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自己的内心,不必一昧追求好或不好;因为这是独属于你自己的执着……
也许太过惊讶了,他们都遗忘了重要的一点——布丁先生的长相……
布丁先生看着这一帮奇怪的人(阿雅携众人抱头痛哭)紧紧盯着自己的脸,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没什么不同?
不,是大!有!不!同!
摸着本该是被血痂覆盖着脸,发现自己脸上的血痂被褪去后,布丁先生的瞳孔骤然紧缩;第一想到的不是感谢(以布丁先生的为人也不可能是感谢吧),而是连忙把头发披散下来遮住自己的脸,把自己脸上的肌肤隐藏在头发后,而且更加深深提防自己身边的人。
难道布丁先生的脸丑的惊世骇俗吗?(我想布丁先生也不会在意自己的长相吧)
——事实恰好相反
布丁先生的脸,如果非要用语言形容一下——不属于人世间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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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恰好看到梳洗完毕后的布丁先生的话,你就可以考量一下我以下的话了——
以一副本不应该属于男孩的精巧的五官为基础;满脸大大小小的血痂被褪去后,就会发现布丁先生的眼睛其实很大,因为年纪还小,几乎占据半个脸;浓密的黄棕色睫毛下是一晶亮的黑棕色瞳孔,如果忽视瞳孔深处散发着的冰冷和生人勿近的气息,竟给人一种别样的温暖感觉;小巧精致的琼鼻下是一只紧紧抿着的小嘴,厚薄适中,因为很长时间没有进食而显得没有血色。
整张脸竟会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可爱和楚楚可怜的意味!
其实这涉及了布丁先生的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秘密。原本他的面貌还算“普通”,但在失去“她”后,布丁先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日渐消沉。在那段活得没有人形的日子里,布丁先生的脸慢慢诡异地发生了变化,最终变成了这个样子。
一同改变的,其实还有布丁先生的记忆……
也正因为这张脸,给他原本平淡无奇的生活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因为布丁先生的家庭原本就十分贫困,父母不知所踪,一直都是他每天到处奔波,不停得找工作养活“她”和自己,把所有的苦和酸楚强压在自己的心头,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布丁先生有十分糟糕的性格的原因之一。然而在自己心中唯一的支柱突然倒了后,布丁先生就像陷入了一个无尽的漩涡,一直愣在“她”旁边。
经过一段时间的改变后,布丁先生非但没有死,而且因为那次改变有了变态一般的体质。
而在布丁先生整理好自己已残破不堪的记忆出去找食物时,因为布丁先生对自己脸的毫无自觉,一出门就被人贩子“相中”了。
于是任处于茫然中的布丁先生就这么被人贩子抓住,在黑市上以所有“商品”中最高的价格(1000+)卖给了他的第一个“主子”。
在这个有钱的胖子欢天喜地得将他的“战利品”带回家,准备“好好享用”时,布丁先生这才发现了情况不对劲(反射弧感人),用力挣脱抱着他的肥爪,趁胖子陷入了呆滞时,一遛烟逃跑了。
反应过来的胖子有心去追,但是只能傻眼看着布丁先生越来越小的背影,只能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并以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速度回到家,命令仆人全城“通缉”布丁先生。
于是布丁先生的“逃命生涯”开始了。小时候的布丁先生哪知道出城的概念?所以在不大不小的城市里和这个胖子公爵玩起了躲猫猫。
渴了喝河水,有时候奢侈一点喝在清晨收集的露水;饿了就翻垃圾桶找别人吃剩的的饭菜,和别人家的猫狗抢食。
然后一跑一追下来就是3年。
此时的布丁先生正好十岁。期间那个胖子也因为失望想过放弃,但是也许是命运做崇,每在胖子公爵心灰意冷时他的仆人就送来“发现目标”的关爱,让原本打算死了心的胖子公爵又重新燃起希望。
毕竟以胖子公爵的眼光,就凭布丁先生7岁时的那张脸,就知道这种“货色”绝对是亿万里挑一,长大后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妖物。
直到——布丁先生被一个外城的人贩子偶然遇到,然后在一时的疏忽中又被抓住……
期间布丁先生想过逃跑,但人贩子毕竟不是那些精虫上脑的“冤大头”们,所以布丁先生又一次被人出高价卖掉了。
这次的买主——神特么还是只脑残。
他原本以为布丁先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就松开了布丁先生的束缚。
于是,机智的布丁先生又一次逃之夭夭。
这次他学聪明了,一逃走,就直奔城门出口。
然后就发现那个不算太笨的买家早就在城门口恭候多时。
在一次次惊险的对决后(躲猫猫),布丁先生通过在城市的阴暗面窃听得来的消息——主动找上了外城的人贩子……
因为两次下来,布丁先生有了“如何正确对待绑架和应对满城搜索”的经验。
真是可怕的经验。
布丁先生发现自己在这些专门卖人的人抓住后,每天每餐都有人给他食物吃,而不用再吃垃圾桶里别人的剩饭剩菜时——
布丁先生那神奇的脑回路就得出“人贩子=食物来源”这个等式……
原本厌倦了干贩卖人口这个勾当,打算弃恶从善金盆洗手的人贩子先生,在出门时看到一个衣着邋遢明显没父母,而且即使是拥有尘土也无法掩盖的可是说是“倾城容颜”的小女孩(?)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
然后布丁先生那明明是小美女却面无表情的样子瞬间戳中了人贩子心中的萌点。
内心被惊艳得泪流满面的人贩子表示,我要洗心革面,重新投入黑暗麻麻的怀抱。
(此处可出一本书,名为《一名彻底的坏蛋是怎样练成的》)
于是布丁先生再次被毫无抵抗地抓住了……
如此一来,反复经过被抓住,被卖,逃跑,主动送上门的程序。
布丁先生不担心自己跑不掉,因为他表示自己对这种事已经得心应手,简直易如反掌。(无语凝噎)
一来一去又是一年,布丁先生一直在循环这个过程,有时甚至碰到过抓住过他或买过他的人,都被他险之又险地跑掉了。
此时的布丁先生可以说是名声在外了,被人贩子们称为“永远抓不住的地鼠”,被列为“钻石商品”。这种高大上的称呼不但没使蠢蠢欲动的人贩子们放弃,反而引来了更多的“高人”参加进抓布丁先生的行列来,但更多的是为了一睹布丁先生那被传得十分神秘的美丽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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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告诉你哦,只要抓住那只狡猾的地鼠,一看到她的脸,你就会被她迷惑,从而不受控制得想要去抓她呢!”
“真的这么神?”
“相信我,我可是前辈!……咳咳咳咳咳咳!”拍胸过猛
“真的吗?那前辈你见过她的样子吗?”
“咳咳……有…有!当然有!当时我可是被迷惑得一动都不能动啊,她的脸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么像,像…像圣女一样呢!”心虚
“哦……是吗……”憧憬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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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布丁先生他自己早就烦透了这种居无定所的流离生活,隐姓埋名到了一个秩序混乱的小城市——也就是他最后离开的地方——荔浦街。
风轻云淡,悄悄来悄悄走,不带走一片云彩,留下了满城风雨。
他有意掩盖住自己的相貌(毕竟在长期接触社会黑暗面他也明白了做人要低调而不是一昧高调作死),在城里的一家肉类专买店里当了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伙计,过着有了这顿没下顿的艰难生活。
但,至少有了住的地方不是吗?经管这个地方冰冷,没有温度,但他也早以习惯。
他原本以为安静得过完此生,到不论布丁先生隐藏得多么精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