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空气中还残留着潮湿的味道,初阳准时在附近公园小跑一圈后,回到了自己所居住的小区。
路过那栋废弃的楼房,原本的浓厚的血腥味早已被清洗干净,只是众人对这个晦气的地方是能绕多远就绕多远。
初阳见惯了血腥,对于这些真的是提不起兴趣,没多做停留就离开了。
昨天回家后发生了什么事,她的脑子依旧是一片空白。她请几天病假,打算把自己的脸整到不苍白就回总部。
“星星,今天也很准时呢。”远远地,初阳就看见他的身影立在门口,拿出钥匙打开门,正欲掏钱,他却制止了她的动作。
他挠了挠碎发,就先难为情地说道:“初阳,你觉得像我干这行的,是不是会让人看不起?”声音有些委屈,还隐含着无奈。
“没,怎么会呢,我觉得你挺了不起的,每天那么准时。”初阳最终还是掏出了钱,塞在他的手中,她觉得职业只要是尽自己努力的,就没什么看不看得起的。
他低沉着脸,声音暗哑:“对,那些看不起我的人简直该死!”
“怎么了?”初阳拍了拍他的肩,“别馁了。”
“嗯,初阳,我先走了。钱给你吧,今天这顿饭我请了。”
随着他匆忙地离开,初阳将早餐安置在桌上,随着香气四溢,她的肚子也跟着叫了起来。
早餐是皮蛋瘦肉粥,初阳把粥送入口中时,却没吃出什么味道。
“是今天的早餐做淡了,还是我烧的把味觉都烧没了?”初阳再吃了几口,还是没什么味道,干脆就不吃了。
阿丧说她发烧,但是她根本没有感受到任何发烧的不适感,就连昨天回家后发生了什么都不记得,她真的有点方。
算了,她还是出去转转吧,顺便买点小吃。
初阳再一次路过废弃楼房时,无意间瞥见楼房内侧的角落里静静躺着一块手表,而且还十分眼熟。
凑近一看,那是一块闪电装饰的手表,做工粗糙,玻璃上也有不少磨痕,显然是戴了很久掉在这里的。
她记得,这个手表是外卖小哥的。自从这里出了人命,其他人对这个地方避之不及,以免沾了晦气,一个送外卖的小哥怎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初阳将手表收起来,打算明天送外卖的时候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