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王雨跟江文学汇报说,都调查清楚了,姚铮在城北开了家浴池,规模和咱们的浴池相当,名称叫常春藤浴池。江文学听了笑道:“常春藤,倒是比我的健康浴池的名字赫亮多了。我在城南,他在城北,我们各霸一方,也好,相安无事。”
江文学这才多少放心了一些。他在自家浴池里酣畅淋漓地冲了个澡,洗去了一身的疲惫,人又变得精神焕发了。浑身上下那种清清爽爽的感觉舒服极了。
他对着镜子一丝不苟地梳理好头发,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他要去跟李飞飞会面,陪她去涮火锅。这是李飞飞提出的要求。
两人涮火锅的时候,李飞飞喝了点红酒。看她擎着高脚杯那优雅的样子,江文学记起也不是哪本小说里的一句话:“蛾眉弯月,红酒一杯。”此刻,他感受到的正是这样的意境。
他纳闷自己是怎么了,一边怕犯错误,一边又情不自禁地想犯错误。
他盯着她拿筷子的手,忽然感慨道:“女孩子的手可真漂亮啊。”李飞飞瞟了一眼自己的手说:“干我们这一行的,经常给顾客端菜、结账,手也是门面呀。时常需要做些皮肤护理,还要涂指甲油。”
江文学不禁好奇道:“你涂指甲油了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是那种无色的指甲油。做餐饮行业的,最忌讳把指甲涂得鲜红或者是花里胡哨的,以免让食客们觉得不舒服。”
江文学追问道:“涂无色的指甲油起什么作用呢?”
“让指甲显得有光泽呀。这就跟涂无色的唇膏是一个道理。”
江文学点点头,“哦,还有无色唇膏?看来我真是孤陋寡闻了。”
听人说李飞飞的丈夫是个公务员。也有人说她丈夫是一家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但江文学却从来也不想打听她丈夫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不感兴趣。他也从未打听过她家里的情况。他只关心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你父母为什么给你取名叫‘飞飞’呢?”
李飞飞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是希望你越飞越高吧?”
李飞飞一笑,“也许吧。”
但江文学心里却想,女人都喜欢男人的奉承,这种虚荣心也许是与生俱来的吧?
李飞飞正想说什么,她的手机忽然响了。她接听后说:“江哥,真是不好意思,老板说有客人来商谈包席的事,让我马上回酒店去。”
江文学无奈地叹了口气,“真是好事多磨啊。上回是我有事,这回又轮到你了。既然有事,那你就先忙去吧,咱们另找机会再聚。”
于是,他们之间的事就不咸不淡地放下了。
光阴似箭。转眼间,已经到了年根了。这天黄昏,江文学将路虎停在道边,向露天市场走去。
这处露天市场哩哩啦啦的能扯出一里地长。在如今大搞城市靓化工程,退路进厅的大气候下,露天市场在逐步萎缩,能够保留下来的,都在城市的边边旯旯,不过却火暴异常。
离年根近了,市场里的节日气氛也凸显出来,农副产品让人目不暇接。江文学心里一边盘算着,一边走马观花地买了茧蛹、红蘑、芹菜和一块卤水点的豆腐。以他的饮食习惯来讲,特别反璞归真,也特别的东北口味。用经发酵的玉米面攥点酸汤子,再来盘炒茧蛹,就足以让他食欲大振,吃得沟满壕平了。像其它什么山珍海味,那都是有名无实的,哪有农家饭菜来的实在?能天天吃得起山珍海味的有钱人难道就比普通老百姓长寿吗?未必吧?
看到有卖灶糖的。怎么,腊月二十三要到了么?来一袋灶糖,回去跟豆豆一起吃。虽然年龄在一年年的增长,但江文学却始终有颗未泯的童心,一高兴,他能买一堆玩具跟儿子一起玩得昏天黑地。
市场还没走上一半呢,手里就满满登登的拿不下了。返身送回到车上,再回来接着采购。
看到了鲜红的国光苹果。吃惯了红富士,换换口味也不错,来五斤。对面肉案子上摆着个猪头,大概是血没放好,猪脸通红通红的,象京剧脸谱中的关公。小时侯家里若是买个猪头,那才算把节日的气氛推向高潮哩。可如今不感兴趣了,一见到大鱼大肉就有种发腻的感觉。
他在人群里穿梭,挤来挤去的时候,没有注意到有个女人在注意他。那女人裹着棕色貂皮大衣,黑色皮裤,披肩发泛着光泽。瓜子脸,模样俊俏。女人盯着江文学,心中在想,这个冤家成熟了,越来越有男人味了。
江文学终于感觉到了有一双异样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于是迎着女人的目光两人就邂逅了。他们谁都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地方见面,彼此的眸子里都有种异样的惊喜。女子的目光从他的脸上转到他手中的东西上,“哟,买了这么多年货啊,那我呢?你也要送我一份啊。”江文学晃了晃手里的东西说:“这不是年货,是平常吃的。”
“我不管,反正你得给我买一份。“女子的发嗲有种勾魂摄魄的魅力,她拉住江文学的胳膊一晃,就把江文学的魂魄晃得七零八落了。
江文学可不喜欢在这么多人面前秀恩爱,就急忙说道:“快别闹了,咱们上车吧。”
她象条鱼一样溜上车。江文学注视着她的动作,眼前又浮现出若干年前那个请自己到她家去中作画的洪晔的身影。此时的洪晔,比那时候更增添了几分成熟的风韵。
此时的邂逅让江文学感慨颇多,如果没有当初自己的毅然决然的离开,那就不会成就今天的自己。这就叫有得必有失。所谓取舍之道,就是指做大丈夫的,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啊。此时再面对这个女人,自己当初的那种自卑感已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可以跟她平起平坐了,也可以直视她的目光了,这才叫爽哪。一股从未有过的自豪感在他的心中潜滋暗长起来。他踌躇满志地想,如今的自己,与当初那个卑微的自己是完全不同的,不可同日而语的。
另外,人的审美观点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会有新的变化。比如他以前非常欣赏香港女星张曼玉,觉得她特别有女人味儿。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觉得张曼玉已经风华不在,对她的那种好感也就渐渐淡化了。
有一次,他在一家大型的综合商场里看到了一个时尚女子,涂着咖啡色的唇膏。当时这种颜色的唇膏刚刚流行,非常酷。完全颠覆了以往那种以鲜红的唇膏为主流,以白肤红唇为美的传统欣赏习惯。江文学也对此推崇备至。那女孩其实谈不上有多漂亮,但是这种前卫式的流行色唇膏却给她增色不少,非常吸引人的眼球。因此江文学就多看了她几眼,而她也正瞧着江文学呢。还故意抬起手臂,整理了一下并不凌乱的秀发,似有搔首弄姿之嫌。
但是此刻回想起来,江文学就对咖啡色的唇膏一点儿也不感冒了,那种流行色仅仅是一阵风而已,刮过了,也就销声匿迹了。
再者,他一向喜欢肤色白,身材高挑的女孩。但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身材并不高,但却很匀称的女孩。而且那女孩的皮肤也较黑,但却黑得有光泽,很健康时尚。她穿戴得体,还在额头上扣着一副漂亮的太阳镜,显得青春靓丽,神采飞扬。江文学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他忽然感到困惑起来,自己怎么忽然又喜欢起黑丫蛋来了?看来自己的审美观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每个人的经历与阅历的不同而潜移默化的,并非一成不变。这就如同一个人判定是非的标准并非一成不变的一样。
此刻他面对洪晔,心理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不在把她当做女神一样顶礼膜拜了,而只视她为一个有恩于自己的女人。她不在具有神秘的光环了。
外面寒风料峭,车内暖气融融,狭窄的空间里充满了洪晔身上的香水味儿。路两旁的树干光秃秃的,显得四下里更加空旷了。
“咱们有五、六年没见了吧?”江文学回忆道。
“还说呢,小没良心的。当年你说走就走了,也太绝情了吧?你应该怎么补偿我?”
江文学有些尴尬地说:“我当初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你们男人呐,都是没良心的,都一心想着自己怎样飞黄腾达,完全不顾女人的感受。”
洪晔似乎牢骚满腹。江文学默默地听着,任她发泄。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黑下来了,在这暧昧的夜色中,两个人都有些心猿意马了。
洪晔继续数落道:“这么长时间你也不来看我,真够绝情的。”
江文学说:“从你那离开之后,我就不好意思再回去了。”
“那今天呢?能破例赏脸到我那儿去坐坐么?”
江文学知道她想干什么。发自内心地讲,江文学还是非常感激她的。在自己落魄的时候,难得她能瞧得起自己。人们都喜欢锦上添花,很少有人去雪中送炭。但对锦上添花,人们会很快淡忘的。却对雪中送炭的人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即使是出于感激,江文学也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他说道:“还是去我那儿吧。”
“去你那儿?”洪晔有些惊讶,“怎么你还是单身吗?”
“不,已经结婚了。可我另外买了一处房子,还没有告诉媳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