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抱着枪,背着一个锦绣的包袱,漫无目的的行走在猎场里,寻找他觉得值得一战的猎物。
他觉得,既然枭寞说了,排名是按照所猎杀猎物的数量和质量来定的,那么,不如只找质量高的作为猎杀目标,而多给弱者一些机会——可以说他是仁慈的,也可以说他太高傲。
又是一处密林,李信踽踽独行,从容而入,同时也不害怕暴露,把感知和自身灵息扩展到最大,然而趟过一重又一重饮风草,始终不见一个人影,不久,倒是见到一头正在进食的异目狼,场面血腥,那狼体长三米有余,浑身布满了美丽复杂的花纹,最为奇特的是它的眼睛一只通红一只完全漆黑,有点儿吓人,对比起李信来,它的个头儿着实不小。
这种狼是重岳独有的,因为奇特的双眼而被叫做异目狼,力量很强,筋肉坚韧如同铠甲,天性狡诈暴躁,并且个性又非常骄傲,所以除了繁殖季节,它们都是独来独往,这一点上和其他狼族种群完全相反,而异目狼虽是独行侠,但就其个体力量而言,又远胜其他狼族,若是异目狼还要群居,以其暴戾性格,恐怕不知道要灭绝多少其他的物种。
成年的异目狼在突破种族界限踏上修行之道前,便能与化界之下的高阶灵师相对抗了,可见其威势,而若是其能够彻底开化懂得吸取天地灵力突破界限晋升武炼大道,便会如同鲤鱼跃龙门一般,实力飞涨,且双眼各现出神通来,那时候的异目狼,便是非化界以上的灵师不能抗衡得了的。
然而此刻李信见到的这头异目狼,显然没有跟李信动武的意思,只是低眉顺目衔咬了食物往后退去,很快便消失在山林之中,看起来它颇通人性,似乎也知道眼前这个家伙个子虽然小,但是战力却绝对高,若是换了其他异目狼,保不齐就要头脑发热对李信利爪尖牙相向,然后落得个被白河枪一枪刺杀的下场。
李信不禁想起猫园那只响尾,这头狼和响尾一样,很有灵性,姬明雪常常笑骂响尾是畜生,但李信知道,姬明雪其实是很喜欢响尾的。
“畜生”们不像人一样生来智慧得天独厚,所以当他们千辛万苦开化灵智之后,哪怕是一丝一毫,也是令人钦佩的。
不一会儿,异目狼的气息从自己的感知范围内消失了。
“知道害怕是好事。”李信轻轻自语。
对于整个猎场里的“猎物”,李信也是像对待这头狼的态度一样,若不是他看得上眼的人,敢来挑衅,他会毫不留情用武力彰显不可侵犯,若能知难而退,李信也绝不赶尽杀绝。
又在崎岖林中往前走了一段时间,当他越过一大丛人高的灌木后,眼前豁然开朗,是一片不大的却全是饮风草的平整草地,被树林围成一个圈儿。
成片的饮风草摇曳生姿生机勃勃,仿佛一群整军待发的士兵,一个个精神抖擞。
同时,李信也终于能够感觉到凉风了,先前密林,简直密不透风,闷热得紧。
抬头看看天,阳光似乎不是那么亮堂了,想必,一天已去大半,再过不久,便要黄昏。
李信想,今天怕是遇不到值得在乎的对手了,权且在此休息一晚,若是运气好,也许夜晚便可能碰上夜行的高手,若是碰不上或者碰上的对手实力不济,那也只能自认倒霉,毕竟参与者很多,而高手不多——所谓的高手,是对李信而言的高手。
李信话少,是个沉闷的人,同时又稳重而谦虚,从来不露锋芒,但他其实是很高傲的,并且又有自知之明,所以,他是那种知道自己很强,却又不会被高傲冲昏头脑的人,无疑,他就像拥有续命真体几乎怎么打都打不死的染剑华一样让人畏惧,甚至更可怕。
姬明雪说,喜欢韬光养晦的大才之人常常被称作潜龙,李信就是这样,而潜龙终有一日会飞龙在天战八方于野,所以这场谁与争锋,大概就是李信第一次由潜而升龙爪初露的时刻。
此刻,李信挥枪三两下,便碎了饮风草如粉末,扫出一块儿空地来,也不需要讲究,席地而坐,然后取下背后漂亮的锦绣包袱,打开,里面是各种便携的吃食还有酒。
这包袱是今天晌午时分,一个只能说是稍微有点儿本事的富家公子哥儿“送”给李信的,李信欣然受之的同时还赏了他一个枪洞,最后那公子哥儿声嘶力竭地“道谢”而去。
李信是有点儿后悔的,他觉得他对那公子哥儿的打赏还不够多——他是不喜欢被人“千恩万谢”着记住名字的。
因为很麻烦。
但放过了就是放过了,权且放过。
从一只干火腿上私下一片肉来,李信安静地抱着枪,慢慢咀嚼着,也许是实在没什么东西能够让他打起精神,吃着吃着他就发起呆来,呆着呆着居然又泪流满面——他想起了死去的亲人和那名说过要传授他沙铸术的名叫昆乌的喜欢大笑的粗壮汉子,曾经的李信也是个多话而吵闹的孩子,常常缠着昆乌给他讲故事,昆乌也不厌其烦的给他讲啊讲,直到某一天,昆乌对他说:“总算不用给你讲故事啦!臭小子!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呐!喏!这条汗巾是我铸器时候戴的,跟了我好多年了,脏是脏了点儿,但是却不是普通料子,你拿着,就当它是我,没事儿的时候拜两拜,跟我说说话——现在,大声告诉我!你会活下去!当然,如果你能叫我一声干爷爷,我就心满意足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李信咽下肉干,食不知味,从怀里摸出一方脏兮兮的汗巾来,恭恭敬敬纳头便拜,磕得脑门儿上沾满碎叶尘埃。
——
时间回溯到原四月被彻底诛灭的前夜。
昆乌脱了上衣,露出坚硬如铁的肌肉,就那样打着赤膊不用寸铁地杀了好多人,拳脚带动的骇人风雷音,成了敌人的噩梦,随着敌人血流成河,他也汗如雨下,生平头一次杀人,就杀的如此天昏地惨,他心里还是非常紧张的。
常言道,猛虎不耐群狼,果然至理名言,最后还是一名叫做飞渡的强悍灵师配合着数万兵士成功捕住了他,只不过被捕的前一瞬间,他自行断掉一臂,如注鲜血焕发出奇异的光芒,他另一只手戟张作爪,直指苍穹,轻轻吐出两个字,“彼岸!”
伴随着彼岸二字的出口,无尽的流沙自虚空之中滚滚而来,所过之处温度骤升,至少有几千敌方灵师被滚烫的沙子烧灼成虚无——直到千百年后,那片流沙还存在于那方大地,生灵没有敢接近的,近者必死,而只有极少数人,知道那是传说中的彼岸沙,最开始的时候,也有很多人试图开发其中的秘密,但是皆无功而返,因为他们连靠近都做不到,并且他们曾用了很多珍贵坚硬的器皿,试图取些回去慢慢研究,可惜,那些器皿一碰触到那流沙,便化作一摊液体甚至完全消失,久而久之,那片彼岸沙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无用之宝。
被捕后,飞渡对断臂的昆乌说:“陛下有令,那李家小儿可以留他一条生路,而你若肯交出沙铸术的秘诀,饶你不死,且可封侯,世袭罔替,永享荣华!”
被自己曾经亲手打造的困灵绳捆得只剩下鼻子嘴巴的昆乌嘿嘿一笑:“别逗了大哥——你当我傻吗?再说了,你家那位乱党头子的狗屁封爵,实在没品!简直是让人笑掉大牙!我要是就这么轻易当了叛徒,那岂不是很没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