天的事情我就大人有大量,不再追究了。你看怎么样?”
老者一愣,眼中闪过不舍与惶恐,连连摆手道:“使不得,使不得啊,这是我和老伴儿金婚纪念的戒指,我花了大半攒的钱买的,可不能给你。”
黄毛脸上戾气一闪,冷笑道:“老不死的,这可由不得你,给我拿来吧你!”黄毛伸手就要去抢老者手指上的戒指,手刚伸出去,一只有力的手便握住了他的手腕,仿佛铁钳一般,令他动弹不得。
“过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