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芷璐,再不去占就占不到好位子了。”刚下课,崔朝枫就拉着我去自习室。根据我对她的了解,没有看出崔同学哪跟神经里有这么强烈的学习欲望,而且我也不想去,刚刚小考过去耶,我才不要成为一个只知道啃书的书呆子。
我不情不愿地磨蹭道;‘才下课耶,要学习也不用这么争分夺秒吧?’
“当,”一支笔敲到我的头上,崔朝枫朝我白眼狂翻;“谁说我要去学习啊,真笨啊你。”
“那你去自习室做什么?”我摸着头上被她敲得地方,自从入学报到时和她一起遇上圣豫宸后,她对我就熟悉到再也不见半点红脸了,还动不动敲我我头,手劲儿还挺大,真奇怪。
小考前遇到毕茵莎的事,被她称为和我“共过患难”,鬼才信她,当时可是就我一个人孤立无援的好不好,竟然一转头就冠冕堂皇地说和我共过患难,切。
“今天王子要去自习室,你笨啊你,还不快点,等下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
君宇易?他去自习室?我困惑地问道;“你不是说他招惹不得吗?怎么还去招惹?而且,他有女朋友耶。
崔朝枫拖了我就走:“谁说我要去招惹,就看看嘛,又不只我一个人。有女朋友怎么了?王子是大众情人。还不让人看吗?”
大众情人?估计君宇易听到这句话一张帅气的脸要变成一张绿脸,我捂着嘴偷笑,已经被崔朝枫拖过两张教室了。哎,谁叫自习室在走廊的最尽头那个教室啊,崔朝枫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一首消息,拖着我走得像做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