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永恒的狼王——巴伐利尔
这里揭秘一下,白狼王是与太一同等性质的生灵。
此时罪恶正处于旧力未去,新力未生的尴尬局面,无法挥尾反击。
因此,只好蹦紧腰部肌肉,以极快的速度向内收缩进一厘米。
这个短短的一厘米恰恰救了罪恶的命,此时罪恶的腰上,三道纤细伤口布在漆黑的鳞甲之上,正泌泌的流下血液。
嗷呜,
巴伐利尔人立而起,挥手,摇去手上所粘的鲜红血液,用妖言问道:“你们为什么要攻击我们狼族?”
罪恶没有接话,今天它已经惹太一一次不高兴了,在惹一次,它可以直接自杀了。
罪恶身后,太一慵懒的道:“昊天法则——适者生存,你们狼群被我灭群,怪不得谁,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只要你投降,我便放了它们,如何?”
哼,我狼族永不臣服,只要我杀了你,就行了!
巴伐利尔冷哼一声,后蹄发力,利爪交叉,狼吻微张,直扑太一所在地。
煮熟的鸭子嘴硬!
太一冷哼,呵斥罪恶道:“罪恶,如果它到了我的面前,你就不用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罪恶闻言,打了个寒战,硬着头皮扑上前去。
嘭!
巴伐利尔右爪格挡,左爪猛地向前一抓,一撕。
随即后腿用力,跳出五米,手一挥,丢掉一团血肉,随后狼瞳紧缩,双爪护胸,防止罪恶的垂死挣扎。
扑哧!
鲜艳的血柱于罪恶头顶绽放,在阳光的的照耀下分外妖娆。
嘶!
罪恶痛苦的嘶鸣,闭着眼,蛇躯于地上翻滚。
踏踏!
巴伐利尔极速助跑,随即跃起,微微伸直右腿,携着猛烈的罡风,直袭不设防的罪恶。
脑壳是西瓜的皮,脑浆是西瓜的汁,
踩爆一个头颅就是这么轻松写意。
——美国碎颅狂魔于狱中如此说道。
弱者的血液!巴伐利尔抓起罪恶的残尸,划开一条大口子,待血液流光,露出白嫩的血肉,轻轻擦拭身体上的血液与脑浆,显出它洁白光滑的皮毛。
不错,你的实力可以得到我的承认,森林狼王,你可以说出你的名字。
太一稍微认真点道。
我的实力不需要别人承认,外来的强者,记住我的名字:
永远的狼族之王——巴伐利尔!!
巴伐利尔双爪环胸,傲然道。
呵呵,太一轻笑道,蟒尾于蛇躯上打着圈。
此时,任谁人都能看出太一的高兴,只是谁也不知道,在太一低头之时,眼中浓烈的杀意。
是吗?只要你打败我的手下——羽蛇,放你狼族算什么大事呢?
太一轻笑道。
君主的意志喜怒无常,谁也不可能知道为什么只君主因一些小事就大打出手,甚至屠灭九族。
你说话算数?你用什么保证?
狼是动物界中仅次于狐狸的狡诈生灵,即使是一只生在狼群的哈士奇。
君无戏言,我以昊天的意志起誓,如果巴伐利尔赢了,我就放了它们,这样可是可以了?
可以,叫你的手下出来吧!
巴伐利尔认真的说。
我的妖主圣将——羽蛇出来吧!让世人颤抖在你的神威之下!
嘭!
羽蛇从百米跃下,掀起惊天的烟尘,震起大地。
咔咔咔!
枯枝被未知的生物所碾碎,发出脆弱的悲鸣。
璞!
烟尘里钻出一个单人床大小的森绿蟒头,它冰冷的竖瞳冷冷的与正处于震惊的巴伐利尔对视。
蛇信轻抚巴伐利尔的脸庞,用情人般的细语喃喃道:“是你要挑战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