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染剑华,今年十五岁,我出生在碧荒西南部的紫色公国。
在一个大雪骤停疾风乱嚎的凛冽早晨,我带着剑与信念离开了那个我生活了十五年的小村落。
除了父亲,没有人为我送行。
按父亲的说法,安安静静的就挺好,免得你这个兔崽子将来不成才白白让乡亲邻里抱希望。
我觉得这话不对,但我同意安静地离开。
临别一刻,我本以为父亲会看着我的背影直到消失——大概这就是所谓亲情最具体的最佳的也是最简单的体现,没想到当我迈开那么短短几步然后回头的时候早就没了父亲的影子——大概是回屋睡觉了。
切——!
唯一的遗憾,是父亲终究还是没有说关于他以前的只言片语,剩下的,就全是兴奋。
广阔的天地——我来了。
我开始向东走,那是重岳王朝的方向,而生我养我的紫色公国则是重岳的附属国,据父亲说,我们那个村子离重岳西境不是太远——比较而言。
我很期待,宫如静曾在《重岳》一书中这样说:山,极目尽处全是山,无穷无尽;武,连五岁女童都喜好持木刃玩耍;野,崇山峻岭,多有名胜古迹怪物连连,野趣非常;酒,辛辣厚重,尤其以土法酿造的穿肠阳炎和宫廷秘酒醉千秋为其中顶尖;而食物者,丰盛至极,山水之间,美食无处不在,同时重岳也是唯一一个国境之内生有乱骸且几乎无法根除的国度。
啧啧,这样的国度,确实比了无生趣的紫色公国要好的多,想起紫色公国,我唯一能提起兴致的就是传说中深得国主陛下宠溺的紫薇公主,人们都说她风华绝世,是谪仙子——不过仔细想想,也不过只是一个人而已,等我踏遍碧荒,想来什么稀奇古怪惊为天人举世无双精妙绝伦在我眼里也都稀松平常了。
于是乎,我深为自己的远大志向而感动,而对紫薇公主的憧憬也被这种情绪冲淡了不少——也许这也是一种另类的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吧。
东行的过程中,我路过很多村落,也走过了几个小城市,见到了太多世态炎凉,也感受过人情冷暖。
夜里我偷偷睡在某个人家的柴房或者杂物间的时候,我常常想,等哪天我也被世人所熟知欣赏的时候,一定睡在谁家就是谁家的荣幸!
而且以后我也要向宫如静一样写书,记录下这世间所有的繁华与荒凉,而当我的生命走向终结的时候,我一定要找一处春暖花开面朝大海或者高山流水白云悠悠或者一切精彩的地方,这样我的灵魂也能日夜欣赏世间广阔。
旅途是愉快的,虽然有诸多困难,这是旅人的宿命,旅人看到无数的非常物事,也必须得接受无数的艰难险阻。
于是好景不长,我在临近重岳王朝边境的时候遭遇到了可怕的怪物。
真是倒霉!
那只大鸟有十几米长,通体银白,趾爪锋利,眼睛亮亮的像两盏灯,不用说,此鸟已经通灵,有了灵力,少说也得活了百年了。
大概是看我孤身一人好欺负,它呼地就扑了下来!
猛烈的罡风刮得我睁不开眼睛,我被它带动的大风刮的晕头转向,一个踉跄就跌倒在地。
完了!这只鸟刚才只是逗逗我!因为它只是把我扑倒,而没有动用它那看起来可以分金裂石的爪子。
可我却连它表演性的一扑都承受不住。
我没命的往前狂奔——这里荒无人烟,距离下一个城市应该还远。
一股绝望的情绪流淌,我大感不妙。
想起午餐时候我是捉到一条小腿般粗的蜥蜴饱餐一顿的,那蜥蜴鲜美的味道我现在都还回味无穷,没想到此刻我却要成为一只大鸟的口粮。
真是太不幸了!
我拔出剑来,准备那只该死的鸟再扑下来的时候说什么也要给它留下点回礼!
身后一声怪叫,刺的我耳朵生疼,一阵飓风吹的我脚步都快了——那种控制不住的快。
来了!
我猛地向前一个翻滚!正面朝上,凝聚一身灵力于剑刃之上,剑气白光,嗤——!
一长溜儿的金铁颤音嗡嗡地响着。
我的手哆嗦着拿着剑,剑上有血,成功了——应该是劈到了它的爪子上,但是,好像没什么用……
那只银白的大鸟——不!应该说是猛禽!
那只猛禽大概是没料到我这样弱小的家伙都能对他造成创伤,于是不再留手,愤怒的咆哮着俯冲下来。
那飞速变大的身形与比我的身体还大的爪子昭示着我与死神的距离越来越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