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美札记》--查尔斯·狄更斯
如果你爱一个人,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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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NewYork),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东北部,是纽约都会区的核心,不仅是美国也是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
作为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纽约让人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纽约是个名副其实的多族裔聚居的多元化城市。
纽约,拥有如此多的、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移民,以至于在纽约一个城市,使用的语言就达到800种之多。
纽约确实就像一只看上去让人垂涎欲滴的红红的“大苹果”,不仅好看,而且看上去很好吃,人人都想咬一口。
美国人常说,纽约不是美国,纽约就是纽约。秦越心底里挺认同这个说法,喜欢说自己是个纽约人而非美国人。
也有不少人认为,纽约也许是这个地球上唯一一座可以同时勾起人的两种极端情感的城市:爱的是它,恨的也是它。
自从1968年秋天,随父母踏上大洋彼岸的美国这片土地,如今,秦越在纽约这座城市已经整整生活了二十年。
秦越在这座世界之都、帝国之城平安、顺利地度过了自己的少年、青年,正满怀憧憬地走向自己的中年。
对于太平洋对面的故土,那个偶尔会在梦中出现的江南小镇,秦越或许没有自己的父母那么想念,那么挂怀。
“世界村”,或者,“地球村”,对于这个由加拿大传播学家M-麦克卢汉在1967年首次提出的新词汇,
秦越深以为然,他向往那种消除了地域的界限和文化的差异,把人类大家庭结为一体的新的和谐与和平。
纽约,这个的世界大熔炉和万国之国,秦越是感谢它,热爱它的,由衷地视它为自己的第二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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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纽约人,恐怕没有谁会不爱自己居住的这个城市的秋天吧!
除了纽约秋天那令人迷醉的景致,更让秦越期待的是将要在这个季节举行的一项体育赛事。
这项比赛就是创办于1970年的、一年一度的纽约马拉松赛,它目前已经拥有着仅次于波士顿马拉松赛的声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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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至今清楚地记得1970年秋天里那个美好的、在中央公园和父母度过的周末。
那天,是个星期天。纽约天气晴朗,湛蓝的天空,稀稀落落地点缀着几缕似有若无的淡淡的云丝。
来到美国纽约这个城市已经有两年了,秦松林父母第一次放下工作、有空带着儿子出去玩上整整一天。
三个人商议了不一会儿,很快就决定去闻名遐迩的中央公园看看。
在唐人街伯父秦松海开的那家小饭馆里用罢早餐,一家早早来到了公园。
到了那里,他们才发现,纽约路跑协会将在公园举行一项马拉松跑步比赛。
问了在比赛起点忙碌着的志愿者,秦松林一家知道了比赛线路就是绕中央公园四圈。
“绕这个公园跑四圈,那是得多久呢?”十五岁的秦越好奇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