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氏的动作很快,没多久两只鸡就做好了,用一只野鸡炖了汤,另一只就着野鸡身上的油炒着吃,闻着这满屋子的香味,洛离觉得自己穿越过来一个多月,今天才算是真正的活了过来。
前世里,她很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落到她父亲的对头手里,那段时间,她每天都只能吃一顿饭,不是馒头就是剩菜,没有一样是带肉的,那时候太小,记忆却很深刻,所以从那以后,只要有条件,她的每顿饭菜里面都一定得有肉,哥哥每次见了都会满眼心疼地打趣她,说她无肉不欢。
想到哥哥,洛离的心就一阵揪疼,哥哥他如果得到了自己的死讯,一定会很难过吧?一定会后悔放自己独自离开那个家吧?现在的哥哥,就算没了自己在身边,也能够幸福了吧?是了,那个无比优秀的女孩一定能让哥哥幸福的。
“阿离,去叫小笙回家吃午饭吧,”钱氏没有发现洛离的异样,在围裙上搓着手道。
深吸一口气,洛离把这些情绪都深压进心底,事已自此,多想无益,还能好好的活着就已经是上天莫大的恩赐了,目前她应该想的是怎样让日子好起来。
站起身,拍掉衣裙上的木屑,洛离打开门去往春花家,这时候村子里的众人三三两两的结伴从地里回来了,洛离一路跟大伙儿打着招呼,很快就到了春花家。
春花这时候估摸着正在灶间做饭,屋顶的烟囱轻烟袅袅,院子里,春喜的行头摆满了一地,人不知去向,洛笙跟春庆两个小家伙两个小脑袋凑在一起,盯着木墩子上的一个大瓷盆不知在嘀咕什么,连洛离走进院子都没有看见。
洛离好奇地走近一看,原来是五条巴掌大的鲤鱼在大瓷盆里游来游去,还以为什么稀罕玩意儿啦,“小笙,别看了,该回家吃午饭了。”
听见洛离的声音,洛笙才发现自己的二姐过来了,立刻献宝似的拉着洛笙指着瓷盆里的几只鲤鱼道:“二姐,你快来看,春庆哥哥的爹爹今儿从镇上回来了,带了五条大鲤鱼回来,是用木桶装回来的,还是活的,王叔说,这个要二十文一斤的。”
“好了,下次娘去镇上赶集的时候要是遇到了,就叫娘给你买几条回来。”到底是在村子里长大的孩子,见了这么几条小鲤鱼就跟见了什么了不得的宝贝了似的,洛离牵着他的手,跟正在煮饭的春花说了一声,就带着洛笙往家走。
刚走到自家院子里,一股浓郁的香味就飘了出来,洛笙翕动着自己小小的鼻子,一脸陶醉,“二姐,今儿爹爹也回来了吗,我闻着鸡肉的味儿了,好香啊!”
“爹爹没回来,不过,咱们家今儿确实是有鸡肉吃了。”
虽然爹爹没回来让洛笙有些失望,但是听着今儿有肉吃了,那点子失望立马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松开洛离的手,撒欢着就往屋子里跑,“太好了,今儿可以吃肉了,有鸡肉吃了,娘,我饿了。”
洛离跟在后面走进屋,钱氏已经把鸡肉和粥都端上了桌子,正在赶伸手夹鸡肉吃的洛笙去洗手,看着洛笙不情不愿放下筷子离开的样子,洛离忍不住想笑,心底暗暗想着,以后一定要让家里每天都能吃上肉,还得想办法多挣点银子,走出这个小山村,让洛笙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当然,还有她自己,对于这个世界,她所有的认知也就是一个云峰村而已,她是想过一些平静的生活,但是却不想一辈子靠种田打猎为生。
这一顿饭是两三个月来,母子三人吃得最开心也最尽兴的一顿,吃完饭,钱氏就背上背篓里的十多只野味准备去镇上,洛笙听钱氏说要去镇上,就非得跟着一起去看爹爹,钱氏本来是不想带他去的,因为不是赶集的日子,没有牛车,靠走路来回得一个多时辰,但耐不住洛笙的撒娇哭闹,最后只能允了,临走时特意吩咐洛离好好看家,小心别碰上她大伯娘。
送走了母亲和弟弟,洛离锁好门,拿上弓弩,背上小背篓就一个人进山了,还有三天就是集了,她得在赶集之前多弄点猎物屯着,到时候好一起拿去卖。不过,这一次她得注意别把猎物一箭弄死了,不然不好存放,而且活的应该价格更高一些吧。
上午已经去过东面了,这次洛离直接反向向西行,西边人迹较少,草丛较之向阳的东面反而比较茂盛,人迹少,野物就多,洛离几乎每走一小段都有数处草木翕动,这样反而增加了狩猎的难度,特别是还不能直接把它们弄死了。
洛离出手三次,结果三次都把野兔和野鸡给弄死了,没有办法,洛离只好撕下一块裙摆,把竹箭的箭尖给缠住,果然,这以后野物们大多都被大力给震晕了过去,没有再大范围出现死亡。
西面野物品种比之东面也多出了不少,除了野兔、野鸡、野鸭,洛离还猎到了孢子、一种类似孔雀的禽类,像松鼠和一些鸟类她都权当没看见。两个时辰后,洛离的小背篓已经满了,十多只野味儿起码有四五十斤,特别是那只‘孔雀鸡’,就它一只就有十多斤沉,试着背起小背篓,洛离脸都绿了,她八岁的小身板儿也才四五十斤而已,根本就背不动。
没有办法,洛离只能把其中被误杀的六只捡了出来,先找地方藏了起来,这才吃力地背着活着的几只慢慢折腾回家。
也幸好她家住在村子最北边,村里的地基本都集中在东南边,北边靠近夺云峰,多沙石,根本不适于种养庄稼,除了进山,很少会有人往这边经过,所以洛离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分趟把猎到的野味儿运回来而不被人发现。
把几只活着的野味儿扔进家里空着的鸡舍,洛离忍不住转了转自己酸痛的脖子和腰,这小身板儿底子太差了,这才多沉点儿,就差点没要了她的小命,看来练体已经迫在眉睫了,好歹前世她也能轻松搬动两百来斤的东西,格斗技巧也得捡起来重练,这身体的反应能力和柔韧度也跟不上,好在年龄还小,倒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