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雨
听说他有女朋友了,林时默,有女朋友了……
林语停止了翻动日记本的动作,呆呆地看着这一页,手指不自觉停留在林时默三个字上面。简短的一行字,笔迹颇深,可以想象得到写的人当时有多么地激动。而笔画停止处却格外生硬,很明显当时还颤抖着。
写下这一行字的时候,林语刚上高一,与他,还有那么一点点交集。四年过去了,现在大二的她与他,已形同陌路。从不联系,甚至是,根本就没有联系方式。
厚厚的本子里,记录着林语那小小心灵里所有的不安与悸动。而这所有的不安悸动,皆来自同一个名字,林时默。
那是一本只记录与林时默有关事件的日记。她与他的相识,成为朋友,到失去联系变成陌生人,事无巨细皆在林语笔尖流转。
林时默对于林语来说,是一个秘密,也是一个禁忌,更是一份她守了多年的喜欢,她青春里的意外。
五年级他转学来到她们学校,霸着班级第一年级第一,硬生生把她挤到万年老二的位置之后,她就开始注意到他了。
那个个子跟她差不多高的男生,长得怎么那么像女孩子,怎么那么安静,怎么越看越觉得他有点好看呢……
“喂,你怎么每次都考得比我高分,你要不要也来体验一下万年老二的滋味?”六年级的时候,林语看着比她高了两分又稳居榜首的林时默,忍不住对着他嘟哝。
“我下次让你?”林时默话很少,讲话也总是挑着重点。而这一句,让林语气不打一处来。
“要不是看着你也姓林,我肯定揍死你,让什么让,我肯定会超过你,我肯定要让你尝尝当万年老二的滋味。”林语越说越咬牙切齿。
“想打我不用忍着,同姓不一定同宗,不用留情面。”也许是笃定林语不会动手,林时默说得云淡风轻。
“林时默你……”林语哑口无言。
可能正是林时默这种永远压着她,不论是成绩还是吵嘴,从来没有让她赢过的行为,反而让她越容易注意到他,越想要战胜他。最后慢慢意识到喜欢上了他。
回忆戛然而止,林语盖上厚厚的日记本,动作娴熟而轻巧地把它放进行李箱,又在本子上方盖上了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如同小心安放着什么稀世珍宝一般。
明天就要回学校了,好多东西都还没有收拾好,林语妈妈忙前忙后地往她卧室搬东西,什么零食面包土特产茶叶水果奶粉一应俱全。
林语看不下去了,连忙叫住了穿着拖鞋来来回回把地板踩得哒哒响的林妈妈。
“妈,我是去学校上课的,不是去开杂货铺的。”林语叹了口气。
“我知道,但是这些东西都是我今天刚挑的,外面买的哪里有家里的好,这个要带上,还有还有这个,这个很不错的。”林妈妈指着一地的东西,像是个期待被夸的孩子。
“好好好,我都带,都带,最爱你了,你最好了,赶快回去睡觉吧我自己收拾就好了。”林语有些无奈,但是心里却甜丝丝的。
“哎呀我想起来了我给你买了盒保湿霜还没拿过来呢。你等着我这就去拿,女孩子要注意着点自己的皮肤……”林妈妈一拍大腿迅速起身,话音随着脚步远去渐渐变得模糊。
林语轻轻摇摇头,微微叹气,把妈妈拿进来的东西码齐了放进了行李箱,原本还空荡荡的行李箱瞬间满满当当。
吃力地合上行李箱,林语单手试了一下重量,发现根本提不动,双手提起来还特别吃力,霎时间陷入了万千苦恼当中。
这些东西,都是林妈妈精挑细选出来的,其实林语知道,去了学校再买更方便快捷,不必这么麻烦。但是这是带着一份牵挂,出门在外家人对你的牵挂。所以这么些年来,不管林妈妈给她准备了多少,她都会尽量带走,她不想让妈妈失望,也不想让家人担忧。
夜深人静,林语在卧室的小床上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觉。
今年的夏天格外的燥热,林语起身下床,走到一楼的庭院里。
林语家是一栋二层小楼,二楼是她与爸爸妈妈的卧室,一楼便是客厅厨房。门外还有一小块空地,林妈妈闲来无事便种些花花草草,小庭院倒也有模有样。
因着正是盛夏,庭院里免不了有些小昆虫在窸窸窣窣,偶尔传来不成曲的调子。
林语穿着人字拖,完全不顾及形象地走出大门。
巷口只剩下一家便利店的灯还亮着,林语摸了摸口袋里的零钱,慢悠悠地向便利店走去。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林语边走边哼着歌,完全陶醉在自己的歌声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冷不丁地一阵风扑面而来,林语披散着的头发开始群魔乱舞。路灯下,她看着自己的影子。心里开始发怵:怎么这么像张牙舞爪的鬼呢……
越想心底越虚,手脚也微微渗出汗。
步伐越迈越大,速度越来越快,仿佛背后真的有什么东西在追赶着她一般。
走进便利店的那一刻,林语终于缓缓松了一口气。
这个时间段,偌大的店里除了昏昏欲睡的收银员之外没有其他人,林语也乐得自在,慢悠悠地开始挑零食。
往日里只要走进来,身后总会跟着一个售货员,走到哪里跟到哪里,开口就问请问您要买什么东西,走两步就开始向你介绍各种打折促销减价商品。林语每每碰上这些都无力招架。现在终于能自己认真逛个畅快了。
林语在卖饼干的货架前停下了脚步,拿起一盒红酒味的百醇巧克力饼干棒。看着手里的小方盒子,情不自禁笑出了声。
高一刚开学的时候,跟林时默还很要好,两个人时常趁着课间操二十分钟时间,躲过老师的法眼,逃掉课间操,翻墙溜到小卖部买吃的。可能那时候正是长身体的时期,林语总是特别容易饿也特别能吃,一大袋零食里边,除了一盒纯牛奶一盒百醇巧克力棒是林时默的,其他的基本都被林语承包了。
而林语消灭零食的速度也不是盖的,百醇巧克力棒一盒里边有两小包,往往是林时默在撕第二包的时候,林语就已经解决了她那一袋面包牛奶小饼干,然后开始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巧克力棒。
而这时候,林时默总会默默把撕开包装袋的巧克力棒递给林语,然后把一地零食包装纸收拾干净。
林语想着以前的事情,笑意便又浓烈了几分,若是还像那时候一样该有多好。
有些事情总是会在很久以后的某一个瞬间想通,林语现在便是这样。那个时候并不是自己吃得有多快,而是林时默刻意吃得很慢很慢,刻意把巧克力棒让给她。
有时候很多事情明明很浅显,但是林语这种神经比较大条的人,总是要等到好久好久以后,无意间回想起来,才能想得明白通透。
便利店门口有脚步声传来,收银员依旧在昏昏欲睡,林语条件反射转过头去看,好奇是谁会在大晚上的还出门。
不看还好,这一看,吓得林语用力捏了一下手里的巧克力饼干棒,盒子瞬间塌了,里边的饼干棒发出了两声咔咔的断裂声,昭示着它们不幸壮烈牺牲了。
声音并不大,但是在寂静的店里却显得格外清晰,也许是心虚,林语迅速蹲下,猫着身子挪到了货架的另一边。
是他,是他,她心心念念牵肠挂肚的他。那个让她整个青春有了颜色的他,那个时常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让她伤心到流泪的他,是他,林时默。
林时默穿着白色的T恤,黑色的长裤,简单而素淡的衣着衬得他格外干净斯文。头发没有刻意打理过显得慵懒随性,右手握着手机,左手迅速在货柜的商品上轻轻划过。
这是林时默的小习惯,以前跟他一起去买东西的时候,林语便时常注意到他的这个举动。会在排列整齐的商品上轻划而过,在手指停住的那一刻,便说明他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明明这是一个很无聊的举动,偏偏他林时默总能做得十分养眼。
林时默的手无疑是好看的,白皙而修长,骨节分明,林语以前特别喜欢盯着他的手看,也会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的手比女生的手还要好看那么多。
当然,老是盯着别人的手这么不礼貌的行为往往是会受到惩罚的,所以那时候就经常会被她觉得无敌好看的手敲脑袋。以至于现在林语一直觉得自己之所以脑子不太好用,多半都是林时默那好看的手敲出来的。若是追究责任,林时默应该要负个全责。
林语在货架的另一边借着商品间的缝隙,看着那个白色身影的一举一动,看着他好看的手,看着看着,心底竟然油然而生一股罪恶感。天啊,这是偷窥吗,天啊她骨子里不会是偷窥狂吧……
用力地晃了晃脑袋,林语拼命把这莫名其妙的想法用力甩出。
她可不是这样的人,她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跟他打招呼罢了。
她,好久都没有跟他说过话了……
已经忘记该怎么跟他说话了……
因为他有女朋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