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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天,在闲谈中,不知不觉中,我们依然如十年前的交流一样,谈论的,多数是书籍,书籍带给我们的感受,以及书籍让我们对人生,对生活,对事物,甚至对人所产生的思考。

在交谈中,我们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变成了那二个,充满了幻想,追求,憧憬着书籍里无限美好的少年少女,哦,不应该说成是少年少女,应该说是青年男女。

在书籍里,寻找着梦想,勇敢,多了那么一点冲动,带着浓郁的浪漫主义色调的青年男女。

年轻,就意味着,可以冲动,可以勇敢,可以任性,可以是无忌惮的去寻求梦想,那是一段,最美好的人生嘉年华。

那是一段充满了激情,充满了梦幻色彩的,带着梦想光环的光辉岁月,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那段生命的时光,都是一样的,是人生中,最灿烂的岁月。

处在那段岁月里,我们都像一柄刚出鞘,没有经过时间打磨的宝剑,散发着刺眼的光芒,斗志激昂,霸气侧漏,缺少的,只是岁月的沉淀。

在交谈中,我们仿佛间又回到了十年前,交流的场景中,充满了几许天真,几许激进,却少了些许岁月的沉淀。

在书籍与人生的认知中,陈辰,依然还是那么富有见解,睿智,充满了才情,像她这样一个,有才情,对人生有深刻见解的人,我怎么也难以理解,她会如此轻视自己的生命。

也许,正如雅灵所说的,因为爱情,所以她抛弃了生命,因为,在人类的所有感情里,爱情,是最不需要理智的,也是最不理智的,引用一句电影台词来说,就是“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那天,闲谈过后,看着陈辰痛苦的样子,我是带着心酸的心情离开的,那时,我也弄不明白,她的痛苦,倒底是病魔带给她的,还是她经历了的爱情带给她的。

竟管我对她的事情,以及她经历了的爱情,在那时充满了浓郁的兴趣,不过,我并不想去揭开她过往的伤疤,一,我不想再增加她回忆的痛苦,也许在生命的旅途中,她已经受够了,二,我不想再看着她痛苦的模样,这让我自己心酸,心酸,有些时候,比痛哭还要让人难受,如果痛哭是内心的嚎叫与发泄,那么心酸则是心灵的哭泣。

这种哭泣,最让人难受,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十年后,没有再次见到她,见到那个叫陈辰的女人。

那天,我离开了医院后,我就没有去医院看过她了,心里原来的计划,也不想再去想它了。

每一朵花,都有它凋零的时候,每一个人,也都有他离开的时候,这是一种自然规律,也是一种宿命。

对此,我们往往束手无策,我们可以战胜自己,却无法战胜自然的宿命。

直到有一天,雅灵带着周姐来找我。

周姐带给了一纸,陈辰写给我的短信。

在信里,陈辰说她想见到我,想把她的往事,经历对我说。

十年前,在我与她交流的那些日子里,她知道,我的人生梦想,在那时,就是想成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成一个,把生活的痕迹,记录在故事里的小说家。

那时,我年少轻狂,充满了激情与狂傲,以为自己是一个写故事,编造故事的天才,满腔壮志,却胸无点墨,我在那时狂妄的企图用故事去记录生活的痕迹,后来,我才发现,自己错了,故事就是故事,生活就是生活,故事刻画的是人物,而生活里活着的,却是人,虽然这二者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始终不同,故事不可能是生活,生活也不可能变成惊人的,流传千古的故事,而那时,我也犯了许多年轻人容易犯的,眼高手低的毛病。

事实上,那时,我虽然喜欢,编造一些故事,却不是一个写故事的天才,更别说,用故事来记录生活的痕迹了。

陈辰要把她的经历告诉我,也许是希望我以她的经历为蓝本,来写一个爱情故事,写一个结局完美的爱情故事。

以此,来完结她这一生对爱情的期望,因为,早在十年前,她就知道,我是一个喜欢写故事的人,而故事又是一个最容易让人称心如意的事物,恰巧她又认识我,曾经与我有些交情,而她自己就要死了,因此,她想找我,把她的往事告诉我。

看了,陈辰写给我的那封短信,说她希望在她自己临死之前,我能帮她一个忙,我的心中,就产生了这些念头。

果然,当我与雅灵,周姐来到医院,陈辰看见我时,在交流中,她要把她这十年来的经历告诉,就是希望,我以她的经历,往事为蓝本,写一个故事。

我答应了她。

三天后,我来到医院,那天,她的气神还不错,喝了一点白粥,她便开始述说她的故事。

以下就是她所叙述的她自己的故事,为了要忠实故事的原意原文,我一字不改的记录了下来。

我已经记不清我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生活,那个日子,我已经记不清离我有多远了,在我的记忆里,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很苍白很混乱。

我这短短的一生,遇到过很多男人。

但只有二个男人,对于我来说,是时间也不能抹平他们在我身上留下的一切。他们给我的记忆都是深刻的,难以忘怀的。

我遇见王志义时,是我来到这个城市后三个月后的事。

那时我才十八岁,花一样的年华,刚来到这里时,我看到城市的富丽堂皇,喧哗与热闹,心中充满了激动。

这里灯火流连,车水马龙,高楼大厦,喧闹中展现在眼前的是另一种全新于乡野山村的地表,是在鬼斧神工之外建造的另类天堂,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多情与善感,年轻的梦想在那些灯火中也显得有一些灿烂了。

我刚来的时候,在老乡的帮助下,我在一家玩具厂找到了一份工作。并在白云路后面的小巷子里租了一间房子,房东是个老实的农民泥水匠,房东太太是个比较肥胖的中年妇女。

那些日子是清淡有味的,清苦而快乐。

除了上班,其余的时间,我都是与书籍为伴,当然,在寂寞的时候,我也期望,能尽快的找到自己的青蛙王子,好靠着他的肩膀,与我渡过自己平凡的一生。

那时,我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灰姑娘,自然也希望能找到自己人生旅途中的,能够依靠一生的王子。

老话说“那个少女不怀春”,那时,我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了。

来到了这座城市,与书籍为伴,我静静的渡过了一段清淡有味的,清苦而快乐的日子,在拥有的时候,总是难免会感受到无聊与孤独的,可失去了以后,就觉得它是无比的珍贵与平淡从容了。

后来,我认识了老乡雅灵。

再后来,就是认识雅灵的三个月后。我和雅灵在偶然的情况下认识了王志义。

王志义那时,开了一家小酒吧,是一个帅气,充满创业激情,梦想的时髦青年,他很健谈,能说会道,像他那样的人,很容易就能讨到女孩子的芳心。

说实话,第一次见到王志义时,我就喜欢上那个帅气,时髦,能说会道,有事业,有成就,有梦想的男青年了。

在那次认识的会面中,我并没有说什么话,显得有些矜持,而且,在我的内心深处,不自然间,还产生了一些自卑,我虽然对他,那个帅气,时髦的王志义有好感,可那时,我也不敢肯定,像他这样的一个帅气,时髦,年轻,有自己的事业青年,会喜欢,爱上一个出身农村的女孩。

,那时,我从来就没有想过他会喜欢上我,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喜欢上我呢?

第二天,他就给我电话,在电话里他对我说“我喜欢上你了。我不会忘记你的眼神,不会忘记你的笑容,更不会忘记你那让人颠倒的容颜……”。

第一次接到自己心仪的男人给自己想要的对白,表白,我的心,在那时砰砰直跳。

后来,我们常在他开的那家叫宏运酒吧的酒吧里见面,对彼此也有了些好感。

“我们隔着城市彼此安慰。像空旷大海的深处的那些在冷暖流中迁徙的鱼。从来不曾对话。但有着一样的方向,还有着深不可测的寂寞与孤独。”他是一个很风趣与健谈的男人,他对我说这话时,是我们第一次认识的第三天,王志义在给我的电话中对我说的,这样的对白在现实的物质社会中总是充满了一点诗意的。

你也知道,我虽然出生在农村,但我也上过几年的学,喜欢看书,在那时,充满了诗意的东西,对我的诱惑是致命的,尤其是在爱情方面,那时,我以为,自己找到了生命旅途中,相伴一生的王子了。

很快我就仓皇的成了他的女友了。你也知道,这个时代女友不能说成是妻子,我知道,他也知道。男人们都是自信的,尤其是在他们心爱的女人的面前。

而且,对很多人来说,爱情,只不过是在他们,在寂寞的时候,演绎出来的一个完美的把戏罢了。

在那段时间里,我是无知而又愉快的。

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我不曾想过自己的明天会怎么样。我以为,爱情就是,在平静的生活中,二个相互依靠,相互关心,偶尔的玩点小浪漫,为油盐材米操心,携手一起共渡,共同的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切悲伤,与快乐。

对我来说,在那个时候,这,就是爱情。

当他说他要我做他的女人时,一生的女人时。我感到了的就是幸福,他就是我想要的,你也知道,我在年青的时候,在很多年前,我是狂妄的,怀有几丝幻想,那时的我,总希望有一天能遇见自己的萨特。

后来,后来,说到了这里,陈辰痛苦的面色,闪现出了一丝麻木,顿了顿,她继续开口说道。

然而,对于王志义,他带给我的。我都记不清了,也不想再去重复,是他让我走上这条堕落的路的。是他把我的生活变得腐化而堕落的。是他让我的所有的梦想破碎了的,让我对生活激情冷却了,不再对爱情抱有任何梦想。

王志义,王志义不过是我生活一个飞快的流星罢了。

我无法忍受,一个男人让自己的女人,去成为他事业的一个敛财工具,竟管这种利用冠以爱情,冠以为了爱情而牺牲的名号,一段时间过后,利用过后,心淡了的我就离开了王志义。

离开了王志义,受了伤害的我,有些迷茫,加上在与王志义在一起,经不住他甜言蜜语,被他利用的那几个月里,我在物质的挥霍中,对金钱,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

离开了王志义,那时,我再也无法忍受,再回到工厂里去,成为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而且工厂里,一个月的那一丁点儿的工资,根本就不够我开销。

不想上班我,索性破罐子破摔,后来,我就跟了一个台湾老男人,我第一次与你相见时,那时我就是跟着那个台湾男人。

后来,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他,我遇见了许进,遇见了我这一生,最要命的男人,谁也不会想到,连我自己也不会想到,从此以后,我的生活会有如此的激情让我去追求,去放弃,去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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