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叫伦格,是,是诺曼人!”马修,尼德望着面前骑着一匹浑身杂色毛皮,身着诺曼传统罩皮锁子甲,头戴着日耳曼头盔,一双眼睛在铁质头盔护目架保护下结结巴巴介绍着自己的诺曼人,觉得三观都被刷新了。
众神在上,要知道五十年前的那场席卷整个大陆的诺曼入侵中,最终遏止住诺曼人前进步伐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身为海上民族的诺曼人没有足够的骑兵,所以已故的英雄马尔斯元帅才能和劳斯国王一道,带领三大骑士团击垮越过吉尔伯山脉的诺曼皇家军团。
可是现如今,活生生的诺曼骑兵出现在了他们面前,这实在是太过奇特了,饶是见多识广如马修和尼德,也不由得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讲道理啊!这家伙甚至没有一把严格意义上的骑兵武器,他手持的是一把诺曼皇家重步兵常用的长柄战斧,就连盾牌都不是符合战马体形的筝型盾,而是一面蠢笨的大号圆形盾。
倒是马修第一个反映了过来,哪怕把这家伙看作一名骑马步兵也好,再说了,刚才两轮考验,这个家伙也的确撑了下来。
“咳咳!伦格,欢迎你加入我的队伍,这是你的预付款,60迪尔,等到我们完成任务回来,还会有另外一半!”马修将手中卢塞预付给自己的最后一点钱扔给了这个怪异的骑士,招了招手,唤过其他三名通过考核的人,离开了竞技场,向着吉姆斯家的酒馆走去。
除了伦格,其他三名骑士都是斯蒂亚的本地人,而且是兄弟三人,虽然三个人都没有任何能够证明的东西,但同样的家族纹章,一只赤红的豪猪,告诉着每一个人三兄弟来自同一个显赫的家族。
本来对于洛尔,洛特,洛夫三兄弟这种自命不凡的落魄贵族后裔,马修从来是敬而远之的,但是三兄弟的武艺却格外的扎实,特别是骑枪的使用,三个人成一个三角冲击起来,声势却像是一支骑兵队冲击起来的样子。
马修知道,能做到这一点,说明这三兄弟不仅拥有武艺,教练骑兵,甚至战术布置都多少明白一点。
果不其然,在马修的询问下,三兄弟中的老大洛尔道出了实话,三兄弟除了武艺之外还多少明白一般的行军之道,包括侦查,扎营,战术。教练等等!
马修听完之后,立马把哥仨的薪水从每个星期40迪尔涨到了60迪尔,多出来的钱当然是从尼德他们当强盗多年的积蓄出的。
可是惊喜还没有完,马修做梦也想不到,诺曼人伦格成为了自己队伍中最后一名骑兵。
几个人回到酒店,出来迎接马修的老板娘和小吉姆斯却一下子变了脸,赤红着双眼,死死地盯着队伍中的一身异国打扮的伦格。
伦格一脸的惊诧,但是马修却反映了过来,一把扯住两人,径直走回了后院,吉姆斯的两个哥哥都是倒在了王国对诺曼人的战争中,突然间见到一名诺曼战士出现在自家的院子里,情感上当然一时间接受不了。
老板娘毕竟年龄更大,慢慢的缓了过来,重新回到了店里安顿起尼德等人,倒是吉姆斯一直赤红着双眼,愤愤不乐,马修死死地抱住了他的肩膀,一点点安抚起他的情绪。
半响,吉姆斯的情绪才慢慢缓了过来,闷声说道:“马修大哥,谢谢你,是我太情绪化了。”说着,又将头低了下去,刚才浑身紧绷的肌肉慢慢放松了下来。
马修却不知道怎么接上吉姆斯的话,他今年才16岁,但是艰辛的生活却已经将他变得如此成熟,马修实在不知道还能说点什么,只好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就当做一点安慰吧。
“马修大哥,这次出去,能不能带上我,我也想要为家里出点力了!”吉姆斯努力擦干了自己的眼泪,抬起头来,略带渴求的对着马修央求道。
马修顿了一下,实在是不知道如何拒绝吉姆斯,理智告诉他,哪怕是只有16岁的孩子,在这样一个破碎的家中实在应当担负起主要的责任了,但情感上,吉姆斯是老板娘最后一个孩子了,要是再出一点意外,老板娘这个家就算是真的要垮了。
马修不敢和吉姆斯对视,眼睛不自然的东瞄西瞄,当看到地窖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吉姆斯,跟我来!”马修带着吉姆斯向地窖走去。
吉姆斯虽然一时间不知道马修要干什么,但还是跟了上去,马修打开地窖大门,吉姆斯也就跟着走了下去。
进入地窖的一瞬间,吉姆斯就被眼前的景象晃晕了眼,七八卷猩红色的天鹅绒堆放在最角落,外面堆垛着一层层的亚麻布,油,小麦,熏肉和葡萄酒。
“这,这是?”吉姆斯抱起一卷天鹅绒,感受着从未体验过的蓬松和舒滑,结结巴巴的询问着马修。
“这就是我和你们说过的,从尼德他们贼窝里带回来的赃物!”马修从吉姆斯手里接过天鹅绒,扔在一边,接着说道:“吉姆斯,哥哥一直有个愿望,但是实现这个愿望,就必须要有力量,想要力量,又少不了钱!”
马修信口说着,却把吉姆斯说的热血沸腾起来,马修拍着他的肩旁,指着四周堆放的财货:“这些东西,就是我给你的任务,我们来回大概要花上两三周的时间,在我回来之前,你和你母亲需要帮我把这些东西都折成现钱,做得到吗?”
吉姆斯郑重的点了点头,直接翻弄起面前的货物,开始估算起这些东西的价值。
马修看着面前的小吉姆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总算是度过了眼前这一关。
回到自己的房间,马修掏出了自己的行李,准备了起来。这一次任务,是他第一次自己带领团队,实在是马虎不得。
卢塞预付给自己的360迪尔已经全部掏了出去,现在手上的钱全都是从尼德那里收缴过来的,强盗一般手上留不住钱,虽说这伙人也算是略有积蓄,他现在手上一共加起来也不过只剩下100多迪尔了。
算好了钱,马修叫过了尼德,给他拨出了80迪尔,当作一路上吃饭的伙食费,然后小心翼翼的将最后几十枚钱币塞进了行李中。
一切准备妥当,夜色一点点笼罩了下来,马修习惯性的掏出了法蒂斯的旅行手记,读了起来。
翻着翻着,游记戛然而止,马修呆了一会儿,走下床铺,拿起桌子上的鹅毛笔,写下了自己的第一行字:
大陆历1282年11月,我,马修,法蒂斯之徒,将率领一支十人的小队,开始一次全新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