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看着墨兹隽微微睁大的、不可置信的眼神,感受着周围立刻降到冰点的气氛,苏彬彬暗暗感到了事情的严重,在被窝的包裹下吃力的抬起身子,微微欠身。“墨伯父。”哦,好样儿的,可不是那个当了将军上了战场于是十年未归家的墨兹隽他爹?
墨兹隽他爹端着脸向苏彬彬点头,随即将复杂的眼神投向墨兹隽。
凭借苏彬彬多年穿书的套路,接下来定有好戏,这墨兹隽他爹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有故事的银。
苏彬彬猜对了,墨兹隽在众人的目光下动了动唇,似乎想说些什么,却终究垂下了眼。
“宇越,你回来了?”一个威严的声音打破沉默,苏彬彬随声望去,随即内心一惊:好样儿的,原主她爹坏事儿来了!“真可谓是‘将军一别十年归’呀!”
苏彬彬心里有个小人在咆哮:好戏眼看就要开始了,爹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时原主她爹(简称原爹)终于注意到他还有一个可怜巴巴重病在床空虚寂寞冷(划掉)的小女儿,于是脸上立刻转变为一脸慈祥的笑容,简简单单嘘寒问暖一阵后,迫不及待牵起他好gay友墨宇越的手就往外跑,身后还跟着一大群浩浩荡荡看热闹的吃(巨)瓜(型)群(灯)众(泡),并且原主她娘也在其中,独留苏彬彬一人在瞬间空荡的房间里感叹不已。
正当苏彬彬躺在床上夜深人静独自一人无所事事胡思乱想着原爹和他好gay友再加上一个墨兹隽会是怎样好一番基情四射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仿佛从天而降般落在了她床前,那身段,那相貌,怎么看怎么想我那yy的男主……之一墨兹隽。
“嗨……嗨喽……”苏彬彬想着她此刻的面部表情是如何僵硬得连她自己都不忍直视,并暗自思忖如何使自己看起来更自然些。“你好吗?”
“我一点都不好。”墨兹隽一介夫子,此刻却毫无节操大摇大摆的坐在了她床上,还随手拿起她床头一个看起来就很壕的羊脂玉环捏在手里把(rou)玩(li)着,场面之香艳火辣使我心惊肉跳。
“夫子,放下这个环质,咱们有话好好说。”苏彬彬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扑过去,一把抢过羊脂玉环,“你现在难道不应该在和你爹互诉相思吗?怎么有心跑来我房里抢我的环!”
墨兹隽本脸色就没好过,此时听到“你爹”两字脸色甚是更黑一筹,看得苏彬彬心潮澎湃,内心的小人狂笑不止。
下一秒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墨兹隽把她压在了身下。
“说、好、的、女、追、男、呢?你是来搞笑的吧?”
他一字一顿,虽小声,却格外清晰。
苏彬彬保证她的耳朵掏不出耳屎,并且确信她当时真的没有突发耳聋耳背耳朵发炎等症状,可是他说的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很多很多年以后,当她再回忆起这一段,释然。
“小姐,小姐?”
阳光照在她眼皮上一会儿的功夫,她醒了。
太亮了,睡不着。
“小姐,您这一睡,又是个两天两夜,若是再不醒来,怕是夫人又该担心了。”小丫鬟撇撇嘴道。
苏彬彬瞪了她半晌,心想你一个丫鬟还敢嫌弃你主子?忽然着魔似的开口问道:“墨兹隽他爹回来了?”
“小姐莫不是忘了?您前两日方才见过。也罢,那天天色已晚,小姐又有病在身……”
苏彬彬仿佛听不见丫鬟喋喋不休的自言自语,头脑尽是乱,墨宇越回来了?她爹他好gay友回来了?墨兹隽他爹回来了?此时此刻她仿佛满脑子都是墨兹隽的脸,还有他那晚对她说的那番奇怪的话。
“听说苏小姐醒了。”门外传来一道似笑非笑的声音,苏彬彬抬头望去,墨兹隽面无表情地与她对望。
苏彬彬一个寒战,耳中忽然莫名其妙响起了最炫民族风和小苹果的混合鬼畜版,面前墨兹隽的头也莫名其妙成了葬爱,惨烈得像刚刚被尴舞炸过一样,吓得她赶紧收回了视线!
再一定睛,房内就已剩下他两人。
事实证明,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发生点事情都对不起吃瓜群众的脑洞!苏彬彬看着墨兹隽变脸似的换上了痞子模样的笑容,内心不由警铃大作。
他可是堂堂夫子啊!光天化日,他一夫子,想对自己做什么?
“其实我只是来通知你明天就要开始去书院上课的,你莫要想太多。”听到他这声,苏彬彬略微松了口气,却顿时睁大了眼。后来据说当时她的怒吼十里开外都能有所耳闻:“你说什么?上课?明天——”
*****
娱乐圈李导番外(他的sunshine)
从有意识开始,他就只知道自己叫李莘庭。
其他的,什么爸爸是谁,妈妈是谁,家在哪儿,如此简单的问题,他却一个也不知道。
因为他从小就没见过爸爸妈妈,他成长在一个名叫“彩虹孤儿院”的地方。
后来他长大一点了,知道了“爸爸”就是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妈妈”就是那个温柔美丽的女人,他们之间那个孩子就是他们爱的结晶——他们的小宝贝。
至于家,李莘庭一直都不认为那个建在幽黑潮湿的孤儿院是他的家——那个连阳光都没有的地方是他永远的归宿。
从小到大,他就一直是一群孩子的头儿。他整日整日不上学,领着一帮孩子上窜下跳;即使他被他的邻居们称为“坏孩子”、“野孩子”,是那群被他们的小宝贝称作“爸爸妈妈”的男女人们避而不及的存在,但他不在乎,因为他相信他是孩子王,他可以领导所有孩子。——小小年纪的他拥有着与他的年纪不符的自尊心和热情,这是他雄心勃勃的表现。
黑暗的孤儿院,成就了他的一番野心。
因为孤儿院也是一个战场,孤儿们为了那一点点少的可怜的食物和希望厮杀着,将自己的心挠得血肉模糊。
因此,能从孤儿院里走出来的孩子,大多是谨慎而狡诈的。他们的心经过一轮轮的抓挠,撕咬,已经变得格外冷却了。
如果没有在十一岁时遇到她,李莘庭的生活可能就是这样的,冰冷,木讷。
但他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他的阳光,他的sunshine。
李莘庭早已忘记了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或者说,他从来就没知道过。
但他无法忘却的是女孩纯真的笑脸,还有她穿着粉红色的泡泡裙问他好不好看时那红扑扑的脸。
李莘庭知道,自己喜欢她,那个笑容美丽且真实的女孩。
他的内心其实是很纠结的,一方面,他不希望自己的血腥和黑暗会伤害到那片阳光,但另一方面,他又是如此固执且小心翼翼的想握住这片阳光,握住这片不易的温暖。
李莘庭十三岁,社区管理人员巡访,访问到他们这条胡同时,被这个孤儿院深深的震惊了。在社区的全力支持和帮助下,李莘庭获得了一个宝贵的机会,让他进入小学一年级读书!
为此,李莘庭欣喜若狂。因为他知道,只有自己有出息了,有本事了,才能心安理得的让她住进自己心中。
他为了她,是那么专心,那么认真,那么刻苦的读书。即使他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和一群比他小六七岁的小屁孩坐在同一个教室。
于是他在两年内自学了一到五年级的课本,进入了六年级——她所在的那个班。
是的,他学习五年的课本,只用了两年。大家都说他是天才,甚至还一度传出了“破孤儿院里出来的天才少年大学生”之类的传言。
李莘庭不想当什么天才少年,也不想当什么大学生,他只想和她在一起。
她的身影,使他浑身激动。
李莘庭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真的很聪明。
但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跳过级。自然,关于“少年大学生”的传言也不攻自破。
女孩说过,她因为她爸爸妈妈的外出打工,要在这里住好几年。但一旦她的父母一回来,她就会立刻离开。
分别的日子来了,在一个雨天。
李莘庭追着那辆黑车跑了很久。大雨混合着他的眼泪滚滚而下,雨是凉的,泪是温的。大雨冲掉了李莘庭一直想对她说出的真心话。
不要走。
我喜欢你。
你留下好吗?
回答他的,是雨声。
李莘庭还是很努力学习,他希望走出这个胡同,与她再一次会面。
大学的时候,他选择了b市电影学院导演系。
其实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上一所更好的大学。
但这所大学,她跟他提起过,她说希望自己以后能考上这所大学,她说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有光。
大学四年他从未见过她,美女见了不少,可是他只喜欢她。
他渴望她能亲口听他说出:“我爱你。”
因为她是他的sunshine。他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
李莘庭越年老一岁,越是觉得迷惘。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没有放弃的勇气。
他没想过自己真的能再次见到她。
那是他三十二,她三十。
正值而立之年。
他年轻有才,事业有成;
她却是一个小小的二三流女演员,但她有商淳枫。
那时的她,是幸福的。
她叫刘彬彬,他一眼就认出她来,她却不是。
李莘庭苦涩的笑,想:不论怎样,她幸福就好。
这么多年的寻找,等待,心心念念,失望和希望早已使他释然。
这种释然一直持续到刘彬彬去世。
他解决了渣男贱女,看着他们痛苦不堪,他大笑得泪流满面。
彬彬,你看,大仇得报了呢!你开心吗?
他恨,恨当初为什么不早点把她抢过来,保护在手中,恨当初卑微的自己不能把她护在手心里过一辈子。
对不起,彬彬,我来晚了。
他双鬓已有些斑白。
他累了。
彬彬,你知道吗,我从十岁开始,我爱你。
因为你是我的sunshine,永远的阳光。
……
他来到了一个类似休息室的地方,遇见了一个男人。
男人流露笑意,问他,若是以你二十年阳寿做交换,你本应活到八十九岁,换来她的爱情,你愿意吗?
他很坚定:“我只想和她说一声我爱她。”
男人笑了,那好,正好我想和我的宿主做一个任务,是关于帮刘彬彬报仇的,如果你愿意,可以以刚才的条件作交换,让你做她的合作搭档,让你可以近距离攻略她。
“对了,还要你一世的所有资产,你愿意吗?”
“好。”他已经很疲惫了,但他愿意相信眼前这个男人。为了她,他可以赌一把。
可是当他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时,他心潮澎湃。
“这是我的朋友,也是你的搭档。他会和你一起扮演任务中的一个角色,一起帮助田彬彬完成任务。”
“好的。”她斜睨他一眼,高傲地点点头。
他看着她略略通红的脸,忽然想起了那个穿着粉裙的小姑娘红扑扑的脸颊,嘴角不禁浮现笑意。
这一局,他赢了。
你好,我的sunshine。
(李莘庭视角番外完)