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就很想念妈妈。
于是又提笔写起信来,写给妈妈,写给杨桀,写给自己。
灿烂的阳光偷偷地照射在屋子里来,把我整颗心都照亮了起来,好暖好暖。阳光静悄悄地挪动着,不一会儿就弥漫了整个屋子,酥碎酥碎的,像刚睡醒那样。脚边是乐乐安静地打着盹,透过门还依稀看到欢欢在追逐着飞舞的蝴蝶。瞬间就被治愈起来了,虽然心里的难过还是存在,但好像可以先放在一边,就让它存在着吧,谁说人只能拥有快乐的情绪呢?
在本子上书写起了关于年轻的那些梦与孤独:
我觉得最大的幸福就是能跟我爱的那个人永远地生活在一起,我希望自己能尽量少地谈恋爱,能够保存着一颗热情而且完整的心灵,把初恋、初夜都留给他,能够从未受伤那般去爱一个人,这样子的话,待我垂暮之年,我才能说,我是用了一生去爱他,以我最大的温柔。
我希望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里面摆满了我喜欢的东西,简单而清新的哥特式风格,有一个落地窗,能在早晨的时候让金黄色的阳光洒满整个屋子,最好能种植两三株多肉小植物,让我像爷爷一样,每天起来后给它们浇浇水。书柜里能摆满自己喜欢的作者的整套书籍,也可以是从年少不懂事时的幼稚文学小说到明白事理后的哲学传记游记。能拥有自己的小厨房,即使我生性愚笨,也能慢慢地学会做出可口的、充满爱意的食物。最重要的是,有他在我身边,让这个美好的房间成为人间的天堂。
现在的我已经确定了那个他了,只是我不能得知他现在在哪里,我希望自己是个流浪者,能一个人走很长很长的路,看过很多很多的风景,然后与他相遇,最后成为他的爱人。
写完这段话,有点累了,于是停笔了。
我想我又可以开始认真地生活了。
不久后,妈妈便回来了,给我带来了电子琴跟教学书。
我有写信告诉妈妈说,我好想学学其他东西来打发时间,妈妈就给记心上了,给我带了,要知道,在那时,电子琴不是便宜的东西呢。
“浩浩长大了,不再缠着妈妈了呢。”妈妈开玩笑道。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是的,我长大了。以前的我压根就不知道忧伤是什么,而现在,忧伤已经住进了我的眼睛,我觉得我可能不会开心地笑了。
妈妈也没呆几天,又离开了。这次妈妈回来,似乎也苍老了许多。虽然仍是漂亮的女人,但脸上的皱纹也掩饰不了她的操劳。
我和爷爷在车站送别了妈妈。
我一点都不喜欢离别这个词,一点都不喜欢。每次送自己最亲爱的人离开后,我总要难过好一阵子。尽管爷爷老是开解我说,人无非是分分合合,你要习惯就好。
我不想习惯,一点都不想。
慢慢的,生活趋于平静了。没有杨桀的日子里,我的笑容少了很多。只是一个人安静地在爷爷的书房里看书,或者是自学着电子琴,偶尔也涂涂画画些花花草草。
只是在夜里,有时候会想杨桀想到失眠。
夜里总是看不到星星,唯独凌晨的这次,她们都不躲着了,都出来了,陪伴着我,在这个沉寂的世界里,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存在着。
而我想你的时候,就像深夜里被饿醒了一样,胃里空空的,只剩下似有若无的空气在收缩蠕动,很难受,但又带着些期许,因为第二天就能吃到自己喜欢的温暖的食物了,像是只要能再见你一面,我又可以满血复活了。
只是哪怕我再向周遭人打听你的消息,也无人答复于我,为何你要离开得如此彻底,不留一丝蛛丝马迹呢?
我只是发现,我活的愈发带有你的影子了。
当有女生被男生欺负时,我不是像以前那般事不关己,而是像你那般正义,为她们鸣不平,尽管很多时候我都会因为寡不敌众而遍身淤青,可是我不后悔,那种心情跟你那时候的一模一样。
这样子下来,我倒是跟很多女生成为了朋友。
班级里也时常发生着那些让我感慨万千的事情,也不知道若是你在场,你又会有何感想呢?
班级里有个胖胖的女生,其实长得挺可爱的,但是体型太胖了,然后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因为是胖子,所以大家在无聊消遣的时候会一起取笑她;因为是胖子,所以会被人戏谑到看见她的话连饭都吃不下;因为是胖子,所以没有资格生气,否则就是小气;因为是胖子,所以就得不到尊重吗?
这样的事件总是发生着,我尽力地去调和,可是会发现,有些事情,即使你用尽全身力气,你都不能改变些什么的。这件的事实总是令人很难过。
班级里也有青春的躁动。
她,又矮又胖,典型的丑小鸭。他,又高又瘦,阳光的运动男。他在室外打羽毛球,她从教室走出,然后忸怩不安地递了瓶绿茶给他,他旁边的小伙伴们都心照不宣地笑了,周边全都是嘈杂的起哄声。他很不好意思,她也一脸害羞,我听不清他们之间的对话,只是最后他还是没有接过饮料,我看不清她的表情。过了一会儿,她在教室虚掩着的门缝中偷偷地看着他,进进出出教室好几次,就像那少女的心事,藏不住却又想遮掩。
故事的最后没有美好的结尾,他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任何故事,可是我觉得那少女能够为爱勇敢,那就够了,不管她漂亮与否,那才是青春该有的样子。
那么,杨桀,我有为你勇敢过吗?
我看了北岛的一首诗,他说:”你没有如期归来,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所以我再也不愿用你离别我这种说法了,我知道你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的,而我能做的,就是像英勇无畏的哨兵,等待着你像勇者般的归来,为你献上胜利的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