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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六年五中四班再见

我非常敏感,重复一次,我非常敏感,对了重要的事情要讲三遍,所以我非常敏感。

也许别人讲了什么我忌讳的东西,我不会当面点明,但心里绝对是记住了此人。自己清楚所以自己不舒服,如果开诚布公说出来,会有更多的人难受。也许哪天看到了数年前看到的景致,这几年的过往便一股脑儿浮现心头,止不住,情再深一些,就自己一个人哭一会儿。这就是我,敏感而多情的我。

学了《五柳先生传》我就萌发了为自己写一章自传的念头,经过这几天各种人各种事,我终于是下定决心涉足此类我并不熟识的文类。原因无他,我不知道自己哪天一个想不开就下去报道了,留不留遗书无所谓,但我不能让别人带着对我的错误认识活一辈子,就算哪天我真的去了那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希望这短短数年中我立起了一支独属于我的标杆。

从何处入手呢?如果一个个班的去说,不免冗杂,所以就说两个我印象最深刻的吧。一个是我在五中所处的第一个班,一个是在我心上划了最深一道口子的班。

那么先谈谈第一个班,英语老师做班主任,名字大约是叫做李贺楠的,现在也经常能遇到。如果说小学是我声名鹊起之地,那么初中便是我门户大开的伊甸园了。在这个班中我乖到下课都捧着本书在读,呆头呆脑,木讷愚笨,不解风情。有几位女同学曾在作业本上给我留言,当时没怎么看懂,现如今翻出来才看明白,那东西的学名叫情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这个班里我属于那种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的。就这么浑浑噩噩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不知不觉就被女孩牵引了目光。人家都说初恋是美好的,难忘的,不可玷污的,现在深以为然。虽然回想起来当时暗恋的对象并不特别漂亮,也并不特别优秀,但却并无丝毫违和感。也许就是因为当时什么都不懂,所以一切都变得合情合理,以至于今天的剪不断理还乱。当时并无荣耀加身,也所幸那时比赛频繁,棋类比赛我去玩两手,作文比赛也插一脚,朗诵比赛是校内的,距离不过东西二楼数百步,也就无需赘言了。靠着这些,当初的同学提到我,能很清楚的说出我叫什么,而不用拍着头想。

后来啊,有些记不清了,但是堕落了。开始出去混日子,抽烟喝酒,旷课,一言不合就抽刀子。名头喊得的确响亮,但当时我们那伙人中,只有我在狂欢之余,把握到了那些以学习为主业的孩子看我们的目光中,除了畏惧,还有不屑。也让我想起了我那个刻薄,冷血的父亲,一提起他气不打一处来,所以将那片刻的顿悟抛诸脑后,又继续勾肩搭背,商量着去哪宿醉了。然后呢?然后我们就和警察双宿双飞了。我当时有种很荒谬的想法:如果写一本《派出所纪实》,会不会大卖呢?这个问题我直到现在也无法解释,因为我压根就没机会在派出所内部写这本宏伟的巨著了,在喊家长领人的时候,同伴们还是多少有些害怕的,只有我,非常淡定。瞪了一眼那个我该喊父亲的男人,甩了甩过肩的头发,就那么走出了那间黑暗的审讯室。知道我家内情的人都如此讲,我当时那回眸一瞥,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潇洒的一件事儿,甚至赛过打我父亲一记耳光。

因为这事儿,我自然无法在那个班立足了,所以开始休学。休学了,怎样呢?又四处去野,哪里乱往哪里钻。又因为跟父亲闹翻,在爷爷奶奶伯父伯母的默许下我开始进行离家出走的伟大事业。因为这个,也挨过饿。知道那种滋味有多难受,眼冒金星的时候我依然会想起班里的那个女孩,我的初恋。我非常幸运有这个动力,或者说救命的稻草存在,它促使我不再躺在角落等死,而去寻求在文明社会的生存之路。我在林业局广场卖唱过,也帮别人打零工,就这样在外面飘了一个月,我换了一身儿新衣服回了家,正式宣布和那个自私自利、心理变态的父亲断绝关系,和爷爷奶奶搬了出去。邻居张大爷和楼下尚奶奶带了很多人帮我们搬家,对我们逃离苦海表达了无限的喜悦,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回过那幢炼狱一般的楼。

最后还是伯母看不下去,说我不能总这样下去,于是托人找关系又给我塞回学校里去了,这次我来到了四班,蛮幸运的,这个班的同学们并不歧视我的过去,相反,和我非常玩的开,于是我每周放假,和车行、夏巍一他们去广场散心,去东北湖玩;上学的时候,看看乔伟、郭倩杰努力学习的身影,也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个一无是处的人,自己总有一天也会如此。日子就一天天如此过下去,却也顺心如意。直到一次期中考试结束。我就那么坐在座位上,看着当时的班主任秦淑杰老师,把全班同学都喊了起来,她的规矩是,英语考试成绩下降一分就打一板子。我就亲眼看着樊立秋和郭倩杰的手肿了起来,还有几个平时为人十分好的同学,就因为比上次考试低了几分,或者名次下降,就被摧残至此。然后就轮到我。这几板子让我想起了我独断专行的父亲,我第二天就不再去上学了,任凭那些同学打爆了我的手机。

经过这一次,我第一次对教育工作者的立场产生了质疑。毕竟从小到大我所接触到的老师与此完全不同,这彻底的颠覆了我的认知。我抽空回了小学,见了我小学的三位班主任,她们如今业已苍老,但我分明看见了她们身后的那拨学生望向她们,就如同我望向美女一般,一样的痴迷,一样的沉醉。两种截然不同的现状,我就在偏执与反正的旋涡中越沉越深。爷爷奶奶也放弃了,说你实在不愿去便不去了吧。这句话,开启了我一年沉寂,一年思念。

有时我真的很恨这因缘际会,如果当初我能晚几天走,或许就不会在一次次午夜梦回之时思念同学们泪湿枕畔,也不会在雨雪纷飞之际黯然神伤。这也可算作宿命论中的一例了吧。不过假如不是以我为引,我会稍微开心一些的。

于是呢,在一次机缘巧合,我结识了恩师,我此生最敬重的一位老师。是他指引给我一条光明之路,将我重新引入学校。一次次容忍我的年少轻狂与不羁放纵。我也在此庆幸了,假如当时从一而终,我不可能再次寻觅到青春的律动,不可能尝试从过往的阴影中往外头爬,也更不可能体味到被人信任与托付的奇妙滋味。越是温暖的地方,黑暗越容易滋长,侵蚀心灵,腐化肉体,而人一旦适应了阴暗面所带来的力量,很快便会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而我却可算作异类了,昔年和那些所谓“社会哥们儿”一起寻觅得到的,是和现在截然不同的两种境遇,虽说不同,却也有相似之处。这一段过往能让我在今后遇到的大风大浪中坚守本心,不动如山。所以即便我已能对周边一切达到了若指掌的时候,也并不曾生有异心。因为我始终铭记,在萧索的秋,有一个男人向我伸出了手,将我拉到希望的一头来。

说起来恨也许需要多年积淀,但爱可能只差一秒。我迈步进去,虽是个平淡无奇的教室和一群平淡无奇的人,但也许就是稀松平常的土壤,能育出昂首挺立的木林。只需看看恩师便能洞察百年之后的事了,将为兵魂,一个猛士或可带出虎狼之军,但和善稳重专修内在的人其麾下必为仁义之师。也许未来并无建树,也许食不果腹,也许衣不蔽体,但内心必定祥和安乐,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去潜移默化引领弟子们的成长,如同微风拂过麦浪,与我性格何其相似的恩师,便具有这种使人内心平静的力量。

超凡脱俗假若是一种蜕变的过程,那我则更为关注固本培元。声色俱厉的鞭笞也许不如春风化雨的游离。人终有长大成人的一天,岁月也会时过境迁,名次与经济,是我们现在或未来他人强加给我们的追求,而我的道,是向往体悟天与地,尽情享受或甜蜜温馨,或冰冷残酷的每一秒现实。饥寒交迫也不使自己变得低贱,富贵加身也不骄矜自傲,这是古仁人追求的至理,也是我奉行一生的准绳。

游离半世,漂泊一生,居无定所,风餐露宿,这些都是每个人所必须经历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追名逐利,宦海沉浮,这些都是我们即将要面对的。所幸我及早见识了这么多的假恶丑,才促使我另辟蹊径,寻出更多一些的道来。但万丈高楼不可平地而起,我始终不能忘的,便是这所学校,这位恩师,这些同窗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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