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不为能长寿,成神不求高人头
只盼与君长厮守,愿伴君旁做只狗
当君迷途叹忧愁,莫忘有酒有只狗……
黄默抖了抖身上的雨水,抬头看向树洞外的瓢泼大雨。上次淋成这狗样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大学时耍帅扮酷追妹子?上班后帮老板买车票?哦不,是那一晚,它人生的最后一晚。
想起那诡异的一晚,它轻叹一声,而后自嘲道:啧啧,又忘了自己现在是一条狗了,这还是我新生后头一次淋成这狗样呢。话说这狗身子就是比以前的人身子强,多淋个几次也不会感冒,就是毛粘在身上挺难受。
黄默又开始抖身甩毛,弄了半天狗毛总算是干了些。它把狗鼻子伸出树洞外使劲嗅了嗅,气味还很浓,没有因为雨水变淡,看来那伙山贼依旧在前面不远处避雨。
它呲了呲牙,可恶的畜生们,老子不会放过你们的,人爹、狗妈、周二村全村人狗的血仇,我一定会报。
大雨没过多久便停了,它离开树洞,沿着气味继续跟踪山贼。这伙山贼约莫有两三百人,走过之处留下的痕迹非常清晰。
它可没打算自己一条狗就上去跟他们拼命,所以保持着隐蔽,远远的追踪。
天色临近黄昏,山贼们终于抵达了山寨,黄默也跟了过来。
可当它瞧见山寨的大小,心里就发毛了。这就是山贼的寨子?难道是我穿越到梁山了么?
只见山寨的规模异常庞大,甚至抵得上一个小镇了。
黄默在附近寻了个山头,从高处俯视山寨,看到的画面更让它心惊。
本来它以为这伙山贼至多也就是数百人的样子,现在这么一看,山寨中竟有上千山贼,这还是除去老弱妇孺得到的数目。
它就觉得头大如斗,原本想跟踪山贼到他们的老巢,然后用偷袭落单的手段慢慢报仇。可现在来看,就算一天偷袭两个,也得干上一年多。
况且山寨的防御严密,还养了不少犬类。它莫说去偷袭,怕是一露头就会被抓去炖狗肉火锅。
黄默趴在地上,两只前爪不停挠着自己的狗头。这可怎么办?要怎么报仇?偷袭是行不通了,得想个有大规模杀伤力的法子。
给他们的水源下毒?不行,一是自己不知道去哪能弄到千人份的毒药,二是它也不想伤害山寨中妇孺的性命,说不定她们就是被强掳到山寨的。
呃,引发兽潮?这个可行性就更低了,不但非常危险且一样会误伤无辜。
找官兵来清剿?喂,它是一条狗唉,难道指望能碰到个跟它有共同语言的狗官,听它汪了几句就带官兵来了?更何况黄默作为狗从小就生活在周二村,现在一岁多了也没离开过这片广阔无垠的林海,更没听说过附近有什么城镇官府。
山崩泥石流?发洪水?让它们得狂犬病?
当黄默就要把自己抓成癞皮狗的时候,它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是一条有地球人类灵魂的黄黑色大耳朵狼狗,在这个异世界里,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剿灭一个千人的山贼团伙。
可血仇又不能不报,为今之计,只有先打入敌人内部,而后再寻找机会。
下了决定后,它起身理了理自己的毛发,而后义无反顾的向寨门走去。狗嘴里还哼着壮士赴死的哀歌:说走咱就走啊,好汉从来不吃狗……
当它四腿颤颤的来到山寨门前,几声高喝让它停住脚步。
“汪汪汪汪!(站住!越界了!滚开!)”三只山贼狗窜出门来,对它大喝道。
“呜呜!(几位大哥,小弟想入伙,赏口饭吃呗。)”黄默赶紧夹起尾巴,对几只山贼狗讨好道。
“汪汪!(咦?抢饭碗的?去去!这里不招狗,只招人!)”几只山贼狗显然不好打发。
黄默心里一阵懊恼,事先怎么就没准备几根肉骨头呢?山贼好过,山贼狗难缠。
不行,不能跟这几只不主事的狗浪费时间,得要引起山贼的注意。
于是它把尾巴一翘,大喝道:“汪汪!(老子有学历、能力、工作履历,尔等莫要阻我追逐梦想,小心我咬你们啊!)”
“汪汪汪!(嘿,小样,尾巴翘起来就以为自己是狼啦?兄弟们,咬它!)”三只山贼狗有着山贼般的凶悍,说动嘴就动嘴,一齐扑向黄默。
“汪!(哼哼!真让你们说对了,老子就是狼……狗。难得当一次穿越主角,同阶……呃,同类无敌的光环还是有开的。)”黄默两眼凶光一闪,一个转身从三只狗的视野中消失了。
三只山贼狗顿时扑空,未等它们从惊讶中回神,那只外来狗已从体形最大的一只狗身后扑出。它狗嘴一开一合,登时咬住了这只大狗的喉咙。
若不是考虑到这有可能是自己以后的同事,黄默有信心凭借自己的咬合力瞬间咬断它的脖子。因为它并非常狗,而是狼狗,不是有着稀薄狼血的犬类,而是狼和狗杂交出的狼狗初代!
关于黄默的血缘问题,还得从一年前的周二村说起:那一夜,村里遭了狼灾。
本来起警示作用的几只猎狗,竟被森林狼群不声不响的咬死了。
当村民们被家畜的惨叫惊醒时,狼群已经基本完成了掠食任务,不但劫掠到不少家畜肉食,还顺带解决了村里多只顽强抵抗的猎狗。
它们甚至连狗崽都没放过,一并咬死。
周二村的村民多半都是猎户,他们立刻对狼群进行了反击,遗憾的是未能夺回几只活的家畜。在战斗中猎狗死伤大半,还有几个村民被狼群咬成重伤。
一夜间,周二村遭遇灭顶大难,村民们没有了下蛋的禽类,没有了产奶的牛羊,没有了主食肉干,甚至没有了打猎的伙伴猎狗。
老村长指挥村民们盘点剩下的食物,发现不出三天,他们的娃就要饿肚子了。就算立刻开始打猎,他们也很难撑过十天。
全村老少两百多口世代生活在山林中,从老天爷手里抢食吃就是他们的本性。
生死大难在即,村民们立刻作出了判断:坐等?死路一条!想活?只有趁着狼群留下的痕迹还在,追上狼群,吃狼肉!这狼群约莫有近百头,若能全歼,定能让村子熬过此难。
第二天黎明时分,村里上到头发雪白的老汉,下到十一二岁的女娃,但凡拉得动弓、刺得出矛的人都出动了。他们带走了仅存几只尚有战力的猎狗,以及全村大半的食物。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如果这次狩猎不能胜利归来,那么留在村里的那些老人和孩子,都会饿死。
也许是猎户们的追踪本领过硬,也许是狼群在大胜后放松了警惕,又或许是上天不留绝人路,当天傍晚村民们就追踪到了狼穴。
定战术、设陷阱、断后路、诱敌出洞,然后,就是拼命!
又是一夜人与狼的厮杀,措不及防的狼群这次占尽劣势。
在牺牲了十几位勇敢的村民后,人类以多数存活的战果,看到了第二天的黎明。
但还是有三四十头狼带着伤痛和幼崽,逃进了深林。
当老村长宣布胜利的消息时,村民们紧绷了一天两夜的心弦终于松了下来。有人倒地休息,也有人放声大笑,不过更多人在嚎啕大哭,十几个亲人,就这么一夜间没了。
“现在不是哭的时候!”老村长大吼一声,“别忘了村里还有人在等着咱们回去!快!收拾尸首,把狼尸串成串,去看看狼窝里还有什么肉食!”
此战非常惨烈,但收获也是颇丰,村民们不但得到了许多狼肉,还在狼巢中找回了一些之前被劫走的食物。
“村长快来,这里还有一窝狼崽子!”一个钻进狼巢的村民大喊道。
“嗯?那些狼崽子不是都被剩下的狼救走了么?”老村长眉毛一皱,也钻进了狼巢。
之前狼群在意识到己方败局已定后,果断以近乎于自杀的攻击,冲破了村民们设下的包围,使一些母狼带着幼狼逃走了。
就是狼群那最后的疯狂,让多位村民不幸殒命。
老村长现在想来万分后悔,穷狼莫追啊。如果当时留给它们一条活路,让村民们不要阻击,那么狼群就不会发狂拼命,那几位亲人也就不会死。
“嗯?这些好像……不是狼崽子!”当村长看到那一窝刚诞生不久的小崽子时,两眼放出精光。”这……这是狼狗崽子!你们看,它们的耳朵又大又圆!哈哈哈,周二村以后都不愁没活路了!“
他抱起一只小崽子,钻出了狼巢。待把村民们都喊过来后,他将手中的狼狗崽子高高举起,大声说道:“我们将来会过得更好,这就是周二村未来的希望!”
要知道在这个异世界里的森林中,顶级的哺乳类掠食者并不是老虎狮子熊,而是狼群!这些体形一般但却格外凶狠狡诈的家伙,是其他猛兽和猎户们最不愿碰到的对手。
原因只有一个:狼善群战!一只狼的个体战力虽然凶悍,但也就相当于一个强壮的老猎户,或是四五只猎狗。可一旦狼的数目超过一,那么战力就会几何倍增。
它们可以说是天生神样的队友,不但能完美的彼此配合,更敢于牺牲自我给群体创造战机。
村里的老人常说,三人为虎,三狼屠虎。意思是三个资深猎手可以跟猛虎一战,而三只狼可以将猛虎吊打。
就拿此次人狼大战为例,周二村出动了全部战力,约一百多人,而狼群的战力也就才近一百头,在做好万全准备而后偷袭的情况下,村民们依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更别提还有小半的狼逃走了。
而这些初代狼狗虽因血缘关系,战力不及真正的狼,却远超普通猎狗。它们继承了善于群战的基因,当与猎户和猎狗配合时,它们能将狩猎的成攻率提高数倍。
最关键的是,狼狗可以驯化,不像狼崽子般养不熟。
在这片广袤无垠的林海中,初代狼狗非常稀少,只有少数几个万人大部落能侥幸得到几只。原因就在于凶悍的森林狼根本无法圈养,甚至活捉都很难。
狼群有着非常强的血统意识,或者说尊严。它们极少会和森林中的其他犬类交配,因为它们不允许有任何弱者拖累到群体的生存。一旦族群中出现血统不纯的族类,就会如现在这些狼狗崽子般被狼群抛弃。
也正是因为狼群的尊严,使得它们千百万年来一直站在这林海食物链的顶端,即使是人类也无法超越。
周二村可谓是非常幸运,在大难之后获得了十三只让大部落都眼红的狼狗崽子。
此时刚好日出时分,第一缕朝阳映在村长两手高举的狼狗崽子身上,使它看起来好像一个刚刚降临世间的救世主,这让村民们雀跃欢呼。
而这只小狼狗崽子因为刚生下来没几天,连眼睛都睁不开。
不过它却嘟哝了一声:“嗷!(别吵!今天请假,让我再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