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诛仙》降临上
墨云手中飞快的跳动,手指在键盘上敲打,但是键盘独特的防音设计导致整个键盘只发出很小的声音,对于墨云来说,一旦进入“疯狗”模式,那任何的一点声音对于自己在创作时候的感觉都是一种不舒服。
现在“魔器”便将这种不舒服彻底的解决了。
而最终带来的结果就是,墨云一旦陷入你“疯狗”模式后将会更加的恐怖。对于一个写手来说让自己保持一种可以沉迷于自己作品的世界中的一种状态是一种时刻都在苦苦最求的。一旦沉迷其中,那便绝不想醒来。因为每一个写手写的不是所谓的故事,而是一个心中的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能深入自己的作品中,那么为何要向读者深入其中呢。
而墨云一旦进入“疯狗“模式后其实就是让自己进入了自己的小说世界中,但是却只是一个观众,在用自己的笔将自己所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用最合适的方式来表达出来,那么这样的书就一定会带入感。
墨云的文字功底和文学功底,谁能比的过,现实文坛领袖,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称号,而是一种彻底的实力的体现。
当墨云从“疯狗”模式中解脱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因为手指在长时间的快速敲打键盘而手指僵硬无法按动按键的时候了。
墨云看着眼前的“魔器”,心中不知道该怎么说,上世这把键盘陪伴着自己带领现实文学界征战,自己走到那个领袖的位置,这把键盘可以说功不可没;而这世却又要开始伴随着自己同时征战现实文学界,和网络文学界了,这可以说是天意么?一时间墨云感慨万千,手指轻轻的抚摸着键盘的按键。
随后打开网页,将刚刚写出来的内容上传到草稿箱中,设定成三个自动发表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发布一章后,将写的东西保存后关掉电脑。
起身来到客厅中,说实话一年的时间中,墨云一直都在住酒店中,对于为什么?你总不可能让一个太子爷去思考要不要节约点吧?毕竟在不同的位置所看待事物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在众人看来一个LV那就是奢侈品,但是在众多富豪们看来,那只是一种是生活用品而已,也就是仅此而已,所以一句话,屁股决定了思考方式。
来到客厅,客厅的桌子上面一个黑色密码箱放在桌子上,墨云走上前,密码箱没有设置密码,所以当墨云轻轻的就打开了密码箱,而当密码箱打开后,映入眼帘的则是一台棱角分明科幻色彩十分明显的黑色笔记本。
轻轻的掀开笔记本的屏幕,按下开机键,而这个时候眼前的这款笔记本带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不是地球上的笔记本,其画面上是一个外星人的头像,而在开机的一刹那之间不是传统的电脑开机音,而是一声电子机械合成音。
随后就是整个电脑的键盘开始一个一个的缓慢亮起,发出银色的光芒,墨云轻轻的笑笑,没错,这就是自己一直没有用笔记本一直都在使用台式电脑的原因。
等这台电脑墨云等了两年,这台由美国戴尔根据墨云提出的要求,经过两年的设计制作后才制作出来的外星人电脑,可以说跟墨云手中的“魔器”一样,都是绝对的绝品,毕竟不是谁都一掷千金,用一百万美金让电脑公司专门为自己量身定做一台电脑。
同样这台专门为墨云制作的笔记本附带指纹解锁功能,只有墨云才能打开这台笔记本,并且让之运行,否则你还是准备好板砖进行暴力拆解吧。
而这个时候网络上第一个预设的章节发布时间已经到达,当第一章节被发布出来的时候,被正在书评区闲逛的众人发现,点进去一看,众人只想对墨云做出国际性的通用F开头的四个字母手势,问候一下墨云的母系社会。
没办法第一章节,墨云居然发布的是新书简介,直接就是长达两千字的全书简介,当简介看完后众人想进一步深入看的时候,才发现,这一章既是第一章节,也是目前的最后一章节。
一种被戏弄的感觉彻底的让众多书迷不得不在心中问候一下墨云的母系社会,而墨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网文界中的怨气朝天。
你要问我不是在创建新书的时候就将新书简介发布出来了么?你认为我会告诉你,墨云在创建《诛仙》的时候,新书简介就一句话:我为魔主。就没有其他的多的一个字了么?这么刁扎天的新书简介,你看到过?你敢这样写?我读书少别骗我咯。但是墨云就这样做了,而且还就这样直接的写了。
谁也拿墨云没有任何的办法,而这也是《诛仙》还没有开始章节发布的时候,数据就来了一次爆发的原因,墨云吊胃口的能力太强了,而且也太符合号称魔主的称号的尿性了。
新书简介这样写给人的感觉用一句曾经山鸡哥的话来说就是:我是山鸡哥,相信我,就跟我一起来上《诛仙》吧,是兄弟就一起来。
然后更让众多写手无语的就是,这个叫众神之魔的山鸡哥这样的一句话说出来后,手下一票小弟顿时都还信的五体投地,直接就气势汹汹的的对着《诛仙》就是一顿乱砍,根本就不看一下到底砍对没有。
“起点这个网文界的铜锣湾,尖沙嘴还能不能混了?”这是众多写手们的共同心声。现在《诛仙》似乎已经回答了众多写手们。
“这是墨云这个超级山鸡哥的地盘,手下小弟一大堆,要想在起点这个网文界的铜锣湾,尖沙嘴混,那以后就乖乖的跟着众神之魔这个大哥混吧、”瞬间一种悲伤在众多wc中徘徊游荡。而你要问为什么?
难道不知道哭晕在厕所后醒来后会继续哭,才能六月飞雪,比窦娥姐姐都还要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