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个西北的偏僻城市,为权者不仁,颠倒黑白,欺压百姓的事比比皆是。那一年我在一个警务室当协警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那是在一个KTV里,有两伙人起了冲突,一方是某高官的子嗣,另一方则是普通百姓。本来是一场开心的聚会,却演变成了一场悲剧。那位高官的子嗣喝醉了走错了包厢,走到了受害者的包厢里,企图对受害者女友行不轨之事,受害者好言相劝,高官子嗣却大放厥词,我爸是某某高官,别说是玩玩,就是把她睡了又能如何。因此双方大打出手,然而结果可想而知,受害者被高官子嗣用六箱啤酒击打头部,导致半身不随。此次案件本该是高官子嗣承担一切责任,我们在案件上报时大概也明白这个高官子嗣估计是全责(当时我们不知道那货是高官子嗣)然而就在第二天我们却意外的发现承担责任的居然是受害者,原因是受害者先出的手,但是在ktv监控上清楚的能看见是那位所谓的高官子嗣先动手的,最后的判决是受害者因为故意伤人判决有期徒刑两年,但是因为受害者半身不遂的原因改判赔偿二十万元软妹币,那个高官子嗣只是因为防卫过当,判拘留七天。然而全权处理这件事的就是管理我们所在警务室的一位苟所长(我们只是那位所长管理的一部分)其中缘由不言而喻,就是因为有权利就可以收黑钱颠倒黑白。或许这种人渣只有在死亡面前才会悔悟。
某地午夜23:59
苟所长你好,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你就够了。你在当警察的十五年里,欺压百姓,收黑钱,颠倒黑白,我有幸去过一次你家里,你家只能用豪华来形容了吧,光是你客厅里的黄花梨家具有六位数了吧,而你的薪水只有每个月六千多。你当年亲自处理了一起案件,不知你还记得么?某高官子嗣喝醉轻薄一位女孩,女孩的男友好言相劝,却被高官子嗣打成重伤,最后的判决却是受害者赔偿高官子嗣二十万,而那个畜生却只是拘留七天,你记不记得都无所谓了。现在我想跟你玩个游戏,你被倒吊在房顶上,地下是一些巨大的食肉巨蜥,你有十分钟时间,你的头部会在十分钟内离地面越来越近直到被蜥蜴咬死,那位受害者的父亲正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看着你,关闭机关的开关就在受害者父亲的手中,你得在十分钟内忏悔,得到受害者父亲的原谅。记住是真正的忏悔而不是为了活命做做样子,如果你做样子,你以前做的丑事的证据就在受害者父亲手中,如果那份证据出现在纪检委的手中你的下场或许会比现在更惨吧。现在你的生命就在你自己手中,是死是活,你自己选择。(死亡就在下一秒,一个决定,一件事,都能改变结果,是死是活,你们自己选择。)
某新闻据本台记者报道,本市放生一起入室抢劫案,受害者是一对情侣,受害者被凶手用脚镣困在屋中,屋中的煤气阀被凶手打开,但是这对情侣用亲吻的方式获取空气等待救援,两人获救时并没有想象中的恐慌,有的只是死里逃生的喜悦,以及对彼此的爱意,二人表示不在追究凶手,因为在经历这件事以前两人一直是互相猜疑,现在只有对彼此的信任。(经历生死才是验证一切情感质量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